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梦隐,陕西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内容提要
抗战时期的黄河花园口掘堤,给当地社会造成巨大灾难。掘堤之后,国民政府继续以泛滥黄河阻敌,亦借黄河水灾为抗战造势。在阻敌西进、与敌对峙的同时,对黄灾难民进行救济,并取得一定效果。过于强调军事至上原则,使得国民政府的应对割裂了抗敌与民生的有机联系,黄泛阻敌与地方民生呈现出显著的负关联性。军事凌驾于民生致使国民政府救灾的社会成效有限,最终军事至上的目标也未能真正实现。
关键词:黄河 掘堤 阻敌 救灾 负关联性
学界关于国民政府黄河掘堤,已经给予相当程度的关注。既出现了围绕黄泛阻敌或以黄制敌战术效果的争鸣,也达成了关于民生凋敝、政府救灾低效的共识。然而既往研究未能详细梳理黄河泛滥如何阻敌的史实,不论是围绕水攻效果的争鸣还是黄泛导致民生凋敝的共识,都或多或少地忽略了二者间的逻辑关系,即黄河泛滥的军事性与地方民生的负关联性。美国学者穆盛博(Micah Muscolino)从战争能量学的角度,认可河防的军事成效强于原本趋利避害的防洪,从黄河的国防性水利措施导引出“军事宏观型寄生”这一新概念,认为战时黄河水灾的持续与恶性影响是由于能量没有被投入救灾和重建。但这一看法忽视了国防与民生的辩证关系,甚至模糊了这场侵略战争才是造成水灾的根本原因。
随着相关史料不断被发掘出来,黄泛阻敌的史实渐趋明朗,与地方民生的负关联性也愈发明晰,笔者不揣浅陋,谨就国民政府黄河掘堤后的应对做一讨论,以求教于方家。
利用江河防御本是兵家常用手段,日本人的战术原则中也有“泛滥”这一计谋,是指位居上游军队对处于下游敌人进行水攻。既往中国战史,利用河流做水攻利器的更不乏其例。
国民政府同样意识到以江河阻敌的作用,利用自然条件减弱敌人攻势对中国抗战“以空间换时间”策略的实现有很大助益。为此,他们采纳德籍军事总顾问法肯豪森(Alexander von Falkenhausen)的江河阻敌建议:“中部防御以封锁长江为最关重要;西部作战取战略上守势,避免黄河区防线让日军由山东方面取席卷之势”,建议提出作为西部最后防线的黄河,“宜作有计划之人工泛滥,增厚其防御力”。国民政府为保障江河阻敌计划的实施,下令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会”)除受经济部直辖外,兼受第一战区司令部指挥监督,目的是“河工与军事密切配合,以适应目前抗战需要”。
(一)黄河掘堤的准备与实施
中原抗战肇始,黄河中下游流域成为战区,“守河部队,绵亘数百里,而沿河工事栉比,关系相连”。截至1938年3月,河南境内黄河堤坝上的战事壕沟长55799米,平均宽1米,深1.5米,构成黄河防线的防御工事主体。
4月,军官训练团办公厅副主任刘献捷提出《预防敌人破坏黄河南岸河堤意见书》,受到军政当局的重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军委会”)着令“经济部、军令部、军政部、政治部会同核议具复”。然而,由装备、兵员、战场形势都处于劣势的中国军队主动掘堤,利用黄河做水攻利器的提议似乎更受关注。随着徐州会战进入尾声,由军政要害机构负责人和前线高级军官提议的10份黄河掘堤阻敌函电,提交给了军委会。