毕学进、马金华|全面抗战初期救国公债劝募再考

发布时间:2025-10-30 11:23   本文被浏览过: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5年第1期,注释从略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毕学进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马金华

摘要:全面抗战爆发后,军费支出剧增,南京国民政府发行救国公债以作补苴之策,不到一年,息低款巨的公债竟全部募齐。既往研究多认为,基于民族情结,全民自发购债救国,故成巨款。然而,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基于爱国情结自发认债者虽不乏其人,但该笔公债的成功募集亦与国民政府的组织运作、舆论动员与劝募方法密切相关。具体来说,救国公债制度文本确立后,国民政府通过组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类劝募委员会,将公债募集编织成一张纵横交错的专属事权组织网络,并以演讲、漫画、歌谣等形式进行舆论动员,塑造公众的债务合理性认同。在劝募中,也存在摊扣勒派行为,按薪俸、资产、税收等强制抽成。因此,救国公债募成,既缘于民族情结,又与官方的精心组织、舆论动员以及强制劝募息息相关。
关键词:救国公债 劝募委员会 战时财政
 
      七七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军需剧增,财政左支右绌,乃发救国公债。与之前发行的公债相比,救国公债比较特殊。该笔公债发行额达5亿元,但年息仅为四厘,远低于之前政府发行的大部分公债。虽然款巨息低,该笔公债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得以募齐。

      在兵燹面积不断扩大、民众应债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巨额公债何以在短期内迅速募集?既往研究多归因于民族情结。然而,作为政府融资活动,公债的劝募受到债息、债信、政府劝募动员、民众的可支配资金及其对国家认同等因素的影响,救国公债也无法脱离这些因素,因此仅从民族情结角度探究似有失全面。鉴于此,本文基于档案、报刊等资料,对救国公债的劝募过程再作梳理,探究该笔公债发行过程中的复杂面相,以呈现近代民族危亡背景下公债劝募的多维图景。

一、 对救国公债劝募传统观点的质疑
 
      七七事变爆发前后,南京国民政府军费支出庞大,加之过度依赖以关税、盐税与统税为主的税制结构,税收来源有限,财政几近枯竭。随着战争范围的扩大,日军对其控制的海岸线实行封锁,从广州湾至渤海湾的大部分国际贸易活动陷入停滞,中国关税收入锐减。加之各地盐仓在战前已经大量囤积盐货,导致市场饱和,盐税亦大幅减少。受到战争影响,货物转运困难,棉纱、卷烟、面粉等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受限,统税亦受影响,南京国民政府依赖的关税、盐税、统税三种主要税源锐减,财政更加捉襟见肘。
      为维持反侵略战争,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广筹军费。1937年8月国民政府颁行《救国公债条例》,拟于9月1日发行公债5亿元以纾财困。该笔公债期限拟定30年,自1941年起抽签还本,每年8月付息。公债基金以国库收入指拨。票额有5元、10元、50元、100元、1000元、10000元六种,除现金外,硬币、外币、生金银、存款、票据、未到期款项等均可作价认债,并指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为汇解单位,后又指定邮政储金汇业局、邮政局和县金库也可进行债款汇解,便于金融网络不发达的县域进行债款缴汇。所募债款由经手机关直接上缴至劝募委员会上海总会。对于尚未明确指定征收银行的地区,相关款项可交由当地团体一并汇交至上海总会。各省市分支会之经收机关向总会汇缴债款时,免收汇费。因需款急迫,8月18日条例发布后,拟定9月1日即发行公债,而此时债票并未印制,官方规定各接收机构可先行开具收据,待债票印制完毕后,再凭收据换给债票。

      与南京国民政府之前发行的公债相比,救国公债特征明显。第一,利息较低。作为一支在民族危亡背景下发行的特殊公债,官方以国家情感作为投资中介,希望民众自发尽救国责任,因而起初救国公债并未拟定利息,但考虑到无息与公债投资性质相悖,后改为年息二厘,后再次改为四厘。这不仅低于全面抗战前期发行的公债年息五至八厘,也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的年息七厘左右。第二,额度较大。全面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发行的单支公债多集中在几千万元,1927—1931年发行公债总额才10.58亿元,但救国公债单支数额即达到5亿元。第三,经收范围广泛。南京国民政府之前发行的各项公债多以征收现金为主,但按《救国公债募集办法》,该项公债经募物品十分广泛,几乎所有高流动性资产,如硬币、外币、生金银及其制品、有价证券、存款折据、有奖储蓄会会单及已届现金退换期的人寿保单、易变现的不动产、可立刻变价或可直接应用的物品材料等,均在募集范围之内。对于非现金形式的财物,如黄金、白银、有价证券、不动产等,官方亦确定了明确的评估和变现办法,以便持有不同类型资产的民众购买公债。第四,有专门劝募组织。政府第一次为发行单支公债专门成立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社会,纵向垂直管理与横向跨界合作的劝募组织机构,以专属事权推进公债募集。第五,与捐款并行。全面抗战爆发以后,国民政府亦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捐款运动。因救国公债发行背景十分特殊,且官方认为“救国”是公民责任,因而在拟定的《救国公债募集办法》中,规定个人或团体愿以财物募充救国之用,其财物仍由各经募机关经收,但不换债票,充当捐款之用。

