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北京大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基地研究员
内容提要
全面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在华北敌后建立一系列根据地,另一方面也面临诸多考验。在内外形势和自身诉求的共同作用下,经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推动,晋冀豫根据地在1940年开展了大规模的整党活动,并在此过程中秘密进行干部审查,对地方党组织的发展界限、党员干部去留、党政关系、干部政策走向(涉及任用、评判、干部档案制度、内部关系调整)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晋冀豫根据地“1940年整党”是对全面抗战初期组织大发展的回应与调适,沿袭了过去“自上而下”“关门整党”的方式,但具体思路、办法均已发生较多转变,与嗣后的整风运动等党内整顿活动形成接续、呼应关系。
关键词:抗战相持阶段 中共 晋冀豫 1940年 整党
对这次整党,嗣后未见高调宣传,多一笔带过,这应与百团大战后根据地遭遇日军反复“扫荡”进入困难时期有关,同时也与此次整党的特点有直接关联。可能正因为如此,既往研究者对这次整党关注甚少,个别涉及此论题的著述也只是勾勒了一大体轮廓。
但当笔者仔细阅读这一时期晋冀豫根据地的相关档案文献后,却深深感到:1940年的这次整党(包括其间展开的干部审查)是根据地政治变迁史上的一个关键节点,是对抗战初期中共组织大发展的回应、调适,不仅对根据地干部队伍的构成、精神面貌、干部政策走向产生深远影响,更与整风运动及后来的党内整顿活动形成一定程度的接续关系。
把这一轮整党作为一个环节补充在历史叙述链条里之后,可以更清晰、完整地了解中国共产党在一次次组织整顿的实践中,如何对阶级性、群众性、思想性、规范性等因素进行不断的加减损益。这是中共党内政治生活变迁过程中乃至中共党史上一条非常关键的线索。受篇幅所限,本文目的并非全面、详细介绍1940年整党的过程,而在于重点分析整党的思路、动因、方式方法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如果说以往学界多关注整风运动在高层的思想运筹、权力运作层面的前因后果,那么本文则是尝试对整风运动之实践形态上的源流做一局部的考察。
全面抗战爆发之初,在国共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的大背景下,八路军东渡黄河、挺进华北,投入到神圣的全民族抗战中。在华北敌后的广大区域里,中国共产党人很快站稳脚跟,建立一系列抗日根据地。中共中央北方局(以下简称“北方局”)、八路军总部驻节之晋冀豫根据地则是其中腹心地带。在军事上迅猛发展的同时,中共党组织的力量同样迅速铺陈开来。最初仅仅100多位能联系上的党员(其中30多位能直接依靠),到1939年11月时,整个根据地党员人数已达36111人。与此相应,根据地干部队伍的班底也大致搭建完成,如晋冀豫区党委书记李雪峰在总结抗战以来区党委工作时所言:“经过两年,干部队伍建立,生产出一代干部。”
中共初入华北时,首要目标是扩充力量、扩大武装,而非“阶级纯化”。尽管中共领导人仍强调要“加强党的无产阶级成分,吸收大批积极工人及贫农入党”,但总体上试图淡化其无产阶级政党的色彩,而努力在统一战线的框架内寻求发展。于是,在基层,发展党组织的常规办法往往是“突击竞赛”“集体征收”,动员口号也常常是“一人入党全家光荣”“入党可当干部”“谁发展党员多可受奖”等。一般认为,这种发展方式造成了所谓“投机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富农、托派、敌探”等“均隐藏于党内”,各方面都不大符合“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标准。
在这期间,不少富农被吸收入党,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还被提拔到干部的位置。基层党组织在提拔干部时常常更看重其个人能力及所掌握的社会资源,而对阶级成分及个人品行都有所忽视。比如武乡县提拔干部的标准为三条:1.能说会干;2.稍有文化程度;3.有活动与工作的空间和时间。依此标准,大部分贫雇农已被排除在外。富农出身的干部因文化程度高、社会阅历广,比贫雇农干部能力强些,但在基层的财粮征收、群众动员中,一旦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便容易消极甚或抵制。
在全面抗战逐渐转入相持阶段后,虽然各根据地党组织的政治运转逐步趋向正规化,但组织失序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就基层组织而言,出现按财产划分的富人支部和穷人支部;按年龄划分的老年支部和青年支部,加上性别、家族因素,内部时常出现“小派别斗争”。基层党支部划分的随意性,导致上级党组织对基层组织的状况缺乏了解,许多县委连本县到底有多少支部也讲不清。
此外,根据地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方面也存在不少缺陷。晋冀豫根据地建立初期,党员干部中具备较好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者非常稀缺。在中高级干部里面,很多人对马克思主义及共产主义理想也只具有“朴素信仰”;一般党员干部在信仰问题上更是普遍比较“幼稚、懵懂的”。在入党动机中,虽然抗日救亡热情和社会革命的理想不容忽视,但不少干部走上革命道路也是出于个人的盘算。即便是在理想主义色彩最重的知识分子干部群体中,最初为找出路而入党的人也不在少数。如山西平定县的初中毕业生王谦虽在读书期间因对马列主义理论著作有所涉猎而萌发“加入共产党”的愿望,但实则是因为在参加革命前的谋生道路上处处碰壁,在半失业状态中被朋友介绍进“公道团”里,其入党动机中夹杂着“求生存、找出路”的考虑。而壶关县某区委干部原本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后来还在庞炳勋的四十军当过兵,再后来“心血忽然来潮,想起革命成功的地位,想在这里,不管三七二一”便做起革命工作来。至于普通之农民党员,其最初入党的动机更是多样。如按照当时的说法,这些思想问题多可归结为缺乏“阶级思想”。出现此问题的原因被认为是受的阶级教育不够,有人称之为“浸染了统一战线色彩”。
思想上的“营私”未被遏止的后果,是发展为贪污、腐化等堕落行为。这也是整党前中下层干部群体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平西、平东两县在1939—1940年两年里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共有30余人,其中大半被记录有“逛破鞋”“搞女人”的问题,甚至有区委书记“吸料面”(吸毒)、“卖白面”(贩毒)。晋冀豫区党委组织部在给北方局的报告中,更明确地指出:“在过去的行政命令脱离群众的作风下,腐烂了一批干部,分区级及支级干部的贪污腐化,甚至县级都有这一现象,各地都有。最严重的是一地,其次是三地、四地。”
