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育|关于近现代中日关系本质的再省察

发布时间:2025-10-28 14:55   本文被浏览过:

关于近现代中日关系本质的再省察
韩东育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3年第5期,注释从略

      1945年前的中日关系,可分作两个时代。一个是长时段意义上的“前近代”——东汉以来至德川幕府末年;一个是明治维新后的“近现代”——清末到昭和日本战败。关于两国关系性质,中方的认识是一贯的,即:中日两千多年的历史是友好的,邦交正常化前的“近现代”时期,是战争和敌对的。相比之下,明治、大正与昭和期的日本主流舆论,却总是试图给自身的对外侵略行为找到某种“正当性”和“正义性”根据。还在甲午战争之际,基督教信徒内村鉴三(1861—1930)即把当时的两国关系解释为“代表新文明之小国”与“代表旧文明之大国”间的关系,并在该认识基础上,将“日清战争”称为“义战”;担当战时外交指导的陆奥宗光(1835—1897),也将这场战争描绘成“西欧之新文明与东亚之旧文明间之冲突”。时至今日,除了以丸山真男为代表的战后进步群体外,这种情形似乎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本文拟就近现代中日关系的本质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 “东亚切割”与“东亚一体”的奇异组合

      日本在东亚近现代舞台上演出的首场剧目,是1871—1874年以“征番”名义制造于台湾南部的“牡丹社事件”。尽管清朝用尽解数亦无力扭转由此带来的对日被动局面,但来自士林的事先预言和事后感言,却不乏精准和悲怆。甲午战前王韬的预言是:“呜呼,曾不知征番者,灭琉球之见端也,灭琉球者,将来并高丽、侵中国之渐也!”甲午战后康有为的感言是:“日本蕞尔岛国,其地十八万方里,当中国之一蜀,而敢灭我琉球,剪我朝鲜,破我辽东,跞我威海,虏我兵船,割我台湾!”

      这是一个事件链。而上述的“灭剪破跞”行动,仿佛是在切割——把宗藩体系下的藩属国甚至中国部分领土从中国周边和疆域里一一切离。实际上,从事件链肇端的“牡丹社事件”和“琉球”归属问题起,日本便开启了欧法权威的借助过程,明治政府“试图以该事件为契机,来一举解决缠绕在东亚国际秩序形态上的全部问题,于是明治六年(1873)三月,日本政府便以日清修好条规批准为由,向清朝派遣了外务卿副岛种臣”。1871年9月,在《中日修好条规》签订后,明治政府要“一举解决缠绕在东亚国际秩序形态上的全部问题”中,显然还包括由1872年对琉球的“废国置藩”、1876年逼朝鲜脱离藩属、1879年对琉球的“废藩置县”、1895年逼清朝承认朝鲜独立和割让台湾,以及1910年将“大韩帝国皇帝”降格为“昌德宫李王”并旋即吞并朝鲜全土等一系列行动组合所构成的整幅宗藩解体图。而一个个从“宗主国”身边被切割出去的国家和地区,则次第成为日本帝国的盘中餐。

      可是,如果我们以为日本的锋刃仅仅是用来切割宗藩关系,那就过于天真了。事实上,对清朝的一统疆域和内部纽带,日本亦每怀觊觎拆解之心,甚至绞尽脑汁,不惜在字面上做足功夫。在学界,《中日修好条规》一向被视为近代以来中日两国间的唯一平等条约。然而,《条规》签署后所发生的藩属和台湾次第丧失等一系列事件反而表明,条规的属性本身,绝非如此单纯。认真观察中日签约条款及其细节时会发现,双方在约文措辞和表述上,总是龃龉横生,意味深长。人们看到,除了“大日本国,大皇帝敬白大清国大皇帝”一句的文字组合与当年小野妹子带给隋炀帝的对等表达在格式上几无差别外,有的话还明显内藏倨傲,大有挟西洋以自重的味道。当商讨条约标题时,日方竟称,题头与“日本国”并列的“中国”称谓,有失妥当,理由是:“中国系对己邦边疆荒服而言,约内两国相称,明书国号为正。”中方当然不快,于是反驳称:“我中华之称中国,自上古迄今,由来已久……来笺谓己邦边疆荒服而言,似属误会,未便照改。”后来,在条约于7月8日拟将付署之际,日方再度重申了不可用“中国”为题头,于汉文条约题头处写“大清国”和“大日本国”,余则可书“中国”和“日本”;而在和文题头处,可书“大日本国”和“大清国”,余则可署“大日本”和“大清”,以国号表之即可。从条约的最终成文看,在《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的开头处,无论是日文版还是汉文版,几乎均遵照了日方意见。这一重要细节对日本的更大“意义”在于,当“大日本国”与“大清国”在条约开端处比肩并立时,日本谋求了千百年之久的与中国对等悲愿,亦终于首次化为现实。在民族独立、国家平等的新时代,倘若日方恪守条约第一条所谓“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等约定行事,则“中日史上唯一平等条约”云者,或许应无物议。但事实是,条规在使中国丧失了传统核心地位的同时,也终结了东亚地区的固有和平。