      为推进公债募集,国民政府配套出台《购募救国公债奖励条例》,规定个人承购债额在1万元以上,即可颁给勋章;团体承购债额在200万元以上者,即明令褒奖并颁给匾额。另外,还配套颁行《救国储金办法》,规定认债1元以上但不满最低票额5元者,可开立救国储金账户,领取储金存折,以后不拘金额,随时可以续存,金额记入折内,年息按4厘计算,至救国公债发行截止之日结算一次利息。按该办法,当个人或单位的储蓄金额达到或超过5元的整数时,官方将提供等额的救国公债债票。若储蓄不足5元或其整数时,储户可补足现金或合并多户储蓄以达到最低额度来换取债票。救国储金一方面规定储金即计息,避免了正式债票发给之前认购人的利息损失;另一方面降低了公债购买的门槛,允许小额储蓄的合并以及联名购债,扩大了潜在的债券购买群体,增加了筹资的可能性。

      至于该项公债具体募款额,既往争议较大。美籍财政顾问杨格认为救国公债仅发行14600万元,占拟募额30%左右。而根据中国通商银行编《五十年来之中国经济》数据,救国公债实际销售额约为2亿元,仅占拟募额40%。有研究者认为,杨格所言14600万元和1937年财政年度内债实收数2.56亿元差距太大,不足为信;参照中国通商银行统计数据可得,实际发行额为2.225亿元,为拟募额的44%。本文认为,以上三种数据或非实态。据宋子文1937年10月4日密电蒋介石文,“救国公债截止冬日止,认购数计二万五千二百万元”。报界也探知,到10月救国公债认购超过半数。因而杨格所说的14600万元、中国通商银行统计的2亿元、有研究者考证的2.225亿元,并不准确。又据1938年9月孔祥熙电,“现在救债认募,已经足额”。再据财政部的还本付息表,到1938年8月31日救国公债的负债已达5亿元。因而救国公债或实额募足。出现偏差的原因可能是:一方面,一些统计是基于债票而得出的数据,而在战争年代,许多华侨及国内购债者并未能及时领取债票,导致实际募集额与统计销售额之间出现偏差;另一方面,战争年代导致的募集款项、汇解劝募总会款项与拨交国库款项之间的统计差异,也可能是数据偏差的原因之一。当然,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该项公债何以能顺利劝募?既往学界认为与“民族情结”有关。如有学者指出,全国各地民众秉承爱国之心踊跃购买公债,仅1个月左右的时间,认募之数已超全额半数以上。有学者认为,“此次公债募集之迅速主要是得益于民众高昂的救国热忱”。“尽管救国公债所给出的条件并不优厚,但国难当头,尤其淞沪战场军队的顽强抵抗极大地激发了民众的爱国热情,在救国公债认购上积极热烈,极短时间内国内认购即达到1.46亿元。”还有学者认为,尽管广东劝销任务艰巨,但民众表现出了极大的爱国热情,纷纷购买救国公债,中国、中央、交通、农民四大银行的劝募成绩都颇为可观,广东人民基于极大的爱国热情节衣缩食认购了1400多万元的救国公债。类似研究尚多,不一一赘述。

      应该说,“情结购债论”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民族危机下民众的集体意识和伦理责任,踊跃购债现象确实存在。如平和轩铁厂变卖生铁,以价款半数购买公债。南京女佣谈风将储蓄5年的工资60元购买公债。但是,公债实质上是一种政府为筹集资金而采用的经济契约融资形式,其成功发行不仅依赖民族情结的共鸣,而且与民众的应债能力、政府的组织策略、舆论动员和募集方法的系统运作密切相关。虽然民族主义情绪在动员民众购买公债中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也不可忽略公债作为金融工具的属性。公债本身的制度设计、债务人的信用、募债环境、投资回报以及个体认购能力、对国家民族问题的关注等,皆会成为公众是否购债的考量因素。救国公债款巨息低,且期限长达30年,民众在投资过程中,不太可能完全忽略该笔公债的投资回报以及长期投资下的不确定性风险。加上当时农村地区经济凋敝,民众生活本就十分困苦,随着兵燹区域不断扩大,很多民众流离失所,生活更近绝境,他们并无多大应债能力,在如此境况之下,一些文献宣称民众纷纷自发踊跃购债,似乎不太合常理。另外,受到战争影响,社会秩序失控,离开官方的组织动员与募集运作,仅靠民族情感的驱动也不足以完成公债募集。鉴于此,一些学人也有一些新的发现,如潘国旗考证认为救国公债发行之初并不十分畅销。这似乎质疑了民族情结下踊跃认债的结论,然而遗憾的是,这些发现还缺乏系统性证据。