“官僚化”是党组织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虽然太行根据地的领导人一直视“官僚主义”为“思想斗争”的重要对象,在反对“官僚主义”上费尽心力,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但在推动组织正规化的进程中,干部队伍内依然出现了更加严格、明晰的职级制度的重要“副产品”,即“官僚化”。许多干部已经习惯于以“收发文件开大会”为中心的工作方法;开会也呈现模式化的趋向,每次都是领导“台上扯大道理”,而台下的人不管懂不懂都只能“听训”。开会时对党的文件、党报的讨论,常常成为履行程序,“内容上是空虚的”。一些干部对下级和群众“趾高气扬”,在危险环境中却“不敢往下跑”。晋冀豫区党委对该问题严重性的分析非常犀利:“(一些干部)满足于共产党的照牌与地位,不求布尔什维克化的实际,因此部分的就成为脱离群众或根本就未接近过群众的新官僚。”当时,政权系统的公开干部被认为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这一方面与他们掌握行政权力,却较少负责群众运动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政权系统干部中地主、富农出身知识分子干部所占比例高,对底层民众和工农干部存在一定隔膜有关。
随着日军对根据地“扫荡”越来越严酷以及国共摩擦的加剧,很多问题进一步凸显出来。在1939年之后的反“扫荡”作战、国共摩擦事件中,地方党组织“坍台”、党员干部动摇问题频发。不少干部一旦遭遇战争和国共摩擦的考验,便惊慌失措,甚至出现“一到困难到来就有逃跑叛变的现象”。
可以说,晋冀豫根据地党员干部的状况,既不符合党内领导人对干部队伍的评判标准,也不能适应渐趋严峻的外部形势。这使得在党内开展整顿的需求变得越来越迫切。且当时经过两年多的奋斗,晋冀豫根据地的党组织大致理顺了内部关系,初步建立起根据地领导集体的权威,有条件开展大规模的整党活动。
193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做出了《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受制于战争环境,这个决定虽然在落实上并不同步,但还是令“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普遍成为各根据地的“计划内目标”。通过与1937、1938年党内的相关指示、通知比较,不难发现该决定无论是内容还是措辞,均与全面抗战初强调统一战线、强调反对组织上“关门主义”的政策导向形成鲜明对照。譬如,文中直接提出“党的发展一般的应当停止,而以整理紧缩严密和巩固党的组织工作为今后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提高党的纪律和加强党的团结。在党内开展正确的思想斗争,保证党内思想上的一致,提高党的铁的纪律,保证党的行动上一致”。在审查干部问题上,该决定也相当严厉:“详细审查党员成分,清刷混入党内的异己分子(地主富农商人),投机分子,以及敌探奸细”;“加强党的保卫工作和反对奸细的斗争,党内的锄奸教育与党的警惕性,必须大大提高。在审查党员特别是审查干部的经常工作中去发现和洗刷混入党内的敌探奸细托派分子,叛徒和堕落分子”。
10月7日,中组部专门向“华北各局各区党委”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巩固党的决定的指示》,内容包括:上收处分权力、提醒慎重“清洗”、突出思想教育、强调及时汇报。该指示虽然是为了落实中央决定、督促华北各地方党组织开展整顿活动,却也显露出另一重内涵,即担心各地方党组织“误读”前述中共中央的决定,防止出现当年苏维埃革命时期政治整肃中的“左倾”流弊。
这一时期,在离陕北较近的晋西北、晋西南两区,中共的主要工作是应对阎锡山势力制造的一系列反共摩擦,尚难下大力气开展党内整顿。冀鲁豫等开拓稍晚的根据地,到1940年初仍在大量发展党组织。晋冀豫根据地虽然承受日军的军事压力越来越大,且与国民党特别是阎锡山方面的关系日渐紧张,但工作运转尚属正常,组织扩展已趋于稳定。所以,晋冀豫区党委在接到指示后,于11月2日发出《关于巩固组织的指示信》,内容大致为前述中共中央和中组部两个指示的综合版,提出“注意提拔积极勇敢的工人、雇工及贫农同志”等,在干部教育等问题上做了具体布置。该指示信明确强调“不能形成清党运动,造成党内恐怖现象”,显示出对整党活动的谨慎态度。不过,晋冀豫区党委当时没把整党视为当务之急,所以并未列入具体的工作日程。他们在11月6日发给各地委、县委的《关于十二月份中心工作的指示》中,主要还是针对征粮、征兵等问题,未提整党、巩固组织等事。
1939年12月初,阎锡山方面对中共影响下的山西新军和牺盟会发动袭击,导致双方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此事件在历史上一般称为“晋西事变”(也称“十二月事变”),但实际上晋东南地区(晋冀豫根据地的主体部分)冲突的规模丝毫不小于晋西。中共最初遭受严重损失,但随后展开针锋相对的还击,不仅收复失地且进一步压缩了阎在山西的活动空间,大部分“牺盟干部”在该事件后离开牺盟会、动委会等统战组织,加入中共直接领导下的党政军民机构中。应该说,“十二月事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共对内外形势的判断,使晋冀豫根据地在“反顽”的同时积极推动较大范围的“锄奸”。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一阶段的“锄奸”,虽然是为了应对紧急事态,却也被认为“存在着许多纷乱和或左或右的现象”。
在抗日、“反顽”压力日益增强的情况下,八路军及地方党政组织对粮食、兵员等各方面的需求逐步增大,地方党组织将“合理负担”逐步引向“减租减息”,也与在此背景下要完成财、粮任务有关。此时,党组织对群众运动特别是减租减息问题还“没有充分认识”,所以使运动指向较为模糊,未能全面推开减租减息。基层的群众运动仍围绕着“屯粮”“扩兵”等展开,又夹杂着“反顽”“锄奸”等目标,一些地区在群众运动中出现比较严重的“左倾”问题,地方党组织、农民群众与地方士绅等所谓“中间力量”的矛盾也陡然加剧,后经根据地领导人约束方有所缓和。但此种情况确实使根据地内阶级斗争的形势紧张起来,地主、富农出身的本地干部(特别是区、村干部)因触动自身利益,消极、退缩者确有增多。对此,根据地党组织虽然在土地、群众运动等问题上总体保持冷静,但对出身地主、富农、商人等家庭的党员干部的不信任感在增强,阶级斗争意识也趋于强化。
1939年12月底,也就是“十二月事变”发生不久,李雪峰在晋冀豫区党委工作总结报告的草稿上特别批注:“过去我们没有重视阶级问题,干部惟民族意识为是。” 1940年2月,时任北方局秘书长的杨献珍在局机关刊物《党的生活》上发表《山西十二月政变的经验教训》一文,明确提出:
地主资产阶级是善于变节的,翻脸不认人,……我们的同志对地主资产阶级太忠厚,太老实,阶级观念又是那样模糊……阶级斗争是非常残酷的。在阶级斗争的场合,没有私人感情的位置,不必说朋友关系,就连父子兄弟手足之情也没有作用。
“十二月事变”对共产党人思想冲击之强烈由此可见一斑。历史教训和残酷的斗争现实让他们在思想上迅速绷紧了“阶级斗争”之弦。这种思想转变自然会影响他们对干部问题的认知。
在1940年3月召开的会议上,李雪峰提出要反对“自坏长城”的“内奸”。他措辞严厉地对“内奸”问题作了具体阐说:
究竟什么是“内奸”行为呢?