这些提议都看重黄河的军事作用,认为黄河掘堤泛滥,一可使日军难以发挥机械化部队的优势,迟滞敌人进攻;二可冲毁敌人倚重的交通要道,使其打通各交通干线的计划落空;三可使敌军陷入困境以利我军反攻,进而扭转中国军队的不利局面。这些函电大多标注了掘堤地点、时机和条件,其中4份有灾害预估内容,有3份认为牺牲惨重但要忍痛为之。军委会委员长蒋介石对其中3份明确批示,但又划去“随时可以决口反攻”的批语,说明蒋是有顾虑的,作为国家领导人,抵抗外敌入侵是好,但人为陷民众于苦海也要遭历史拷问的。由上可知,国民政府黄河掘堤是有准备有预案的。
徐州会战末期,日军土肥原第十四师团从鲁西强渡黄河截断陇海路,一路向西进攻,占领鲁西的濮县、菏泽,豫东的考城、兰封、归德(今河南商丘)和陇海线沿线的几个据点。6月1日,日军一路援军沿陇海线西进,窜陷睢县迫近兰封、杞县,另一路援军由安徽亳县经鹿邑、柘城向太康进迫。日军暴露进犯京汉线许昌、郑州一带的企图,为免开封、兰封间的国民政府军主力部队陷于被包围的险境,军委会下令主力部队绕向京汉路向西撤退。6月6日开封沦陷,6月7日敌军步骑兵千余人逼近中牟与国军交火,郑州局势岌岌可危。
中原重镇郑州的战略地位非常特殊,它的得失将影响整个抗战格局。中国军方人士认为如果郑州易于敌手,不仅交通要道京汉铁路将被截断,随即敌军南进可威胁武汉,西来可进逼西安,“进而窥伺我西南大后方。似此,对我此后整个抗战局势,是极端不利的。”亲历豫东战役的日本军人也认为郑州为黄河南岸京汉铁路之要冲,一旦陷落,京汉铁路即完全落入日军手中,武汉将三面受敌,陷入绝境。
西进的日军装备优势明显,进攻势头猛烈。土肥原部队配备上百辆装甲车、卡车、炮车等机械化军力装备,且空军火力交叉配合,“敌机连日在郑州、开封以及平汉、陇海两线侦察和轰炸,自朝至暮,未稍间断”。而河南的平原地区极有利于日军大兵团和机械化部队作战。郑州局势的险情难以凭军事力量摆脱,只得借大自然力量阻敌,使黄河掘堤从纸面之力变现为地面实力。
6月9日,国军在郑州北边的花园口掘开黄河大堤,以水代兵阻敌西进。显然,黄河掘堤是不得已的选择,从掘堤地点来说,花园口是10份建议中最西边的掘堤点;就掘堤时机而言,日军已逼近战略要地郑州;从掘堤条件来讲,黄河在郑州境内开始形成“地上悬河”,是可以实施黄泛阻敌策略的最后地段。同时京汉铁路是非常重要的交通动脉,敌我易手的后果难以承受。
(二)初期阻敌效果
黄河泛滥形成巨大水障,使日军机械化部队陷入困境。据当时中文媒体报道,国军在河南郑州、新郑、尉氏、中牟、洧川等地,歼灭日军第十四、十六师团一部有生力量;被困的日军也说中国军队使出了救命绝招,掘开黄河河堤放出洪流,对日军实行水攻,“使在华北战场勇猛善战的土肥原兵团,顿时陷入一片汪洋之中,……在万分苦难中度过了一个月”。日军不得不暂时停止西进,从尉氏、通许、杞县、陈留等处向东撤退部队13000多人(包括尉氏县城西一带的5000多人和集结在陇海线东段待车东运的8000多人)。华北方面军向困于黄水中的第十四、十六师团空投粮秣、卫生材料等合计约61.5吨,以解后勤供应之急。
直接为武汉会战集中兵力的日军华中派遣军,因黄河掘堤连带淮河泛滥而陷入运输困境,“派遣军兵力集中,在第二军方面因黄河决口增加极大困难,在第十一军方面出现对第二十七师团的输送陷于停滞和对扬子江北岸的第六师团的补给出现困难等状况”。黄灾迫使日军的武汉作战计划,由主力部队沿淮河溯江前进变更为主力沿长江进攻,进而带来排兵布阵的新问题,相对延迟了武汉会战的时间,“旋敌被阻于河泛,乃改变其作战轴线,转由长江两岸溯攻武汉,复鏖战五月之久,使我争取有利之时间,而转入第二期作战”。学者也评价掘堤策略发挥作用,“侵略者暂时被遏止住了,武汉战役被延长了大约三个月”。