      实际上,救国公债的募集是民族情感与官方运作的综合结果。一方面,一些民众基于爱国情结自发认购公债;另一方面,国民政府还设置专门组织推进公债的劝募,进行广泛的伦理动员,尝试通过国家舆论的引导影响公众的情感取向与行为,同时还沿袭了既往公债的摊派方法,按照各类资产强制抽成认债,而这些内容是学界长期忽略的。本文将发掘这些面相,以期勾勒救国公债发行中的复杂图景。
 
二、 纵横交错的劝募组织
 
      公债募集组织在北京政府时期即已有之。1914年北京政府设立内国公债局,专司公债的募集、管理与偿还工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主要由财政部公债司负责公债募集等事宜。但是,以单支救国公债成立专门劝募机构,尚属首次。救国公债相关制度文本颁行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在各级政府中成立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并要求各行业团体亦成立劝募组织,形成了纵向与横向交织的劝募组织网络。

      从纵向言,按1937年9月6日颁行的《修正救国公债劝募办法》,中央到地方分设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总会及分支机构。其中,总会于1937年9月前后成立于上海,并由总会设分会于各省,总会委员由财政部聘请,省分会委员由总会选定并报财政部备案,市县分支委员由地方自行确定,由此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套纵向劝募网络,其组织结构呈现明确的层级化特征,便于行政命令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以及事权的专属管理。按《救国公债募集委员会组织章程》与《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总会与分会办事通则》,总会及各分支会会长(主任委员)综理全体会务,副会长(副主任委员)辅之。各会分设总务、宣传、经募、会计各组及稽核委员。其中,总务组统筹规划并协调各组各项事宜,宣传组掌理各项文字图画宣传、演讲播音宣传、刊发广告等,经募组掌理公债经募接洽,会计组掌理出纳、核收、不动产及物品、材料之估价、保管及变卖等。除此之外,分会会计组主任由总会指定,设稽核委员3人,掌理账目、款项、物品之稽查。劝募组织内部分工明确,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结构,保证了政策的一致性和劝募活动的协调性。

      从横向言,公债劝募涉及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之前官方将公债直接摊派给商会等社会机构,并由这些并非事权专属的组织负责劝募公债,是一种非正式或半正式的社会动员。救国公债的劝募改变了这一做法,国民政府要求各工商企业、钱业公会、商会、同业公会、银行、钱庄、行庄、学校、法团等社会机构直接成立正式劝募机构,一系列行业分支会遂相继成立,如上海市成立救国公债上海市商界劝募总队、上海市市民劝募总队等,矿业联合会成立征募救国公债总队,四川省成立了妇女劝募团,焦作市还成立青年队、妇女队等多个民间支队。官方通过建立专门组织的方式,将非正式或半正式的社会活动转变为正式的机构活动,让各社会组织的劝募角色正式化,使其名正言顺地成为执行政府劝募政策、协调社会资源和动员公众参与的正式机构。各社会团体内部组织结构亦较为明确,如上海市商界劝募总队以一同业公会为一分队,取其名为救国公债上海市商界劝募总队某某分队,同时要求商店会员应集其同业另组分队。上海市市民劝募总队分设总务组、市区组、第一特区组、第二特区组、同乡会组、绅富组、妇女界组、自由职业组八组,各司其事。由此将社会各界通过专门劝募组织加以串联,有利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债募集,形成一个协作互补的网络,这种跨界合作不仅能够汇聚不同组织的资源和专长,还可以利用各社会组织的网络,动员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公债购买。

      劝募委员会的人员配置颇高,如总会由前财政部部长宋子文担任会长,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陈立夫担任副会长,总会主要负责人员皆为政府高官。各地分会同样具有较高配置,如云南省分会由省政府主席龙云担任主任委员,南京市分会由市长马俊超担任主任委员,陕西省分会由省政府主席孙蔚如担任主任委员。市县同样配置较高,如无锡劝募支会主任为县长陇体要,吴县为县长温晋城。一些分会副主任在地方也颇具威望,如浙江省分会副主任为中国银行创始人之一、执掌浙江省金融大权的金润泉,四川省各县级支会副主任为县财政局局长等。一些社会团体的劝募组织负责人亦具有较高声望,如四川省妇女劝募团由四川省政府主席刘湘的夫人牵头组织成立;上海市市民劝募总队长由有地方名望的协会会长担任,副总队长由地方有名望协会的副会长担任,名誉总队长与副总队长由市民中富有德望者担任。高配置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便于公债劝募的推进,各地行政长官或社会资源丰富者兼任劝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更便于调度资源,促进不同行政层级之间、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二是由地方行政长官及有名望者担任分支会的主要负责人,可利用地方精英的动员能力与人情网络形成更大范围内的感召,便于债款的募集。