那就是只顾眼前的暂时的利益,只晓得狭窄的局部的利益,和严重的“本位主义”的观念与狭窄的农民意识。……从作风上讲来,它还有一种理论,叫做“战斗作风”,叫做“迅速完成任务”。因此,什么策略路线,什么正确政策,什么政治动员、工作方法方式,在他就都是多余的了。他们滥用民力,到处随便要差支,随便砍伐老百姓的山货树……至于什么群众路线,老百姓的死活,什么政治动员,工作方式,他是管不了这许多的。正是因为不管这许多,异己分子才乘机贪污,欺凌群众……他们有的是政府管理,有的是农会工会的“领导同志”,甚至有的“也是”共产党员……
总之,剥削阶级的生活意识感染了他们,他们是为另一阶级所俘虏了。——这就是“内奸”行为。
显然,李雪峰此时已将干部中的一些作风问题上升为“内奸”行为,并归因为被“剥削阶级俘虏”。既然问题如此突出,那么大规模清除混进队伍的“阶级异己分子”、改善干部作风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
整党的背景问题上,不能忽略共产国际和苏联的影响。1940年2月,在听取周恩来、任弼时等人的报告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专门就“中共组织和干部工作”做出决议。该决议批评中共目前“工人党员比率太低”,“干部工作的组织即登记、考察、提拔和培养工作还是进行得不能令人满意”。他们提出的核心要求,包括“吸收工人加入党的队伍”“加强同异己分子和挑拨分子向党内渗透的斗争,以及同党内反党思想和宗派思想残余的斗争”“登记、系统考察和揭露变节分子、托洛茨基分子和叛徒的活动”。中共中央在后来的回电中明确表示:“原则上同意由周恩来、陈林向我们转达的你们关于政治、组织和其他问题的所有指示。”而在“三、四月间,中央两次电报北局提出整党、组织建设要抓紧”。此决议中提出的几项要求,无疑都成为嗣后开展的整党活动的重点。
1940年4月11日,晋冀豫区党委在第二次组织联席会议期间制定了《中共晋冀豫区党委1940年整党计划》,对全区各县的整党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为晋冀豫根据地的整党活动拉开帷幕。这份计划明确地将整党活动分为整党、建党两阶段,准备以县为单位,在八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完成所有支部的整顿和支部干部的审查。
北方局在晋冀豫根据地的整党活动中,发挥了推动并加以规范的关键作用。1940年4月11日至25日,北方局在山西黎城县召开高干会议(又称“黎城会议”),提出“建党、建军、建政”三大任务。会上,主持北方局工作的杨尚昆专门强调了党的建设问题,包括领导成分不好、党内教育、培养干部、防范内奸等,但态度比较持重。
总体而言,黎城会议的核心议题是“正规化”,这种正规化并不是简单的搞“将校尉”“排座次”,而是希望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凝聚力。应该说,在八路军于敌后实施战略展开两年多之后,华北各根据地党力、军力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散主义问题。北方局和八路军总部计划从正规化入手,对华北各根据地的党组织、政权机构、军队进行全面整顿,这不仅停留于一般的人事调整和思想教育层面,更希望“在全面行动中实现真正的训练”。落实到党建的实践层面,就是要展开较大规模的整党活动。
整党活动开始后,对如何执行整党方针,北方局和晋冀豫根据地的领导人先是按照根据地初建党组织时期的办法,抓好实验地区的整党,靠着在实验县、实验支部里做出的典型来推动一般区域的整党。区党委选择的实验县中,除了基础较好的山西辽县、武乡县以外,还包括问题多、形势复杂的河北涉县。为此,晋冀豫区党委专门派出巡视团去帮助三个实验县开展整党活动,以便为整个根据地提供参考。大体而言,这次整党主要围绕三种方式展开:
1.组织上整党
晋冀豫根据地的地方党组织,首先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重新划分小组。当时,地方党组织一般按照对党组织忠实程度及能否完成任务、过组织生活等标准,分成几类小组。最好的为基本小组,较好的加强教育,逐步转成基本小组,差的另为一组,派一名被组织上认为“特好”的党员(一般为干部)任组长。原则上,“差组”的组长会在随后的工作中、思想教育中“提高、争取落后党员”,如发现这些党员“不可能教育和提高”,“则予以洗刷”。
由于此前在组织发展中不够慎重,甚至出现过“拉夫”的现象,所以,此番地方党组织对党员数量比做了大体的规定:“最高不能超过人口5%,一闾不能超过7人(特殊例外),在一般工人较多的地方要超过农民(如矿区),贫雇要占农民多数。”这就先用硬性规定刹住“拉夫”现象的蔓延趋势。
这次整党进行了普遍的鉴定工作,进而“洗刷”那些“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所谓“阶级异己分子”,包括少量出身地主、富农、大商人家庭的“坏成分党员”“党内投机分子”“挂名党员”“敌探奸细”等。为防止整党变成“清党”运动,晋冀豫区党委规定支部无权开除党员,须报告分(区)委,经分委批准后方可履行手续。不过,在执行过程中,上级党组织一般对下面报上来的拟开除名单,经常是签字批准而已,不会认真复核。
根据涉县的整党经验,晋冀豫根据地在各级党组织推广“审查委员会”这样一项制度设施,作为临时性的、以确定党员干部是否被淘汰为职能的特殊机构。“审查委员会”的提法并非此次整党首创。常规性的干部审查乃至过去的“肃反”过程中,中共均设立过类似临时机构。但这次整党中的审查委员会并非公安、保卫机关主导,而是区党委或地委组织部门直接掌握,“同时吸收被整理地区组织内的成分好、有组织经验的同志参加”,以突出整理巩固的“群众性”。审查委员会组成后即“深入支部,一个一个地整顿”。由于审查委员会的普遍建立,很多地方基本是关起门来调查登记,然后对着“标准”进行清理,对实际情况缺乏掌握。比如某县以平时来开会次数多少为标准清理、淘汰挂名党员,结果开除的多是生活贫苦、缺乏空闲的贫农党员。
“组织上整党”并不局限于“清理”,也包括组织“正规化”的种种尝试。这是北方局黎城会议提出来的核心议题。虽然当时的“正规化”多用于描述军政方面,但实际上整党也同样把目标指向“党组织的正规化”。
围绕前文谈到的组织混乱问题,根据地党组织采取了“取消中心组织、划小组织单位”的办法,对党的组织形式加以统一、规范。具体措施包括,撤销特委、中心县委,确立“区党委—地委—县委”三级设置(另设辽县、黎城两个直属县),将之前频繁改易的地、县治辖稳定下来。县以下之“分委、支部组织单位”则被要求“尽量求得与行政单位一致”“取消总支与中心支部的制度”。同时,根据地党组织对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也做了统一规定。针对基层组织的种种乱象,区党委组织部专门出台了《支部组织形式的决定》。概括起来,其主要内容为:(1)支部组织单位基本上尽量求得与行政单位一致,取消总支、中心支部的制度;(2)一般情况下,支委基点村的支部组织由7人组成,一般村为5人组成,小村支部只设书记或增设副书记;(3)一般情况下,小组应按群众团体组织划分,如农会、青救会、妇救会等。此决定无疑给各级党组织在处理组织整顿问题时提供了具体依据。以第(3)条内容为例,过去党小组划分非常随意而繁杂,譬如宣传小组、活动小组、武装小组、交通小组、锄奸小组,甚至个别支部有老头组、白面(贩毒者)组等不一而足。整党后,农村党员放到农会小组,青年小组到青救会中去,妇女小组到妇救会中去,小组人数以3—5人为原则;同时设干部小组(农会主席、村长、支书3人组成),另外在接敌区按具体情况有时会设游击小组,明显改善了乱设小组、组织关系冗乱等问题。