      人们注意到,除台湾外,在分裂中国不成而切割藩属已尽的过程中,与“东亚切割”政策几乎并辔前行的“东亚一体”设计,也随之进入议事日程,尽管那不过是出于日方编造的可能性——面对“欧洲”这一势将并吞八荒的“他者”,“亚洲”各国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够与之相抗衡,才能“联亚拒欧”。日本汉学家冈千仞(1833—1914)在琉球志在必得前提下的联华抗欧理想、“兴亚会”创始人曾根俊虎的“联合兴亚”主张以及李鸿章所谓“我们东方诸国,中国最大,日本次之,其余各小国须同心和气,挽回局面,方敌得欧罗巴住”等彼此提携愿望,似乎都在讨论这一问题。如此敌忾欧洲的心态,后来还凝结为冈仓天心的“亚洲一体”(Asia is one)论(1903年)和“欧洲的光荣便是亚洲的耻辱”(1902年)诸命题。至于蜡山政道用来对抗欧美的所谓“东亚协同体”,还有意从理论的角度来否定西方的国际秩序,并代之以日本为主导的世界体系构想。、毋庸讳言,李鸿章在曾根俊虎等“兴亚会”和“大亚洲主义”者“联亚抗欧”论的煽惑下,确曾萌生过“联日抗欧”的“新中华世界秩序构想”。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日本人所抛出的所谓“大亚洲秩序”,组建者应该是日本自己,而不可能还是中国。而且,日本建立该秩序的第一步,显然不是“聚合”,而是“拆分”,即如何解体以往中国中心的“宗藩体系”。甲午战败后,康有为等人竟主张要向日本全面倾倒,甚至有了把战前“联日”想法变成战后“合邦”现实的冲动。他曾敦请光绪皇帝实行与日本的“合邦”计划,并为此采取了行动。康有为的“合邦”思想,显然受到了日本人森本藤吉的影响。为了影响中朝两国之人,光绪十九年(1893),森本曾用汉文出版了《大东合邦论》一书。从梁启超为该书之上海大同译书局版所撰《序言》和时任翰林院编修的蔡元培所书日记中不难看出,“合邦”论似并非康有为一人之所思所想,梁与蔡都是赞同森本的意见的,甚至南方的张之洞、唐才常和谭嗣同等,也异口同声地主张中日联盟,并认为此乃千载一遇之好机会。但“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之真实情况,“表现为强调亚洲平等合作的古典亚细亚主义、强调扩张领土的大亚细亚主义以及对亚洲实施侵略的大东亚共荣圈三种形式”。而且该主义在其“形成、发展、消亡的过程中,完成了它从‘兴亚’到‘侵亚’的质变历程”。