泛滥新黄河(以下简称“新黄河”)的存在也迫使日军收缩战线,大本营要求作战部队不得越过两军的黄河天堑对峙线,“华北方面军不得越过黄河及黄河泛水地区进行作战”。
黄河掘堤后的水障功能,使中原战场提早由防御进入相持状态,中日两军围绕新黄河进行军事部署,“中牟尉氏至淮河间,尽成泽国,敌我隔黄泛成对峙之局”。
军委会在掘堤黄河、阻敌西进策略奏效后,仍期冀以新黄河继续阻敌的同时,借黄河泛滥发动舆论攻势,揭露日军暴行,提振民众爱国热情。随着蒋介石修新堤不堵黄河缺口军令的发布,基本确定了军事优先,以新黄河继续阻敌的战略布局。黄泛阻敌与地方民生的负关联性继续加深。
(一)诿过于敌的宣传
6月9日掘堤黄河后的几天,接连暴雨,黄河泛滥形势愈发严峻。12日,担负掘堤任务的国军新编第八师师长蒋在珍,向上司第三十二军军长商震报告水灾难民惨状:“男女老幼奔走号呼,呻吟塞途,奄奄一息。”15日,100多封呼吁救灾函件和数千人请求赈济的舆情,促使商震向蒋介石吁请救灾,“若不急谋赈济,匪特紊乱秩序,抑且影响抗战前途实大”。18日,六位交通部门的基层工会党务特派员从陇海铁路洛阳站,联名向蒋介石、国民党中央党部副总裁汪精卫和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呈报铁路沿线已麇集数万黄灾难民的混乱态势,呼吁救灾。19日,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兼河南省政府主席程潜也因辖地开展的反日寇掘堤活动,向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发电请求救灾。
国军在掘堤前已安排好对外宣传的口径,即黄河大堤是由日军飞机炸毁:“因我军誓死抵抗,且阵地坚固,敌终未得逞,遂在中牟以北,将黄河南岸大堤掘口,以图冲毁我阵地,淹毙我大军。”在掘堤两天后即6月11日,蒋介石以“真申令一元0448密电”指示程潜“须向民众宣传敌飞机炸毁黄河堤”,宣传要点是敌军残暴,炸毁黄河大堤,妄图泯灭我军民的抗战决心。14日,军委会政治部部长陈诚专门就黄河决口之事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争取国际社会的舆论支持。会上陈诚痛斥日军残暴无道,炸毁黄河大堤,批判日军“实足为全世界全人类之公敌”。
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常会”)在号召开展“黄灾救济捐款一日运动”时,解释掘堤为日军所为,号召党员民众为抗战建国出力:“兵灾水患交迫兼乘,敌人以为借此足以困我,讵我忍痛耐苦、敌忾同仇,抗战建国之志愈益坚强。”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赈委会”)官员在开展黄灾救济中,也大力抨击日军炸毁河堤暴行,激发民众共赴国难、坚持抗战的爱国热情:日军“不守公法肆意轰炸,墟我庐舍,海我桑田,洪水泛滥,意在灭我民族……甚望各凛同仇敌忾之义,忠诚忍耐,共赴国难”。
