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1)全民族抗战相关史料
l 文书档案:电报、信件、日记、笔记、报纸、书籍、地图、票据等;
l 实物档案:奖章、证件、战事用品(武器、军服、装备等)、宣传品等;
l 影像档案:原始照片、纪录片胶片等,需附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说明。
2)社会各界参与抗战的见证与记录
l 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及个人支援抗战的文书、照片、实物(如医疗用品、募捐凭证等);
l 庆祝抗战胜利的文献、纪念品、口述历史录音或视频资料;
l 战时文艺作品:抗战题材书画、影视剧本、戏曲唱本、歌词曲谱及唱片等。
3)日军侵华罪行的历史证据:
l 日军侵略行径的官方文件、战犯审讯记录、地图及作战计划;
l 反映日军暴行的照片、实物(如罪证物品、战利品)、幸存者回忆录;
l 战时新闻媒体报道及国际社会谴责日军罪行的文献资料。
4)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抗战文物:
l 民间收藏的抗战纪念品、勋章、证书;
l 与抗战相关的民间艺术创作(如雕塑、剪纸、手工艺品等);
l 未公开的私人档案、家族史料及海外发现的抗战相关文献。
二、征集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原则,采取以下方式:
(一)无偿捐赠
l 捐赠者可将文物或史料无偿移交本馆,博物馆将颁发捐赠证书,永久记录捐赠者贡献;
l 捐赠者享有优先使用权,并可为敏感内容设置合理利用限制;
l 重要捐赠将列入馆藏名录,并有机会在专题展览中署名展出。
(二)有偿征集
对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文物,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后,协商议价进行征集。
(三)原件仿真复制
对不便捐赠原件的珍贵史料,可提供高精度复制件,本馆将标注来源并妥善保存。
三、征集要求
l 真实性:资料需真实反映抗战历史,来源清晰,附详细背景说明;
l 完整性:照片、音视频应为原始素材,未经后期修改,并标注时间、地点、人物及拍摄者信息;
l 规范性:实物需附文字介绍(名称、年代、用途、历史背景等);电子文件格式建议为JPG、TIFF、MP4、WAV等通用格式;
l 长期性: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权益保障
所有捐赠及征集的文物归本馆所有,纳入博物馆藏品体系;
捐赠者可通过预约查阅馆藏资料,参与相关学术活动;
本馆承诺妥善保管、科学利用,严禁文物商业性使用。
五、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至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专项征集邮箱,也可直接将档案资料或文物邮寄或送交至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
联系人:莫胜杰
电话:025-52892739(工作日9:00-17:00)
邮箱:137919732@qq.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8号(邮编:2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