这种正规化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固定化。这并不是指干部流动性减弱,而是指此后少有成批的干部随领导人的迁转而大规模流动,例如过去李菁玉(晋冀豫根据地初建期的领导人)回冀南,一批河北籍干部便自行随他而去;正太铁路沿线特委书记彭涛调任冀西特委书记后,最早由他发展入党的老部下池必卿、周璧等人都一起调过去,待彭回晋中任职时他们又跟着回来。因此这种“固定化”意味着干部个人关联的减弱,“岗位”“职务”“级别”之间关系相对固定下来,“资历”也慢慢沉淀下来。
“正规化”不只是组织形式,还包括组织生活、工作制度上的正规化。晋冀豫区党委组织部认为:“在整党以前,可以说既没有会议制度更没有学习,有了事到一块商议,县、分委到了就开个会讲问题,布置些工作,会毕就完了。”整党以来,自上而下相对严整的“会议制度”“汇报制度”慢慢建立起来,组织纪律也更加严密。当然,尽管制度在不少地方已经建立起来,但距离扎实执行还尚需时日。晋冀豫区党委依然觉得:“这种制度还缺乏充实,巩固与坚持力还差。”
2.斗争中整党
“一个党员要参加党,自然不能只是口头承认党纲、缴纳党费,而且要参加党的一定组织,积极为党工作”。晋冀豫区党委希望通过检验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来审查党员。过去,党组织并不是没在工作中淘汰过党员、干部或提拔一些优秀分子,但很少自觉地将两者结合起来。在整党过程中,晋冀豫区党委开始要求各级党组织有意识地在工作中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常规性整理。如某县委汇报:“在征集公粮过程中,他们发现有的积极(贫农),有的消极,有的富农干部自己不愿交公粮,便鼓动别人也不出,根本不执行党的政策,发现后我们立即对其予以洗刷。”在工作中淘汰部分“坏分子”“坏干部”并不难理解。将整党活动寓存于党政组织的各项中心工作中,既能实现淘汰不合格的党员、干部的目标,也可提拔成分好、表现好的人。但工作中,成分与表现经常不统一,贫雇农出身的一些党员干部,因原本社会地位低、能力弱而表现欠佳。
基于此,这次整党期间,党组织开始力图给整顿过程赋予更多“群众运动”的属性。这也是对中共中央1939后半年一系列关于巩固党组织的部署的落实,即通过整顿党组织推动“每一支部”“变成每一个乡村每一个市镇所有群众的核心,变成一切群众运动一切群众斗争的宣传者组织者与领导者”。党组织一方面采取相对常态化的办法,“参加各种群众活动,进行家庭访问,参加群众集会,从各阶层典型的人物中了解对我们的态度、影响〔印象〕及意见,但注意不暴露支部同志的秘密,同时不让群众看出是在‘打听什么’”;另一方面,党组织也试图通过在尖锐的“群众斗争”中进行整党。晋冀豫区党委强调:“斗争是每个党员的试金石、照妖镜。”无论是在合理负担等群众运动中,还是在反击日军“新九路围攻”、对国民党的反摩擦斗争中,有的党组织坚强有力,有的却碌碌无为甚至软弱垮台,确实与党员干部的信念、能力及出身等方面有关系。前文提及的王谦在整党前已担任榆社县县委书记,他后来回忆自己到任后的情形说,虽感觉“当地党员严重不纯”却一时拿不出好办法解决,但这时上级来了整党的指示令他颇感兴奋:“中央的精神下来了,区党委的精神下来了,说是要整顿党的组织,巩固党。这一下,正合了我的心愿。好,那就进行整党吧!那时,恰巧又碰上了屯粮和减租减息两大群众运动,这是多么好的机会,在群众运动中整顿党建设党不是更有成效吗?!”
晋冀豫区党委在整党中也要求地方党组织注意在群众性的斗争中淘汰软弱、变节者,提拔果敢、积极者。比如,通过党员干部在“破路工作”中的表现,把部分“不敢干的”直接开除出党。除了对敌斗争,各级党组织越来越重视党员干部在阶级斗争中的表现,在晋豫、冀西的反摩擦斗争中,在合理负担、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中,地方党组织淘汰了一批被认为“软的根本不起作用的分子”,而吸收、提拔“斗争中表现积极的分子”。一些地方党组织把部分要淘汰的党员干部交给群众大会,“在群众中给以公开斗争,打坍在群众中影响破坏”。
不过,据晋冀豫区党委后来的相关总结看,对整党活动中的“群众性”不能估计太高。1941年秋季,区党委回溯前一阶段整党时,提出的第一个弱点与偏向仍然是“与群众运动脱离,关起门来整理,不注意开展支部的群众工作,只顾从谈话中了解党员了解问题,把整党工作降低到技术工作”,而且,“个别地方为整党而制造斗争,在一次斗争中表现好的即提拔,坏的即洗刷,因此有些一经考察提拔的并不是好的,洗刷的并不坏”。
3.思想上整党
党员干部在工作、斗争中的积极主动,一般需要建立在思想意识基础上。因此,在整党过程中,地方党组织一方面扩大党校的培训规模,一方面举办大量的训练班,希望提高党员干部的文化和政治水平,加强他们的组织观念。不仅如此,党组织也希望在培训中考察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问题的干部会在党校、训练班中被单独谈话,经批评、教育后的思想落后者若被组织认定为“不能挽救”,一般会被开除出党。
通过整党,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接受了一定程度的理论教育和文化教育,加深了对中共的认识。许多党员干部清楚了中共与牺盟会、群众团体、会门的区别,了解了中共与国民党、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的区别,懂得党员要起积极模范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了解“反妥协投降的意义、统战内的阶级斗争”,将民族意识与阶级意识结合起来,明确了自身的“阶级立场”。有干部即认为自己是“在整党后才知道身边的有些人并不是真正的同志,而只是抗日造就的暂时同路人”。他们渐渐开始熟悉、掌握共产党人的各种阶级语辞和政治规矩。譬如,平东县县委组织部调查显示,区委干部已注意用“阶级成分”来给基层村干部解释“合理负担”的重要性。但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又常常陷于僵化,滥用学到的党的知识,“没事在干部自己家里给爹妈、兄弟、老婆划成分”。值得注意的是,晋冀豫根据地党内教育的核心内容,基本来自《新民主主义论》,譬如,根据地党组织在党内教育上也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将担负起解放民族、解放人民的历史重任,终将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目标。”党内的革命气氛通过整党变得浓烈起来。
按照上述路径,晋冀豫根据地的整党在1940年春季全面铺开。据晋冀豫区党委组织部统计,经过1938年到1939年的组织大发展,截至1939年11月,晋冀豫根据地共有党员36111人。到1940年4月第二次组织部长联席会议前尚有34215人,而在大规模整党之后,党员数量仅为24978人,减少近1/3。其中,一地委的党员数量由6780人下降为3017人,“洗刷”掉一半以上。