在国民政府的宣传导向下,主要媒体向全国报道日军暴行和黄灾惨状,唤起民众抗战爱国之心,“敌此种惨无人道之暴举,既不能消灭我抗战力量,且更增加我杀敌之决心”。
国民政府出于抗战政治需要,在黄河掘堤事件上,借势揭露侵华日军的残暴无道,激发民众同仇敌忾、坚持抗战的民族意志,为全国抗战大造声势,收到了一定效果。
尽管黄河掘堤是面对强敌被迫实施的阻敌措施,具有重要的军事意义,但毕竟是以大量民众生命财产为代价的,一旦真相泄露,将使政府形象受损,动员民众的能力降低,从而损害全民族的抗敌意志,所以政府当局认为,诿过于敌,可赢得政治上有利先机,有益于抗战大局,这样的宣传是必要的。
(二)构筑新堤,继续阻敌
1938年6月11日的蒋介石密电,命令第一战区“须详察泛滥景况,依为第一线阵地障碍,并改善我之部署及防线”,同时要求“第一线各部须与民众合作筑堤,导水向东南流入淮河,以确保平汉线交通”。蒋介石不仅发出筑堤指示,更在6月22日发出“养辰令一元电”,下达修堤命令:“沿黄河溃水西涯赶筑南北长堤一道,加以军事防御,以期防水防敌。”
蒋介石下令修筑的防泛西堤总长316公里,起自黄河南岸的花园口,“中经广武、郑县、中牟、开封、尉氏、扶沟、西华、淮阳、商水、项城至沈邱之豫皖两省交界处界首集止”,途经10多个县域。经济部曾向民众解释修堤的重要性:一能防水西浸,缩小灾区,从而解除一部分灾民痛苦;二能保障区域内部署的军事据点免遭水患,“而便我军设防”;三能组成新黄河的西岸屏障,便于“串沟堵截,利于我方军事运输”。经济部解释的重点在于水利措施的军事性,这是修筑新堤的主要目标。
军用水利工程的修建,离不开专业技术机构的配合。兼受第一战区指挥的黄委会将水利技术与阻敌策略融合,提出三项阻敌办法:“(一)不使溃水方面水流干涸,保留必要之相当水量以阻敌前进。(二)使分水一部分归入老河,破坏敌之企图。(三)保持溃口水流需要之深度,兼及导溜分散泥泞成滩,阻敌重兵器西进[使其]运输发生困难。”第一项办法实质是利用新黄河的水障功能,阻敌西进。第二项是利用泛水流入故道水淹汴新铁路,阻滞日军兵力调动与物资运输。汴新铁路修建在黄河干涸故道上,是联结位于豫东的开封至豫北重镇新乡的交通要道,也是整个河南沦陷区的交通大动脉,它的安危是中原战场上中日双方军事斗争的一个焦点。第三项办法是利用泛水冲向对岸,水退后形成嫩滩,使道路泥泞难行,破坏敌人携重武器西进。
除下令修筑防泛西堤阻敌外,蒋介石还于8月18日,以“17.08令一元电”命令第一战区在其他重要地点修堤或改筑防御工事。早在7月10日,第一战区就命令黄委会“妥加防范沿河各口以免敌方偷渡”。这些命令的目的,主要是要尽可能地密实黄泛防线,以防日军伺机进攻。在防泛西堤与花园口口门的对接上,军委会于1939年7月3日命令第一战区修筑从花园口到京水镇的花京军工堤。该工程耗费工款95633.56元,全长9784米,并沿堤线每500米加筑木质掩体1座,计增加16座,每座能容纳士兵8—10人,加上原有旧堤上的3座钢筋水泥机枪掩体,总计19座掩体,暂时满足巩固阵地防线之需。
然而所谓黄河天险,敌与我共。对岸日军也在1941年大举修筑堤坝,“意图挑溜西侵,破坏我西堤防线”,军委会为此又命水利机构对防泛西堤全线进行加高培厚,并择要修筑护岸埽坝,以提高防泛西堤的御水能力。这项工程称为“防泛西堤对策军工”,耗费工程款589684元,修建位于开封、尉氏、扶沟地段的埽坝共39道,总体维持了位于中原国防最前线之防泛西堤的军事屏障功能。