二、 从千年回溯看百年争点

      日本是从什么时候起并且为什么要与中华分庭抗礼甚者直欲取而代之的呢?这是一个难解久矣的天问。然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显然无法回避,即所谓“封贡体系”问题。“封贡体系”,又称“华夷秩序”“宗藩体系”或“册封体制”,是通行于前近代东亚地区的准国际关系网络。该体系雏形于汉,定型于唐,经宋、元、明、清,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宗藩网络解体,被现代学者称之为与西方国际关系相对应的“东方国际关系体系”。其立体形态,应该由文化上的“华夷关系”、政治上的“宗藩关系”和经济上的“赐贡关系”三部分组成。在中原政权影响所及的范围内,血缘关系的有无、地政关系的远近、文明程度的高下、武备力量的大小、经济实力的强弱和道德水准的优劣等各类差等,曾经在这一体系的展开过程中有过原则性的划定。这意味着,在“中华”文明之光的反衬下,中国周边的“夷蛮戎狄”还需要进化,需要来自华夏文明的开发和帮助,而接受这种帮助的前提,是他们要在文化上尊华夏为上国,在政治上接受“宗藩”编制,在经济上行“朝贡”义务。也许是因为文明落差确有催人向上的正面价值,所以千百年来中国的周边地区已大体习惯了在“华夷秩序”中生息和发展,甚至有视自身的“变夷为夏”为荷禄承恩,感戴不忘者,如李氏朝鲜和15世纪中叶的越南;清以前的日本虽少有恩情意识甚至直欲与中原政权分庭抗礼,但对于自家的“夷狄”身份,还是认的。在这一前提下,中原王朝的最高文化标准和道德价值,也几乎程度不等地被各国拿了去,并作为高自标置的权威依据。如李氏朝鲜的“小中华”说(《成宗实录》卷二十)和“中国代理”说(《宣宗实录》卷四十一)、越南的“中国之将”说(《大越史记本纪》卷六)、日本的“夏廷”“汉阙”说(《大日本史》卷二十四)与“东方君子”说(《神皇正统记》)等等。因而从整体上看,称当时东亚地区已表现出某种“中枢指向”(Central Direction)特征,并非夸张。

      但是,“封贡体系”或曰“华夷秩序”在给周边国家带去文明的同时,也给当地政治嵌入了一个金字塔式的差序结构。正因为利用了来自中国的这一结构,日本对内的历代“征夷大将军”才逐步完成了其本土内部的文明均质化和政治一体化进程。然而,因伊始被中国纳入到“华夷秩序”中的边地族属政权均被称为“夷蛮戎狄”,于是,除非中国方面去主动为其“更名”,否则,一旦有哪个国家自认已臻至中华水准却仍蒙“夷狄”贬损时,蔑称中固有的“原罪”劣等感,便极易转化为刺激他们发动“边地造反”的借口和根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式“封贡体系”自跨境那一刻起,便为秩序所及的时间和空间布设了一个培育异己和颠覆自身的逻辑陷阱。日本学者卫藤沈吉则从一个命题出发,认为因日本人对中国有着“周边少数民族的复合心理”情感,故以下症状在所难免:他们心中存在着中心、边缘优劣关系之倾向法则——在对中心文化怀有憧憬之心的同时,还抱有对中心文化的抗衡与轻蔑意识等一体两面情感。这便是所谓“爱憎症候群”。

      日本在“西力东渐”的“大变局”面前,为什么会走上一条时代错简的扭曲之路?日本首相大隈重信(1838—1922)给这种不正常走向所作的辩护是:代表东方文明,同时又将西方文明介绍至东方,日本即处于此等地位。具体说来,对东方,日本乃西方文明之说明者;对西方,日本乃东方文明之代表者。因此,成功地调和东西文明,使世界文明更加醇化,迎来人类之和平,谋求人道之完美,此乃日本国民之理想,日本帝国之天职也。由于被架在中西文明之间和两个时代交汇处的日本,刚好走上了一条东西混搭、古今杂糅的“不伦”险途,即以“民族国家”的“国际法”名义和“文明野蛮”的“近代化”价值,对中国及其周边发动了以“取中华而代之”、建立“新封贡体系”为目标的有计划的侵略和吞并战争;也由于其欲将中国中心时代虚实参半的“封贡体系”朝实体化方向推进的系列行动不但让中国直面“亡国灭种”之虞,还让欧美列强强烈感受到西方所亟欲解构的前近代区域关系体系,正在被日本人用“近代文明”包装下的“前近代”构图和“国民国家”遮掩下的“新帝国”思维所重建,并且是霸占式的重建,于是,中国和东亚其他被侵略国家的殊死抵抗自不待言,日本和英美之间的日后冲突,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三、 对中日关系本质的结构性分析