这样的组织整顿显然过于剧烈。区党委宣传部部长何英才对此曾谈道:“×县过去有1000多个党员,经过整理后只剩100多党员了。”且整理、淘汰办法常常相当随意,如“不起作用的”“不开会不交党费的”党员等,统统被清理出党。党员人数陡降对地方党组织的实力产生了很大影响。例如,冀西某县有一半左右的村支部因整理淘汰过猛而濒临解散;晋东、冀西“大量枪会出身的人被开除出党”,以至于党的“指令传下去也没人手去做工作”。而且,黎城会议以后,根据地党组织在内部进行收缩组织、清洗党员的整党活动,外部则强调联合、减少斗争,群众运动也处于抑制状态。于是,在整党后,很多基层党组织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呈现消沉状态。根据当时区党委组织部搜集的8县29个支部的材料来看,29个支部中22个支部变得长期消沉,5个没有消沉的支部中有2个曾一度消沉,另外2个新建支部也没有大的发展。1941年9月,时任二地委副书记的陶鲁笳分析晋冀豫根据地的党内问题时指出,1940年的“整党实际上成为清党,大大损坏了党的元气与物质基础。借口过去‘拉夫’错误,对同志政治生命漠不关心,至少清除了一半”。
当然,此次整党因“在党员成分改造上,有较大的成果”而部分获得肯定。通过整党,晋冀豫根据地的党员队伍中,贫雇农、中农的比例上升,地主、富农的比例下降。但这次整党中强调的“成分”不只和“土地占有”挂钩。在所谓“内严外宽”的原则下,区党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直强调划分阶级成分不容易。所以这次整党中“清洗坏成分”的目标指向有时也是非阶级的。山西省榆社县的一份统计(见表1)显示,贫农党员的比例反而变小了,这与整党过程中该县开除了大批“乾坤道”和“武术会”(也称“英雄团”)出身的贫农党员有关。
榆社县早在1932年就建立了中共地下党组织。当时,地下党干部刘范五、任悟僧等人主要依靠两个渠道在农民中发展党员:一是利用帮会组织“武术会”;二是利用民间宗教组织“乾坤道”,以布道发展信众的形式作为掩护,宣传共产党人的主张。所以,老地下党员中与这两个组织有关的人不在少数。全面抗战初期,在“建党”“建军”过程中,榆社县的党员很多仍是从乾坤道信众、武术会成员中发展而来。这些党员虽然大多出身贫苦,却鱼龙混杂,常把持基层组织,不听指挥。在整党前,一些老地下党员甚至越过县委自行委任区、村干部。整党中,此类党员(包括部分有影响力的老地下党员)多被视作“流氓”“二流子”,被归类于“投机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出党。
前述中共中央政治局发出的《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对组织整理问题明确表示:“应由各局各区党委各省委首先审查各级干部,保证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掌握在经过考验与忠实可靠的干部手中。”据此,审干工作成为整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甚至先决条件。在晋冀豫整党已经进入收束期时,中共中央也在给华北、华中各根据地的指示电中专门指出,“对于干部的审查、考察与教育,成为巩固我党的一个极关重要的工作。在这方面的疏忽,是可以造成极端严重的恶果的”。晋冀豫区党委组织部在关于整党的工作报告中,谈到各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及村(支部)一级干部“经过了审查,经过了清洗,干部成分调整了”,而其他层级干部也提供了整党后的成分、年龄、党龄等方面的统计。但是,除了一些零星的定性的说法外,各种整党相关材料正面记叙审干问题的少之又少。由是观之,此次整党期间的审干应是在相对隐秘的情况下展开的。
严格说来,审干并非此次整党突然出现的组织行为。晋冀豫根据地建立伊始,由于干部来源多样、背景复杂,地方党组织从一开始便注意党员、干部的政治审查。刘少奇和杨尚昆在给张闻天汇报山西工作时曾提及此事,针对的主要是一批“恢复关系”的老地下党员。这些老资格的地下党领导人,若一度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在到达晋冀豫根据地以后必须先接受组织上的审查。不过,最初对干部的审查总体上是不够严肃深入且缺乏系统性的,更多还是走程序,“照单全收”。嗣后,在1938年春季之后的组织大发展的热潮中,地方上更难兼顾审干工作。如某县县委书记让一名尚未入党的青救会干部,去负责审查老地下党干部,而其他主要干部都忙着去各处发展党员。当然,根据地初建期干部本来就极端缺乏,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人于主观上缺乏审查干部的动力并不难理解。
开始整党以后,晋冀豫根据地方才第一次开展集中、深入的审干。1940年3月21日的晋冀豫区党委会议上,李雪峰提出“干部要在短时间内审查一遍”,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的审查要“平均一天一个”,但审查方式比较审慎。李雪峰强调:“材料搜集求得全部真实,方法为根据口头报告、履历、证明文件、对面搜集,结论必须有把握。”实际操作过程中,与此前整顿支部类似,先在各级党组织中设立审查委员会,成员以组织部干部为主,公安保卫部门干部参与,加入一些已通过审查的可靠干部。审查委员会先搜集材料,然后研究材料,最后做鉴定结论。收集材料主要靠谈话和干部自己写的履历表、自传。谈话一般根据干部情况确定地点、方式和提纲,将提纲给审查对象后,先“由他随便谈”,从中发现问题“要他自我检讨”并撰写自我批评材料;谈话时注重从侧面收集材料,干部不仅谈自己,也要谈自己了解的事和人。材料初步整理好后,审查委员会集体研究,从中挖掘“不清楚的地方”,然后进一步谈话或侧面调查,待“材料较完备时即作结论”。应该说,这次整党过程中并未因审干出现大规模“逼供信”问题,但相关部门对有“托派”、特务嫌疑的干部会严加审讯。
需要留意的是,后来在整风运动中成为主要整顿办法的“思想斗争”,在这段时间已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前文提及的那种单纯的、自上而下的组织手段已经不再是唯一选项。组织部门有时会为部分干部专门召开“审查会”。与会者不仅包括审查委员会成员及被审查者,还会找其他干部(多数为共过事的干部或与审查问题有关的干部)一道来提意见。这样的“审查会”在召开时一般首先由被审查者谈自己的认识,然后由与会干部提出批评意见,之后审查委员会根据前期调查材料和会上双方的发言进行讨论,最后在会上给出审查结论。史料所限,一时难以洞悉此类会议的具体情形,据称,“大部分干部在审查会议上,对自己的错误进一步揭发;每一个同志都能发表对任何同志的意见和批评。压制与阻碍民主的现象基本上已被克服了”。尽管在战争压力下,审查会未大范围推广,但依然显露出这次整党已经渐渐脱逸出苏维埃革命时期政治整肃的旧规程、旧思路。
从审查对象上看,虽然范围包括晋冀豫根据地各级、各机关中的所有干部,但有主次之分。区党委在总结报告中谈到,审查委员会“特别注意外来干部,对本地干部特别注意知识分子,部门上特别注意机要部门,各级组织部、秘书处、公安处,各级党委书记”。同时,李雪峰还要求“先从有问题的面貌不清的着手”。这主要指两部分人:一为“自首分子”,即曾向国民党检举自己,“自首”过“罪行”,后又重新入党的干部,二为历史上失掉组织关系后又恢复的干部。
据统计,在这次整党中接受审查的干部共计979人,其中地委级10人、县级228人,区级471人,支部级238人,外加区党委机关干部32人。
就区党委和地委两级领导人(包括冀太联办、专署等政权机关负责人)而言,他们基本都是抗战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多已接受过北方局、晋冀豫区党委的审查。这次自上而下的整党审干对他们冲击有限,但也绝非走过场。