      各级组织成立后,由劝募总会向各级分会分派债额。据劝募总会密电,除由总会特别筹募外,各省市预计以1.74亿元为标准,制定募集最低标准额,具体如表1所示。表1的数据是纵向分派,即中央将债款派销给省级分会,省又向市县支会分派债款,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层级派销网络。当然,以上数据并非最终分派额,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粤浙两省在原定数额之上增加1000万以上。除此之外,尚有横向分销运作,即劝募总会以及各省市分支会除按科层结构逐级下派外,还向社会各界横向派销,如劝募总会即向中华矿业联合会派销债额500万元。同时,各省、市、县又将债款分派给各社会团体分会,如安徽省在分得最低600万元债额后,规定地方银行需承募50万元,并要求社团或法人所有田地房产等价值1000元以上者均需认债。由此可见,官方通过将各级行政机构与社会团体紧密联系,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分销渠道网络。
      与中国之前的多项公债组织结构相比,劝募委员会及其分支网络的构建有较大的不同。之前公债劝募主要是内国公债局、财政部公债司与地方机构之间的信息传达与事项推进,但是救国公债各劝募委员会的事权独立于财政部与各省市县财政厅(局)之外,以总分支会的形式,将全国劝募机构编织成一张由上而下的专属事权组织网络,其规模之大、组织之密、事权之专、配置之高,远超之前的内国公债局及财政部公债司,由此可见国民政府对该项公债劝募的重视。

      救国公债通过成立专门的、从中央到地方层级化的劝募组织,以及政府与社会间的横向劝募机构,形成了纵横覆盖的劝募网络。从纵向看,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套由上而下的公债劝募科层网络,从而实现了劝募的纵向一体化。这具有典型的垂直整合特征,将行政与劝募捆绑,将地方行政组织与公债组织互嵌,实现了劝募事宜的纵向控制,便于债款直接派销与行政命令的传达反馈与组织科层之间的协调。从横向看,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通过与各类社会团体的合作,构建了一个跨界组织网络,从而拓宽了公债募集的资源和影响力。因而,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通过纵向垂直管理和横向协作,既保证了劝募事宜的层级性管理,又利用了多元化的社会资源,形成一个组织严密的劝购体系。

三、 舆论动员
 
      劝募方通过一系列的动员,将道德上的民族情结转换为文字、漫画、广播等视听介质,从而将民族伦理融入公债劝募中。具体途径包括演讲、报刊倡导、画册宣传、标语张贴、理论造势、节日动员等。

      首先是演说活动。公债发行后,全国自上而下开展了一系列演说活动,将公债赋予民族责任内涵。如1937年8月中央广播演讲指出,“人人都可以买救国公债……因为这是为国家民族的生存而奋斗,所得的结果是国家民族的生存”。安徽省演讲指出:“救国是四万万同胞的责任,所以认购救国公债,也是四万万同胞的义务。”湖北省于每日上午7至9时、下午4至6时,派员在武汉建阳、建夏两轮船上随时广播讲演。一些地方还将伦理与契约、道德与激励融合,如吴县演讲强调救国公债五大好处:一可获得爱国荣誉;二可化无用为有用;三可提倡节俭实行储蓄;四可发扬光大民意;五可一本万利。这些演说词,将爱国伦理与西方公债的储蓄投资进行结合,颇具苦心。同时,在形式上,运用了比喻、重复、强调等多种修辞和说服技巧,论证宣传购买公债的实际好处,强调爱国情感和民族责任,宣扬道德伦理凸显认购公债的公民义务,以此激发听众的情感反应。

      报刊倡导也是动员渠道之一。1937年9月3日,劝募总会在《申报》发表《告全国同胞书》,指出购买救国公债是“为自己增加储蓄,为国家增厚力量”,是“作神圣的投资”,“不但保障了国家,也保障了自己”。劝募总会又在《时报》号外刊上,以“购买公债是直接把力量贡献给政府的最好办法,一面为自己增蓄储,一面为国家增力量,一举两得”为醒目副标题等进行宣传。地方上则动员属地传媒扩大宣传面,如湖北省宣传大纲中规定“各县市新闻纸杂志,应尽量刊载宣传文字”。上海市宣传大纲指出,“动员当地之报纸刊物,于是日多载宣传文字”。地方报刊广发宣传文本,如上海分别在《文化战线》发表《从救国公债谈到民众运动》、在《妇女生活》发表《妇女和不买日货运动:对妇女劝募救国公债的一点意见》等宣传文章。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还创办一系列专刊特刊,动员购债,如《商业月报》刊发战时特刊,刊登救国公债章程条例、奖励办法等制度文本。上海在宣传方案中指出,要发行特刊或者增刊,并请各报章杂志著文响应。如《国闻周报》刊发战时特刊,发表《读者之声:关于救国公债》《劝买救国公债》《救国公债与国家安危》等一系列宣传文章,进行舆论动员。报刊是公众接收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官方通过报刊发表宣传文本,不仅传达了购买公债的经济意义和爱国意义,还塑造了一种公共讨论的氛围,使公众将注意力集中在国家危机和个人购债参与的合理性与重要性上。