      日本在模仿和引进中国文明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文化习惯和需要,把哲学的宏阔当成了实务的追求,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主义”普惠憧憬,理解成对“天下”的领土扩张和武装占领。当我们试图深入地解读中日之间的这一差异,并且要抓取足以造成这一差异的框架结构时,日本学者柄谷行人的一个看法,可资参考。他认为:“日本虽然也接受中国的制度,但是和韩国与越南不同的是,日本是选择性地接受。日本人虽然接受中国的制度,但事实上却只有保留外形,把内容全部换掉,同时也没有废弃它,只依据自己的需要来维持它。这是日本人的做法。”他是在提及一个有利于解释今天中日关系本质的时空维度时说这番话的,即“日本的特别之处”,“如果不从帝国在东亚的结构去看,是不会了解的。所谓帝国的结构,就是我所说的‘中心’‘周边’‘亚周边’的结构”。具言之就是:中国为“中心”,韩国和越南是“周边”,而日本则是“亚周边”。如此“中心→周边→亚周边”的区域关系结构,决定了受中国影响的不同程度。日本在隋唐时期接受了中国的律令制,韩国大约在同时期也接受了中国的律令制,越南也一样。他们之所以能持续“中国化”,是因为它们离帝国的“中心”太近。因为像韩国这样的“周边”,会直接承受来自中心的压力,可对于日本来说,来自中心的压力却是间接的,而这正好是“亚周边”的特征。“亚周边”距离“中心”够远,不至于受到“中心”的威胁;但同时,它的距离又不会太远,不至于接收不到“中心”文明。如果比这样的距离更远,就会变成“圈外”,但日本显然不在“圈外”。这就解释了中国的支配为什么无法到达日本,隋炀帝何以对小野妹子的挑战式话语无可奈何,以及日本又为什么既能导入隋唐律令制却又未必去机械照搬的原因。这种东亚结构说,让人联想起丸山真男的近似譬况以及不同距离对中心文明的不同反应解释。他说,朝鲜与日本的地理因素导致了它们在面对外来文化时的迥异表现,即朝鲜是易于被滔天巨浪卷入核心文明圈的“洪水型”文化,而日本则是既不能被中心文明所吞并、又不可谓与之无缘的“滴水型”文化。正惟如此,日本才可以对应自身的自主性,并拥有调整改造外来文化的充分余地。

      然而,即便国际法已被引入和推广到东亚世界多时,日本取中华而代之的愿望,不但没有让它学会尊重现代国际关系的“国民国家”规则,反而以国际法为道具,通过抢夺、册封、吞并和割占等对国际法与朝贡法的交互利用和上下其手,庶几实现了其当初的设计和夙愿——不但成功地切割、攫取了中国藩属国,还在20世纪30年代以降将战火燃至中国3/4的土地!当日本所占领、所殖民的区域几乎与“封贡体系”和地跨北纬15°—42°的朱元璋“十五不征之国”整个重叠时,日本对“封贡体系”空间的刻意追求和对中华帝国的取而代之行动,至少已在形式上反射出其与中国区域关系框架间的同构特质,只是这种同构是一种“置换了文明内核”后的同构,是以“武威华夷秩序”代替“礼乐华夷秩序”、把“天下大同”理想变成“天下占领”后的同构,也就是今天所谓“军国主义”。这一点,显然与律令制在中日两国间的不同呈现方式有关。柄谷直言,尽管日本引进了律令制,却没有成为官僚制国家,反而形成了和律令几乎无关的武家政权。