1942年下半年,第一战区还在防泛西堤的上游,洛阳孟津段铁谢一带的北部黄河堤坝上,向东续修5000米长堤坝。这段续修工程被称为“铁谢东段堤工”,工程造价853279元,由第一战区工兵营负责修筑,每千米加筑轻机枪阵地4座、重机枪阵地3座,共计新增轻重机枪阵地35座,“藉资驻军防守,阻敌南犯”。铁谢东段堤工有效地遮挡了重重遍设的国防工事,解决了临河滩地毫无隐蔽而“驻军防守亦感不便”的困难,避免了国防工事“若遇洪水高涨,即被冲漫溢”的难题。铁谢东段堤工还兼顾了民生,堤内万余亩的滩地可以播种,增加粮食生产。
自花园口掘堤至1944年日军再次攻陷郑州,防泛西堤及其配套工程、附属抢险工作等,共耗费工款126871308元,战时黄河的国防性投入不可谓不巨。全面抗战的战略相持阶段,中原战场以新黄河为界,既是防御日军的前线,又是对河南沦陷区进行反攻袭扰的根据地,“具有政、战两略的重要地位”。继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的卫立煌,认为新黄河已成为国防上的最重要防线。
驻守新黄河防线的军队,先是孙桐萱的第三集团军第十二军,1943年后为汤恩伯部队。河防部队的任务是保卫整个防泛西堤,防止敌人渡河来犯。孙桐萱作为河防部队总司令,曾部署第十二军的两个师沿堤布防,另以一个师为机动布防,并适时派部队渡河到豫东一带执行游击任务。新黄河对岸正面敌人是日军第三十五师团骑兵第四旅团,以及第二十一师团的一个联队,合计2万余人,加上伪军共3万人,守备陇海铁路及豫东各据点。该部日伪军重点在维持沦陷区的秩序,“扫荡我各地游击队,巩固伪政权以作将来渡河进犯之准备”。
针对日军部署,军委会在1938年底修订作战方针,增加黄河防线阻敌事项,“我军须利用既设阵地,固守黄河右岸,拒止敌之渡河。如敌施行强渡时,应乘其半渡或乘其已渡立足未定之际而歼灭之”。半年后的1939年夏季作战计划,具体布置了河防驻军进攻沦陷区及破坏汴新铁路的任务。
在1939年冬季攻势军令中,军委会令河防驻军进攻开封,牵制敌人,切断汴新铁路,以策应第二战区作战。执行进攻任务的是孙桐萱第十二军的第八十一师及豫皖边区游击部队共4万余人。他们根据军委会的部署,“以必要兵力任河泛防警戒”,其他部队先行切断兰封至开封之间的陇海铁路以及汴新铁路交通,压迫陇海铁路外各敌据点以吸引敌人。然后以第八十一师一部向兰封佯攻,主力猛攻开封,半个月后攻入开封,扫荡城内之敌,焚毁敌司令部仓库。
郑州是新黄河防线的最前线,也是沿河各县屏障,城北花园口附近的京水镇更是重要军事据点。为保障京水镇拱卫郑州安全,孙桐萱让水利机构在1939—1940年间,抢筑10余座柳石(砖)大坝,工程耗费53万多元,使之基本具备如下功能:“(一)保卫国防据点;(二)保卫花京军工堤;(三)保卫贾鲁河及黄泛新堤;(四)挑溜冲刷对岸敌方;(五)保卫郑州及中牟一带。”直至1941年上半年,中日两军一直隔河对峙,对岸日军虽数年来屡次西犯,但均未得逞,泛滥黄河“诚为我军事上之重要屏障”。
然而在1941年10月2日,日军从中牟县和郑州一带,突然大肆轰炸黄泛对岸中国军队防线,掩护其陆军部队过河,“当时这里的黄河上没有桥,日本人是坐汽划子、帆布船渡过来的”。当时日军兵力约5万人,第十二军抵挡不住,两天之内郑州沦陷。