      漫画作为一种强有力的视觉媒介,通过具象化和视觉化的方式传达信息,能够迅速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并以直观、易懂的形式传达复杂的概念或情感。有的地方专门制作漫画以作劝募动员,如四川省制作布质大漫画16幅(长6尺、宽5尺)悬于醒目位置。同时,还将漫画刊载于各类杂志上,如《青年月刊》刊发漫画将救国公债比成炮弹,将日军比作飞天的怪物(图1左)。《时事月报》刊发漫画将救国公债比作坚固的城墙(图1中上)。《明耻》刊发漫画将日本比作出城的毒蛇,救国公债比作击蛇七寸的利剑(图1中下)。《青年月刊》刊发漫画将救国公债比作满载炮弹的战机(图1右)。另外还有一些劝募实景类漫画,如《哲理青年》杂志刊发《本校同学慨捐救国公债之热忱》漫画,学生购买公债的踊跃跃然纸上。通过漫画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情感诉求,调动读者的情感,促使他们产生共鸣与行动。
      标语张贴也是重要舆论动员渠道。劝募方利用公共空间的视觉优势,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展示购买救国公债的简洁标语文本。张贴的标语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爱国伦理类,如吴县的标语声称“购买救国公债就是救国”;储蓄投资类,如安徽的标语称“救国公债是稳妥的投资”;爱国伦理与契约投资融合类,如上海的“有借有还,并有利息,既可保家,又可救国”。这些标语将复杂的信息转化为简洁、易懂的文字,便于记忆和传播,且在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张贴,可提升公债劝募信息的可见度。
闵天培的《中国战时财政论》
 
      劝募方还从古今中外寻找理论依据进行宣传,以强化救国公债劝募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国民政府发行了多支公债,但多用于军事扩张,民众对公债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持怀疑态度。在全民抗战背景下,中国国土渐次沦丧,一批战时财政理论书籍呼吁民众应当购债以厚国力。财政部官员闵天培的《中国战时财政论》指出,公债是储金备战的必要途径,救国公债可配置物资,调剂金融,事关国家安危。一些论著还将公债与现代战争相联系,指出公债是保障现代战争最为便捷的途径之一。还有一些书籍以古鉴今,指出中国古代“毁家纾难先辈甚多”,并遍考列邦,指出泰西诸国“募债总是超过”,得出“今日国人更当输捐”的结论。这些言论通过塑造民族危亡的紧迫感与民众的责任感,并援引古人和国际通行经验,为公债募集提供依据。

      劝募方还利用节日造势。救国公债发行后不久即为“双十节”(即“国庆”),劝募总会借此发表《双十节扩大劝募发表劝募运动大纲》,饬令各分会利用节日仪式扩大宣传。地方上因地因时开展了声势颇大的“国庆”劝募运动。如上海市在“双十节”由宣传组派员向各报接洽,动员当地报纸刊物刊载宣传文字,于“双十节”发行《救国公债扩大劝募特刊》,并要求当地各级学校举行演说竞赛会,同时动员电台进行专题播音,还在各影院剧院加映广告幻灯,加演短剧或派员演讲。为了达到宣传效果,上海市由经募组会同商界、教育界、市民各总队派定专员,由总务经募宣传三组,召集各劝募总队代表,使每一商店、每一学校、每一里弄至少有一负责人,并进行详细计划分工,如经募组加印简便认购书,宣传组派员向各报接洽,设计图画及标语,以备张贴商店学校。江西省专门发表播音演讲词,特别指出:“今天是‘国庆’纪念日……我们应该有一个特别庆祝方法……购买救国公债就是庆祝今年‘国庆’的一个特别方法。”在官方倡导和呼吁下,社会各界亦有响应,如集美学校发表劝募演说,“各有沉痛之言,听众动容”。一些地方还制定专门的“国庆”宣传语,如上海市发布的宣传语有“纪念‘国庆’必须购买救国公债;今年买了救国公债明年庆贺真正国庆;庆祝双十节要加快募足救国公债;庆祝双十节要使救国公债募集到原额的双倍”等语。官方将公债劝募与国家庆典结合,通过节日仪式将购买公债作为民族责任和荣誉的社会共识,以期促进公债的购买。

      与此同时,一些劝募歌谣亦应时而生。在文盲率较高的时代,依赖口述传播的形式,歌谣成为信息传承的重要媒介。《输捐救国》一书扉页即有儿歌:“将士献命,大家献钱。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出钱的还要出力,出力的也得出钱。将士献命,大家献钱。打倒倭寇,共享太平年!”《抗战汇刊》刊载《劝买救国公债通俗歌》,歌曰“众同胞要复仇快把债购,购了债复了仇千古名留……众同胞要早点快把债购,购了债灭了敌福禄悠悠。”这些歌词言简意赅,通过简洁易懂的语言和易于记忆的旋律,传播了购买公债的爱国意义。

      救国公债的舆论动员,体现了国家的动员能力。一方面,救国公债的伦理传递,反映了政府对舆论的引导能力和对公众认知的塑造能力。政府将深层的道德和民族情结转化为具体、可感知的传播内容,如文字、漫画、广播等视听介质,从而将民族伦理的概念巧妙地融入公债劝募的过程中,官员的演讲、报刊的倡导、画册的宣传、标语的张贴、理论的造势以及节日的动员等,共同塑造了一种强烈的民族危机意识,从而引导舆论走向,让公众认识到救国公债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另一方面,利用多种视听介质,政府不仅传递了公债相关的信息,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介质中蕴含的民族伦理和情感诉求,在深层次上引导了公众的行动。
 