笔者在过去探讨这一时期根据地干部的“进退升降”问题时,曾提及时任晋冀豫二地委书记的赖若愚和时任晋冀豫区党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的顾卓新这两位“老干部”受到审查的例子。应该说,赖、顾二人均有被捕失掉组织关系的所谓“历史疑点”,但遭遇却不尽相同。赖若愚一度成为“重点审查对象”,但因李雪峰力保、邓小平支持而过关,很快恢复工作。而顾卓新的问题在审干中则未能得到澄清,被党组织视为干部中“自首分子”的典型,在政治生涯中长期遭受冤抑。顾卓新先被降职转岗为太行军区政治部动员科科长,后被停止党籍,调去做财经工作。1942年2月,在北方局组织部迟迟作不出结论的情况下,顾卓新终被劝说接受了“即时起重新入党”的处理办法。比较特殊的是,长期潜伏于阎锡山身边的地下党员杜任之也在这次审干中被停止党籍,而且成为与顾卓新并列的高级干部里“自首分子”的典型。
县级干部群体的遭遇则很不平衡。县级党务系统干部总体所受影响有限,整党过程中晋冀豫根据地只有两个县委书记被免职,但县级政权干部则在整党中“被大量改造”。1940年3—10月,晋冀豫根据地30个县级政权中,有22个更换了县长。被撤换的原因多为历史问题或犯错误。如赞皇县县长林渤民是因为在整党中被认为“不听县委”命令而被撤职;黎城县县长马坚之则是因为“十二月事变”后为报复阎锡山势力“乱捕”“乱打”群众被调走;寿阳县县长郑世恒在整党审干中被认为是“帮会人物”被开除。此外,还有平西县县长黄晟耀、平东县县长唐汉荣因叛变而在整党中被看作“坏干部”的典型。
联系晋察冀、晋绥等根据地同样存在政权干部大幅度调整的情况,不难看出,这是力量增长的中共在国共关系调整后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政权领导的举措。就晋冀豫根据地而言,过去担任县长的干部一般是“身份较大”者,多为中共秘密党员但对外并不公开。他们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却常常社会关系复杂。而此番接替者多来自党务、军队系统,如接任赞皇县县长的杨奉林曾担任辽县县委书记、晋中特委秘书长等职;接任寿阳县县长的杨辛克原在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工作。
尽管各种报告、总结中很少提到分区(县辖区)级干部的整顿情况,但细查史料还是能发现这次整党中的审干对分区一级干部(主要包括分区党务干部,即“分委干部”和分区政权干部两类)队伍的影响也很大。此处可以将1939年10月和1940年8月的晋东、冀西两地区分委干部的党龄做一对照,不难看到分委干部总数明显下降(见表2)。如果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截至1940年8月,分委干部中党龄超过两年以上和两年半以上,即1938春夏组织大发展前后入党的干部人数明显偏少。特别是晋东地区,1940年8月时已没有党龄两年半以上的分委级干部。据晋冀豫区党委组织部给北方局的工作报告称:“现在分委绝大多数都是在整党工作期间勉强提拔起来的,他们成分与工作积极性都很好的,但是能力却很弱。”两相对照,可以推断1940年8月的这群分委级干部与1939年10月时的恐怕已有结构性区别,在整党中遭遇降级、撤职甚至是淘汰的分委干部规模要比简单做减法得出的数字可能还要大不少。而最终解决这一级干部严重缺额问题的办法其实仍是在来年的群众运动中突击提拔一批。直至1941年7月,晋冀豫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徐子荣在检讨工作得失时仍然提出:“一般分委的数目是不够的,几乎差一半。如一个县,五个分委区,只有八个分委委员。”
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审干绝非无的放矢。就晋冀豫根据地而言,此次整党的确审查出一些有问题的干部,较为著名的是平西县县长黄晟耀叛变事件。小学教师出身的黄晟耀,曾是国民党平西县党部的成员,后加入牺盟会、公道团,全面抗战爆发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出任平西县县长。黄晟耀一度积极抗日,但与阎锡山方面一直有些联系。在审干过程中,地方党组织查出黄和其他几个干部存在任职期间贪污、藏毒、乱搞男女关系等问题,且黄晟耀等人在群众运动中也有乱扣汉奸帽子、滥捕滥杀的错误。为躲避审查,黄晟耀率部分亲信叛变,扣留了平西县县委书记等人,准备投靠阎锡山。在此紧急时刻,晋冀豫三分区地方武装及时赶到,平息叛变并救出了被扣留的干部们。黄晟耀叛变事件引发平西县二度“审干”,造成干部队伍的大规模调整。除黄晟耀和几个亲信(均是干部)经群众大会公审被以“投敌”罪名处决外,平西县委、县政府、游击队及群团组织主要干部大部分被撤职或调离。
政治忠诚是中共审干的基本原则,是“一剑封喉”的红线,却并非唯一指向。李雪峰曾提出干部审查的五项具体指标:“能力、优缺、阶级意识、忠实程度、组织观念。”整党期间,杨尚昆也曾指出,晋冀豫、太岳等处“把审查干部与检查工作孤立了、分离了”。他根据晋察冀根据地等处经验,对如何深入认识干部也提出八项标准:1.对政策的掌握与具体运用;2.对组织原则的掌握;3.工作任务能否按时完成,完成情况;4.执行政策时的组织保证;5.干部政策与干部团结;6.对上下级的关系与态度;7.是否关心群众利益,帮助群众解决问题;8.与非党群众与非党干部的关系。
杨尚昆的批评反映了太行根据地在此前的审干中对这些标准重视不够。事实上,此次整党主要完成了“整”的部分,“建党”环节未能全面落实。但这些思虑仍反映出整党中“建构”的一面。而这种“建构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即干部档案的制度化。全面抗战初期,中共无暇开展大规模严格、规范之干部鉴定,干部档案工作基本处于恢复、重建阶段,党组织对来源多样的干部来历、背景其实并不算了解,以至于有的干部伪造经历、学历而长期没有被发现。但作为一个高度强调组织性、纪律性的革命政党,中共一直有强烈的、全面深入了解自身成员特别是干部群体的意愿和要求。此一时期,中组部部长陈云曾专门针对干部在鉴定表(亦称作“党表”)中隐瞒出身、经历问题撰写了《党员对党要忠实》一文,大声疾呼:“我们共产党是言行一致的政党,而且只有共产党才能言行一致。我们共产党内也不允许有对党言行不一致的党员,不允许任何党员对党讲一句假话。”于是,中共以这一时期的整党及其间的审干为契机完成了延安及敌后根据地多数干部的鉴定工作,比较规范、丰富的干部个人档案逐渐形成。干部个人档案中最核心的是一份比较完整的干部鉴定表,内容包括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组织部门给出的鉴定意见。
本文以整党期间襄垣县县委班子的鉴定表为例略作讨论。襄垣县县委当时由四位刚通过审查的干部组成,包括县委书记傅大章、组织部部长任爱生、宣传部部长崔维庭、县委委员张志财。四人干部鉴定表的形成单位为晋冀豫区党委。表格共有十项内容:姓名、年龄、籍贯、社会出身、社会成分、文化程度、受过何种训练、任何工作及工作时间、鉴定意见。