      武家政治,养成了日本人的特别性格。幕末明治时期,武人世家自不待言,有些准武士甚至文人雅士,亦不乏侵略尚武习性。这一点,从仙台藩士冈千仞超乎寻常的如下焦虑中,不难窥见——他煽惑中国与之联合抗欧的前提,居然是为了吞并琉球而不惜先与清朝“一战而败则再战,再战而败则三战”!不独有偶,日本超级间谍宗方小太郎在给明治政府提出的建议竟也是:“中日两国间若无大战,则不能大和;大战而大胜之,彼始知我之实力之不可敌,至此方可收协同之效也。要之,以势力压制、威服中国是也。使彼多年服从之后,在不知不觉之间,大局之形势可驭使彼感觉有与我联合之必要。然与彼言和,首要唯有对彼永久不失胜算方可;若不幸一朝兵力不如彼时,则中日和平终不能持久也。熙熙之仁,孑孑之义,非所以驭中国人之道也。以上所论,为使中国知晓联合之为百年大计之手段。在已获得头绪之后,可进一步采取使彼信服之方针。”实际上,日本对待周边国家“以力服人”的态度,明治以来一直没有发生过本质性的改变;而长于“以理服人”且惯于以“熙熙之仁”与“孑孑之义”待人的中国,甲午战后虽有所调整,但直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似乎并没有发生过本质性的改变。

      于是,一个仿若两极滑动轴的固化社会结构逐渐浮出水面:在前近代的家族走向崩解而近现代家族又无法成立的情况下,以往的组织形态只能转化成“单身者本位”的社会体制,并逐渐演变成日本社会的现实。神岛二郎认为,近代日本单身者集团的典型体现,便是军队。近代以来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为止,日本之所以会发动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并迈向军国主义化的道路,都是单身者本位的社会体制基础使然。战争的失败,固然使军国主义国家走向崩溃,但作为其基础存在的单身者本位社会体制,却非但没有解体,反而更加彻底化了:战败前被编入单身者本位社会体制中的人员只有男子,而战败后随着占领军对妇女的解放,女子也颇具讽刺意义地被编入到该体制中。而且,相对于战败前的“国家”和“军队”,战败后以单身者本位社会体制来彻底吸收社会成员的装置,则是“企业”。就是说,战败后,企业在吸收单身者的行为中已代替了往日的军国职能,其所带来的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意味着,曾经的军事大国和当下的经济大国,其实是建立在相同的社会体制基础上的一体两面。值得注意的是,就社会将“家族”化为单身者本位的分解能力而言,企业比国家还要彻底,所谓“一亿一村”云者是也。然而,轴的两极滑动性结构,却给东亚地区留下了隐忧。

      于是,周遭国际环境的每次重大变化,总会被日本视为实现自身理想的良机:当地缘政治变动中强弱平衡的国际关系屡屡被外力打破时,当次第发生的外部冲击能被有效地转化为壮大自我的“权威借助”手段时,日本前赴后继的历史积累,会少有悬念地帮助它去改变区域世界的权力结构。竹内好在对比日中两国接受西方价值和制度的不同表现时,曾用“转向”和“转意”来譬况之:“转向,是发生在没有抵抗处的现象,它缺乏化外物为自身的欲求。固守自我的事物,是不会改变其方向的,而只能走自己的路……。转意(回心)则不同。它看上去像似转向,但方向却相反。如果说,转向是向外的动作,那么,转意却是内向的归趋;转意以保持自身来体现,而转向则以放弃自我为特征;转意以抵抗为媒介,而转向则无需媒介;转意发生的地方不会出现转向,而转向出现的场所也不会有转意发生。转向法则支配下的文化与转意法则支配下的文化,存在着结构上的差异。”简言之,“日本文化就类型学而言是转向型文化,而中国文化则是转意型文化”。

      今天,作为美西方急先锋、以打压或围堵中国为赤裸目标的系列行动,意味着日本在区域地位和话语权问题上,似从未舍弃“为了取中华而代之,就必须在国际法和朝贡法之间左右穿梭、上下其手”的惯性手段——一种在严格意义上不啻“反平等”的心理构造和行动模式;而在对“妄自托大”“愚昧落后”等“前近代”陈腐意识进行了彻底反思且几乎每个人都受到过“国无大小,一律平等”之国际法启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思想中早已经消灭了不平等的金字塔国际意识,这或许才是“转向”与“转意”在日中之间的真实变化和本质属性。这意味着,我们要对日本进行结构性的了解,就应该从前近代出发;而日本的对华想象,其实也停留并停滞于前近代的华夷观阶段,而鲜有国际法的内涵。

作者简介
韩东育: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育部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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