四、 因类摊募的劝募方法

      摊派是中国内债传统的募集方式。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国民政府发行了多支内债,由于大部分民众生活困苦,内债认购并不踊跃,便以摊派的方式,通过强制性行政命令措施,要求地方官员、商会,乃至普通民众,按照一定比例认购。在长期演化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有针对性的摊募手段,如按薪摊派、随粮摊派、按资产摊派、按税摊派等。救国公债劝募过程中,受到战争影响,民众认购并不十分积极,政府亦设法进行摊派。

      针对公职人员的募集,国民政府规定各机关职员应以其薪额1个月认购救国公债;薪额在50元以上者,认购半个月。各机关职员认购公债之款项,由各该机关就其所得薪俸,分3个月扣缴。各省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地方策略,如江苏省规定薪俸不足30元者免于认购,薪俸在30—40元认购1元,40—50元认购2元,50—70元认购5元,按此累进类推,至300元以上者一律搭配半数。四川省规定,公务人员薪额实得100元以上者,应以1个月所得承购公债。不满100元者,按实发薪俸的二至五成认购。考虑到抗战时期生活困难,四川省规定可由各机关先行垫缴,再按5个月扣还归垫。因公职人员中教师薪俸发放受到教学周期影响,遂出台《各级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劝募救国公债办法五条》,规定各级学校职工均需认购救国公债一次,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按月薪认购50%,国省市立图书馆、博物馆等仿行。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其薪酬本身来源于国家分配的公共资源。因此,在国家面临危机时,要求他们拿出一部分薪酬支持国家公共利益,是一种对公共资源的再分配。但按照薪酬扣缴公债,实质上是国家对公职人员薪酬的强制性抽成,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公职人员财产权的单方面优先控制。

      针对工商业的募集办法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按产出募集,如上海市各华商纱厂按开工每锭认债2元,停工每锭认债1元,现锭3枚作纱锭1枚,布机1台作纱锭10枚的标准,认购公债1122120元,分4个月缴清。第二类是按照资本或盈余公积进行认购,如上海市规定各银行就资本总额承购5%,或就公积总额承购10%,这一规定被南京等地袭用。考虑到地方企业资本规模的差异性,还有一些省累进劝募,如四川省规定:“公司工厂商店娱乐场饭店旅馆澡堂等资本在1万元以上者按3‰,3万元以上者按6‰,5万元以上者按10‰摊募。”第三类是按照营业税进行募集,如吴县以1937年度的营业税为基准,规定商店和工厂的救国公债认购额度应依据其营业税的征收比例确定,具体做法是由县劝募支会协同商会通知税务部门,按应缴营业税额度的比例按户填写认购通知单,并发交给各商户缴纳债款。由于战时企业产出规模不定,加上资本、公积盈余和营业税的流动性极强,政府难以全面掌握工商业的实际情况,因而利用商会等中间团体设立的劝募机构进行劝募,一些社会团体在政府的施压下,将劝募压力传递给各企业,如上海市机器染织业同业公会规定,全体会员如15日不缴救国公债即停止其会员权利。

      还有一些地方按银行存款比例抽成认债。时人认为,全国殷富之家不少,若能按照各银行钱庄储户存款数目抽成购债,则巨款筹集立竿见影。且抽成部分存款于储户而言不过仅损及少量利息,“换发公债仍可收回,要为存户所乐为”。一些地方政府乃按银行存款抽成认债,如南京市规定存款超过500元者,按5%认购公债。四川省实行累进抽成法,规定5000元到1万元抽3%;1万元到10万元抽6%;10万元以上抽27%。按银行抽成认债之法虽便于操作,但存款是银行及钱庄开展各类业务的主要资金来源,存款一旦被强制用于认购公债,可能导致存户恐慌性提款,影响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同时加剧银行及钱庄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危机。且强制扣缴存款认购公债可能引起误会和不满,与劝募初衷不符。更为严重的是,若储户因避免摊认债务而提取存款至外资银行,无异于自绝存款来源,会引起本土银行的资金链断裂,不仅造成金融紊乱与银行钱庄倒闭,同时也会影响政府调配的资金空间,危害巨大,此法遂弃。

      各地还根据田赋认购。田赋一向是财政收入之大宗,救国公债亦从田赋摊派。此法大概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按赋摊派,如四川省温江县规定赋额在5钱以上者每1两派25元,5钱以下者每1两派15元;第二种是按亩摊派,如四川省郫县规定田地面积在2.5亩至4亩之间认购5元,每递进1亩加派5元,最高可累派至6000元。考虑到农村困苦之情,一些地方特别规定田赋应取轻募之。如江苏省特别强调,各县农村以田赋正附税秋勘实征数为比例,至多不得超过正附税实征之半数(各正附税率实征1元认购公债以5角为最高标准)。但该省一些地方仍取高募之,如吴县核明各粮户缴纳完全年田赋税额后,另加最高限额半数认债,随粮征收。当时中国经济结构还是以农业为主,绝大多数人从事农业生产,这就导致地方容易将公债普遍摊派于田赋。而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强制摊派加重了农民的额外负担。如湖北省黄冈市,“将公债普摊于地亩,每亩1角6分,而不满1元者,皆派1元,以致农户怨嗟,豪商袖手将负担一概推嫁于贫民。如此之事,恐为各地通病”。