该表把“社会出身”与“社会成分”区别开来,前者指家庭出身,后者填自己成年后的社会身份。比如:傅大章出身地主,成分是知识分子;任、崔二人均出身富农,成分也都是知识分子;张志财出身贫农,成分是工人。不过,在根据地初建时,简单的干部登记表常常把两项混同,以至于干部们不知如何填写。管见所及,此表格是最早的一份将“社会出身”和“社会成分”分开的干部鉴定材料。这么做大概是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干部后的一个举措,把社会地位与家庭出身区别开来,能在知识分子干部的成分认定上形成一定弹性,避免他们在整党过中因家庭出身被“洗刷”掉,方便未来对知识分子干部的使用。晋冀豫区党委曾在1940年4月的第二次组织部长联席会议上做过专门讨论,制订了《关于阶级划分的讨论结论》供基层干部参考。但这种处理方式并未延续太久,到后来整风运动时,干部鉴定材料中的“社会出身”和“社会成分”重新合并,均指原生家庭的阶级成分。
表内“任何工作及工作时间”一栏,要求填写参加革命工作后的所有任职经历,包括具体的任职时间,且不能有时间上的空档。例如任爱生曾有四个月没有工作的情况就被醒目地写入表格。但是,整党尚未像后来整风时那样反复考察个人经历,特别是参加革命前的社会经历,因此像傅大章中学时因组织读书会而误打误撞参加国民党复兴社外围组织的历史问题,在此次整党中没有被组织发现,但这段经历后来却令他在政治上遭遇严重挫折。
干部鉴定表中最重要的是“鉴定意见”,傅大章的是“政治水准高、魄力有、出力强、党的修养差、欠沉着、虚心差一些”;任爱生的是“政治水准还好、基础理论有些修养、观念好、魄力不大、能吃苦耐劳、实际工作经验差、看问题有些迟钝”;崔维庭的是“政治水平平常、观念好、有些软、工作有些事务主义倾向”;张志财的是“政治水平低、实际工作经验不多、勇敢但不够细、计划性差”。
这四段鉴定意见主要是针对政治水准、工作能力和性格修养等几个方面。不难看出政治水准和能力基本与文化程度之评价呈“正相关”,傅、任、崔、张四人文化程度分别为高中毕业、中等师范肄业、初中肄业、小学三年,其鉴定则分别为“政治水准高”“政治水准还好”“政治水平平常”“政治水平低”,而能力方面的评价似乎也是依次降序排列。尽管不能武断地认为文化程度一定与工作能力挂钩,但这些鉴定意见依然说明,党组织对政治水准、工作能力的差异有比较务实的判断,并未因整党强调“阶级属性”就不顾实际。不过这一时期,从基层提拔一部分工农干部成为各级党组织的硬任务,所以张志财刚刚升任区委书记就被结合进了襄垣县县委班子。
这次审干不能说全无偏差,在前述《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出台不久,1939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又下发了《关于反奸细斗争的决议》。此决议强调禁止肉刑,要求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把内部奸细问题看得十分严重,将反奸与整党、审查干部直接联缀在一个逻辑链条中,即“系统的考查干部和党员——寻找敌探、奸细、托匪和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发现认定后坚决清洗”。当反奸细斗争也被列入整党过程后,晋冀豫根据地出现了把干部历史疑点直接上升为“托匪”“汉奸”“特务”这样的敌我矛盾的现象。当然,这次整党对大多数干部的处分留有转圜余地,这是干部审查平稳收束的关键。审干中,大多数“问题干部”没有被停止或开除党籍,而是先停职然后被安排到各级党校学习。在晋冀豫区党委党校,他们继续接受政治审查,同时学习理论课程。有干部后来回忆:“在党校学习的同志,有不少人是在工作中和战斗中犯有错误,思想上背上包袱、准备来挨整的。来党校后通过学习马列主义,开动了脑筋,提高了思想,认识了错误。从而放下了包袱,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明确了努力方向……同志们都把党校看成是他们再生的母亲、母校、革命熔炉。”
除了停职学习,还有部分干部被动“转岗”。举例来说,部分党务、武装工作干部被调去从事财经工作常常并不是因为“学历高”“懂经济”,而是因为在审干中被发现有“疑点”,不适合再担任要职,所以被调去贸易局、工商局、工厂。也有一些干部则被调去从事文化、新闻工作。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甚至被开除党籍的干部,依然作为“同情层”或“中间层”继续为党工作,会被安排去从事高度危险的敌区工作,以接受党的考验、等待查清问题、争取恢复党籍。例如,前文提及的榆社县老地下党干部刘范五,在抗战初建党、建政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曾担任榆社县游击大队指导员,这次整党因1939年被捕问题一度被停止党籍,但刘范五依然愿意为党工作,于是便被派去担任榆社县敌工站站长,这一安排既能发挥刘结交广泛的优势,也算党组织对他的考验。而刘范五的确对党忠心不渝,成功打入国民党地方组织,为根据地换取了不少粮食、物资,也获取了不少情报。是故,刘范五在1942年被重新吸纳入党。
这次整党尽管因战争等因素影响未能完成全部计划,没有把“建党”落到实处,且延续了苏维埃革命时期“自上而下”“关门整党”的形式,但还是能够看到其党内整顿的思路、方式均在过渡中发生诸多转变。这次整党对晋冀豫根据地干部群体的社会构成、内部结构、思想作风等层面均产生重要影响,具有鲜明的特点。
此次整党,为晋冀豫根据地党组织的发展划出了界限,进一步强调了其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政治属性。这是对抗战初中共进入华北以后组织大发展的回应与调适。“官僚化”是整党前客观存在的政治隐患,中共与国民党、地方实力派的政治面貌的区别一度有模糊和趋同的倾向。“骑马坐轿”“升官发财”的思想在干部中已成为比较严重的问题,而1939年之后内外形势的紧张更是让这些问题迅速暴露。一次整党自然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但仍给予干部们强大的组织压力和思想压力,这无疑对于遏止此趋向大有裨益。另一方面,在中共看来,前期党组织的过度发展、党员队伍的过度扩充,“使党的组织之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作用和党的组织之巩固程度大大受到损害。使党的组织与群众抗日团体之区别,在某些地方模糊起来”。因此,整党、审干就是要防止“这样一个战斗的、先锋队式的党降到一般的水平”。划出界限才能避免出现模糊党的性质的问题。
以阶级成分、思想意识、工作作风等标准为党组织的发展划出界限,针对的是“漫山遍野”“全家入党”“三代当官”的问题。整党之后,组织内的“帮口”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尤其是在县级以下,像前文提及的榆社县部分本地干部通过宗族、民间宗教力量直接影响全县党务、人事的现象此后极少出现。在这样的破立过程中,配合以组织正规化和县级干部的大范围流动,县级以上干部的地方属性、私人属性大大减弱。大体而言,晋冀豫根据地自此之后再没出现过这么大规模影响党员干部去留、改变干部群体结构的党内整顿活动。
就方式、方法而言,无论是晋冀豫根据地1940年整党还是同时期中共其他根据地的整党活动,均未打破原有的组织框架,主要依托各级组织和主要干部,自上而下对基层组织、基层党员展开全面整顿,其间,又以类似方式对根据地干部启动人人过关式的组织审查。