      土地和房产作为不动产,具有较高的资产价值,且容易评估,亦被列为认债对象。南京市规定,对于城区土地,拟按其价值的2%劝销救国公债,预计可募债约200万元。对于农村转让的土地,亦按地价认购2%。并规定如不照额认债,则限制其土地使用权益和流转交易。但随后因南京遭受日军空袭,居民纷纷迁徙,遂废此法。但是多地仍然沿袭,如安徽按土地等资产拟募400万到600万元的债款。房产亦为重要的摊认对象,如四川省规定,房产按5000元以上每100元购债2角,1万元以上每100元购债5角,4万元以上每100元购债5元。还有地方按房租认购,如宜昌县参照湖北省关于城市房租以1个月为限度的认债政策,规定以经收房租清册为标准,由租户按1个月租金认购公债。

      获取政府公共服务者,亦需先认债,如办理土地产权证、建筑执照需按价搭购公债。南京市规定,地政局核发土地所有权图状和工务局核发建筑执照,需先认购公债。操作方法是,“对于来局领取土地权利图状或收缴地价各户,均由局出具筏〔笺〕函,嘱持往中央银行南京分行缴清债款,再凭该行收据核发图状,并由局于图状背面批注已按地价2%向中央银行缴购救国公债若干”。1937年10月,南京市民丁福成办理土地所有权图状,当局遵照南京市实施劝募救国公债办法第二条甲款规定,按地价19406元的2%,核算认债380元,待银行出具债款认清笺函后,方可办理土地所有权图状。

      救国公债的摊派特征较为明显。第一,覆盖范围广泛。救国公债的摊派方法,一些是之前政府办理各项公债即已存在的,如针对公务人员的随薪摊派,在北京政府时期随薪搭放的各类库券即是如此。针对工商税收、田赋等摊派,也早已出现。但救国公债还有一些新的摊派方法,如针对银行存款抽成摊认,以及获取政府公共服务者需认债,甚至租户要以1个月房租认债,则是之前劝募公债较少出现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救国公债的摊募对象更为广泛,包含军政人员、教师、农民、土地所有权者、房屋所有权者、租户、储户、政府公共服务办理者,甚至包括工商业的产出、资本、营业税等范围,基本涵盖了从军政机构、私营部门、农业、教育行业以及自由职业的各个主体。第二,摊募手段较为灵活,如公职人员的认购额度与其薪资水平挂钩,而企业的认购则依据其产出、资本或公积盈余、税额来确定。此外,国民政府还针对公务人员灵活提供了分期缴纳的选择,以减轻参与者的一次性经济压力。各省根据中央政策和属地情况制定了适应性的地方策略,如累进制的认债区间等,较为灵活。第三,摊募对象的资产价值容易确定,便于计算。无论是军政人员的薪酬,还是银行存款,抑或是田赋、土地房产、房租以及办理的土地产权证、建筑执照,资产价值都比较确定,这也便于按其固定价值进行债额抽成。第四,具有典型的强制性特征。在具体执行中,通过对薪酬、房产、存款等进行按比例摊派的办法,偏离了基于自愿的自由认购原则,凸显了命令式的政策推行机制与政府在紧急财政调控时对个人财产的单方面干预,具有鲜明的强制抽成特点。

      强制性摊派引发了很多问题。第一是派募不公,“各县之分派数额,则有易于城轻而乡重,若乃富轻而贫重,又为通行之现象与趋势”。城乡之间、贫富群体之间摊派不平衡现象较为普遍。第二是重复摊派。摊募对象十分广泛,一些社会团体或个人拥有多重身份,有可能遭遇多次摊派。如一些商户已按存款摊认,但其所属店铺,又要按营业额或资本额再行勒派。另外,流动性商贩还面临籍地与旅地的双重摊派,如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试验区旅渝煤商已在原籍地派认10500元,在渝又被再次加派。一些团体或个人还面临地方政府与行业团体的双重摊派,如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大冶铁矿已在行业公会摊认,后又遭地方政府派募5万元。第三是权力寻租。因强制性摊派并非基于民众的自愿购买,而是强调民众的单向性服从,一些地方官员或相关人员还利用其职权进行苛派浮收,如湖北省谷城县第三区里坪乡联保主任程宗周“苛派贫民三十余家,浮收一千二百余元”。

      面对重重加派,加上战争对经济带来的摧残,一些地方力有未逮,只能请免或变通。如安徽省声称现款缺乏,认购公债周转困难,请示可否采取粮食作为支付手段的方法,即先行使用粮食垫付所需款项,在收到公债款项后,再专门划拨资金以偿还垫付之粮。湖北省汉口市各同业公会及商店呈请公债减免的函件,每日有十余件之多。一些银行等机关职员也难以担负,“各机关薪俸素极微薄,平日维持生活已感困难,当此非常时期,各项费用较前逐渐增高……薪俸亦难支持……请免予摊扣以示体恤”。商民更感困难,吴县商民声称,受到战争影响,原料购进均需现交,加上转运阻滞经营无法开展,商业活动已陷入停顿状态,对摊认的公债力不从心。这反映了在生活贫困和战争摧残的双重压力下,一些民众将摊派的公债视为一种新的负担。
 
余论
 
      制度经济学家诺思曾指出,个体具有利他动机与利己动机,不同动机下的报酬激励组合,左右社会个体的实际选择。在公债募集的情境中,一方面,个体购买公债支持国家行动,展现了利他动机,即个体出于对民族利益和公民责任的考虑自发认债;另一方面,公债作为一种投资资产,个体基于可支配资金对投资回报和资本保值能力进行理性评估,显现了追求自利最大化的经济考量,反映了个体的利己动机。在西方,公债多为政府融资工具,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契约,债权人多以利己动机购债,以追求资产组合的多样化和获得稳定的收益。但晚清引入公债之后,中国知识精英尝试以传统“购债报国”解读公债,因而中国近代公债在经济属性之外,又具伦理属性。从晚清发行的息借商款到全面抗战前夕发行的多支公债,多有“救国”“爱国”“建国”的伦理运作,因而公债在中国又具有一定的利他动机。就处于民族存亡之际发行的救国公债而言,在“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伦理运作下,个体面对更为复杂的选择。国民政府尝试将中国传统的“救亡图存”道德与西方公债“储蓄投资”理念融入救国公债中,并尝试进行系统化的伦理运作,将“为自己增加储蓄,为国家增厚力量”作为伦理支点进行舆论动员以求募得巨款,力求平衡利我动机与利他动机,颇具中西融合创造。在劝募方的呼吁之下,踊跃购债者不乏其人,体现出在民族危机下个体利他动机的觉醒。

      同时,个体的决策往往是利他动机与利己动机的复杂权衡过程。甲午战争后,清政府发行昭信股票,希冀民众能踊跃购债“忠君报国”,但“其爱国心之热,终不敌其利己心之强”,最终昭信股票募款寥寥。这说明强调利他而忽略利我在公债募集中并不可取,因为利己动机反映了个体经济行为的自利性和追求最大化效用的倾向,公债不可剥夺其经济属性。正是忽略了这个因素,导致清末民初多支公债难以募足。但是,个体又兼具利他动机,他们对社会性、集体性问题的关注会影响他们的行为选择,因而在公债发行之时,毁家纾难者亦有出现。个体的利己动机和利他动机的权衡是十分复杂的。救国公债募集之时,正值民族存亡之秋,民众抉择更为复杂。一方面,民族危机的紧急情境激发了个体的民族认同和责任意识等利他情感;另一方面,经济衰敝,商旅阻滞,产业滞后,加上战区不断蔓延,民众时有倒悬之危,这构成了个体经济决策的重要背景,民众即便有强烈的利他动机驱动,仍然需要考量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资源限制。由于薪俸微薄之人、瘠苦贫穷之省、民力不逮之地处处皆是,民众应债能力确实有限,使救国公债开募之后购债并不踊跃。但前线在在需款,国民政府只能强制打破个体利他与利我动机的选择边界,摊募勒派,从军政机构到私营部门,从农业到教育行业,乃至自由职业者的各个主体,皆成为摊派对象,房产、田赋、土地、存款、工资、企业产出、资本公积、营业税等都需按资抽成,摊派范围广,方法多样。

      因而,救国公债的劝募,并非完全依靠民众爱国之情而募齐,相反,它延续并发展了之前公债的摊扣勒派的做法,使公债购买不是完全出于个人自愿或道德情感的自然表达,也是一种行政命令下的单向顺从。这种做法削弱了利他行为的内在价值和正当性,因为它不再反映个体的真实偏好和自发道德判断。由于摊派手段并非经公共对话与讨论而形成,摊派不公、无力认债等现象渐次出现,引发一些民众抵触,部分地区民怨四起,“官逼民反,抑且鞭□相加,亦难集事”。鉴于此,1938年9月孔祥熙通电,各地为募集债款而不惜摊征勒派,几近强制而失劝募本意,民众义愤。现值兵燹之余,民众流离颠沛,加之救国公债募款已经足额,各地所有摊征勒派之事应即日停止。救国公债劝募遂告终结。

      救国公债影响了后续公债的劝募,国民政府在随后发行的战时公债中,确立了组织运作和债款摊派的基本劝募方法。国民政府已经认识到激起民族情感是公债募集动员的重要手段,在后续几支战时公债的劝募中,仍采用“救国公债”之法,大量发表“购债就是救国”类的宣传标语,希冀通过情感共鸣来引导公众购债。同时,认识到事权专属的劝募组织便于公债劝募的推进,为此在后续的战时公债中,继续组建战时公债劝募委员会及其分支组织网络专司公债劝募。当然,救国公债的强行摊派也引起政府的注意,在随后发行的多支战时公债中,当局确定了城市公平摊派与乡村自由劝募相结合的原则,并成立专门机构调查社会各界财力,以期改善摊派之弊,以免偏离募债“救国”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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