通过审查、鉴定来决定党员干部去留的方式,赋予党组织极大的权力,对党政关系的调整有很大影响。全面抗战初,晋冀豫根据地受统战政策影响,政权机关并非由党组织直接领导,特别是山西境内各县,虽然县长等主要政权干部大多是共产党员,但工作开展多利用牺盟会这个载体。而政权干部多有较高社会声望且掌管财粮大权,这造成当地虽然原则上由党组织领导政权机关(包括牺盟会),但实践中领导方式和手段并不明确,以致双方常常抵牾。且政权干部由于来源多样、成分复杂,的确存在各种各样的缺点,以至于在党内被概括为带有负面意思的“牺盟作风”。虽然这个说法本身带有成见,但侧面反映了此时期党组织对政权干部的评价确实不那么高,在整党中更认为他们是要重点整顿的对象。整党使党组织的党纪处分权力第一次在根据地大范围里被充分验证,这对干部群体形成较大震动,终形成根本性约束,强化了党组织(特别是县级以下)的权威。加之前面提到的“在思想上整党”的种种措施,实现了在组织收缩防范过度“党化”的同时,又维护乃至高扬了党的权威。这一过程令中共更深刻地意识到整党对张大党权的重要意义,但党政关系又总是需要不断施以动态地调整。整党不久,有的县委在上级政权机关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撤换县长,受到晋冀豫区党委的严厉批评。
尽管这次整党仍以“自上而下”为主要特征,但过程中强调“自下而上”的“群众性”。中共认为巩固党的关键是“进一步依靠群众”,并努力尝试将群众运动的某些形式和特质融入整党过程。但以短期突击式的整党将内向发力的“组织整顿”“干部审查”与外向发力的“群众运动”相互融通,实在是全新的“大考”。是故,这一时期晋冀豫根据地的整党主要是把群众基础厚实与否作为评价标准,拿群众运动的效果好坏作为检验手段,并将掌握整顿、审查权力的机构主体的群众基础略加扩大。根本上讲,党组织是要在一定范围内以群众运动、群众斗争来带动党的组织整顿,并尝试创造一种“自下而上”的氛围感。这虽未实现“一切经过政治动员,一切经过群众路线”的目标,但还是反映了共产党人对该问题的关切,体现了评价党内整顿方面的价值取向。这种取向绝非晋冀豫根据地独有,我们可以看到太岳根据地后来对整党工作的总结报告题名即为《群众工作与巩固党的几个问题》,作为两个互为因果的主题词。
这次整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干部政策的走向。在整党前,党内贫雇农出身的党员占据多数,但待在干部岗位上的数量较少。虽然全面抗战初期,地方党组织曾刻意培养、提拔了一批群众领袖型的工农干部,但他们后来大多又渐入消沉状态,最后被调离重要岗位,去了农救会、工救会等群众团体。尽管这一阶段党的领导人也强调防范阶级异己分子混入党内,注意提拔、培养工农干部,但缺乏具体、切实的制度性安排,现实中因工作轻重缓急的考量而难以在此问题上花费太多精力,故出现所谓贫雇农党员虽占多数却处于没发言权的“儿媳妇”地位。经过这次整党,晋冀豫根据地领导人对党内阶级成分的问题有了更明晰、系统的认识,“对干部的了解与认识上也进了一步”。1940年7月底,晋冀豫区党委对不同阶级成分干部的特点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概括:
工人:开展、活泼、坚决,进步迅速,如磁县彭城及武乡庙林工人干部的表现;但有些流氓气,或为外界影响而腐化,如获鹿田蕴华。
贫苦农民包括雇农:一般表现忠实、刻苦、踏实,但不开展、拘泥、进步慢,没社会地位。
中农:有时活跃、常居乡村领导地位,在党内占优势,但常表现动摇、不坚定(如许多好支部的变坏主要是由于这些支部中农占优势所致),自私自利、投机心理、和平观念(如沁源××支部,寿阳云烟支部)。
富农:在特定条件下表现积极,但一当损害其利益即表现发□,压迫群众,表现有统治经验与统治力量,富农成分一切以自身利益为出发。
知识分子:表现活跃迅速,但不坚定不经常,如张振平。
在这种认识基础上,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开始大力突出党的阶级属性,强调阶级斗争,认为过去的干部政策“沾染了统战的影响”“重才而不重德”,如今要在干部队伍内“坚决肃清阶级异己分子和面目不清的两面派和多面派”,主要包括“地主、富农、自首和投机分子”。值得玩味的是,在党内强化阶级观念,依成分划线,也在某种程度上与强调“群众性”有关。因为,强调依靠贫雇农、工人阶级的“群众观点”很容易被转化、简化为阶级观念。
尽管此阶段中共中央仍要求大量吸收知识分子进入干部队伍,但落实到地方,根据地党组织对出身不好的知识分子干部,态度其实已出现一定变化。对于知识分子干部群体,晋冀豫区党委反复强调的口号是“创造阶级干部”。这一方面表示仍要使用、提拔知识分子干部,另一方面亦表达了要对知识分子干部“改造”的意图。审干过程中,晋冀豫区党委要求“对本地干部特别注意知识分子”,希望“确定艰苦的教育政策,创造阶级的知识分子”。因此,这次整党尽管与后来的整党、整风活动相比,在思想训诫、教育方面用力少很多,但依然可以视作抗战爆发后中共在全党范围内强调思想斗争、组织观念、阶级意识的开端。前述“审查会”的出现即是党内组织整顿活动“思想运动转向”的一个表现。晋冀豫根据地的整党实践无疑已经涉入到中共探索“自我净化”“自我革命”的潮流之中。
这次整党在干部问题上衍生出一个重要“副产品”,即一批被称作“问题干部”的群体。在后来的整风运动中,具体主持太行根据地整风工作的党校负责人冷楚曾指出:“自1940年整党以来发现一批问题干部。”这里的“问题干部”主要是指当时党组织认为历史不清、出身不好或犯有错误的干部。这些干部大多通过整党被定性为“嫌疑分子”或“历史存疑者”,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或惩戒。虽然他们并未被彻底清除出党的队伍,但他们的这些“政治瑕疵”已被记录在案。例如,山西省黎城县游击队政委史纪言因早年曾与部分“托派”有过交往,所以在整党中被调离武装工作岗位转去办报。尽管他在新闻工作系统内因成绩突出得到擢升,但从此成为有“托派”嫌疑的干部。黎城县政府秘书康丕烈因被认为与县内国民党党部负责人关系好,“1939年西井大斗争,二哥经武装科斗争下来,与群众对立以辞职相威胁”,还有“贪污资料、生活腐化”的错误,故其干部鉴定表中的鉴定意见为“一贯右倾,阳奉阴违想发家”。
需要说明的是,“问题干部”并非是党组织无端臆造或“逼供信”的产物,他们的历史问题或现实错误客观存在,争议其实在于这些问题的定性。比如史纪言与“托派”张慕陶等人有交往是不是意味着他本人即是“托派”?即便他曾参与张慕陶的政治活动,而“托派”这个帽子如今看来本身即有较多争议。
其实,当时的地方党组织未必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但在斗争形势趋紧、党的政治路线调整的情况下,一般的人际网络、政治态度一旦有脱逸于组织框架的情况,即可能被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缺乏政治忠诚的政治问题。对党组织而言,尽管整党、审干总是颇费心力,但以坚定之阶级观点看待党员干部状况,还是会认为这样的党内整顿对自我净化、增强内聚意义重大。而且党组织对“问题干部”的历史问题、现实错误的态度比较慎重,所以他们大多依旧在工作岗位上正常工作,甚或得到升迁。但他们的“政治得分”还是在上级党组织那里被画上问号。由于这些“问题干部”被从一般干部的队伍中“析出”而放到隐秘的组织档案中,所以他们长期无法在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上任职,在后来的整风运动中,也成为首当其冲的目标群体受到重点关注。
在这次整党中,中共虽然仍主要将群众运动视作整党活动外部的一种检验方式、助推力量,进而形成一种“外部结合”,但至少在局部意识到这两者形成内部融通的可能性甚或整党自身的群众运动属性,与整风运动形成接续、呼应关系。因此,当他们的思想意识行走至此时,跨出历史性一步已为期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