10天后,第三集团军开始收复郑州战役,到11月3日,除黄河南岸邙山头的日军桥头堡和中牟县城外,其余日军全部被驱逐到黄河对岸。在反击战斗中,第八十一师击毙日军联队长小林光二大佐,重伤其旅团指挥官鲤登行一少将。日军从新乡派出30多架飞机空投伞兵将鲤登救回,但不久即死于新乡医院。历时一个月的郑州战役,以日军死伤3000余人,中国军队收复郑州而告结束。
邙山头和中牟县城的日军,始终是河防驻军的肘腋之患。1942年的秋季攻势中,军委会命令河防驻军夺回邙山头、佯攻中牟,巩固河防,“掩护第五第六战区侧背”,并继续进攻开封,袭扰沦陷区的重要交通线。河防驻军执行了军委会的命令,但邙山头阵地和中牟县城未能夺回。
到了1943年,日军承认冲破新黄河防线难度很大,这也间接造成汤恩伯部队对黄泛天险的过度依赖,没有配备精锐兵力守卫郑州与中牟的重要渡口,“冀在不患敌人之来攻,恃我有以待之也”,更重要的是第一战区未能全力阻止日军抢修黄河铁桥,为日后其装甲部队长驱直入留下隐患,也使黄河防线处于危险之中。
1944年4月,郑州在豫湘桂战役之河南会战中再次失陷,黄河中下游流域基本沦陷,“黄泛阻敌”策略不得不告终结。
(三)黄泛阻敌与地方民生的关联
当国家或民族遭受外敌入侵时,抗敌是以保护全民民生为最终目的的军事行为,而民生的保护又能激发抗敌意志。二者相辅相成,从根本上具有内在一致性,是正关联关系。但抗敌毕竟是军事行为,战争与民生客观上存在着负关联性,合理的军事措施应该是降低或克服这种负关联性。
河防的本来目的是防洪防灾,既要避免河水流量过大,酿成洪灾,又要使河流在固定河道内流动,以免洪水漫溢。而黄河河防的国防性作用,就是利用过大的河流量冲毁对岸敌人防线以策应陆路反攻,或防御敌人渡河进攻。
花园口掘堤后,行政院为救济水灾、防止泛滥区域扩大,曾由孔祥熙于1938年6月15日及21日两次主持召开黄河水灾谈话会,都做出由黄委会设法堵口、赈委会设法救济的决议。黄委会出于河防趋利避害目的,担心不抢堵黄河决口,自行向东南改道的黄河将会夺淮入江,酿成大面积水系泛滥的最恶劣状况,所以主张黄河堵口,不修筑新堤。在8月9日召开的行政院第375次例会上,交通部与经济部也认为“平汉线一带地势大都西高东低,泛滥黄水并无向西泛滥之势,就交通水利两方面论,防泛大堤似无修筑必要”。而蒋介石的筑堤指示及修堤军令,丝毫未提抢堵决口问题,反而要求利用泛滥水势设为前线阵地障碍,并且筑堤以导水入淮,这恰恰是水利机构颇为担心的情况。
当行政院水灾善后的民生政令遭遇军委会反向的国防军令时,缘于军事至上、胜利第一的原则,职能部门只能配合军令。经济部只好命令黄委会修筑花园口口门裹头工程。7月31日动工的花园口裹头工程,首要功能是“以免全河夺溜”造成黄河改道;其次是遏止水势,不使口门扩大;最后是为日后的堵口工程标记河流缺口的位置。竣工时裹头工程的东西两坝高度超出洪水位3—4米不等。总之水利机构希望裹头工程坚固,保持现有的400多米口门宽度,过水流量也不要过大,尽可能在合适时机使全河主溜仍归旧河道。
而河防驻军认为口门太窄,流量不够,不足以阻滞对岸敌人进攻,在距裹头工程60—70米处,挑挖宽约7—8米、深约2米的大沟以增大水量,同时削低裹头工程高度,由超出洪水位的3—4米,削低到1—2米,又挑挖裹头工程东坝的南北大堤,计划切断堤面以扩大过水量。
防泛西堤便于军事设防和利于军事运输,并具有洪水时防止泛滥黄河西侵的作用。新黄河沿线防区的守备部队为增强黄河的军事防御力,在防泛西堤途经的10个县域内按各自防区在大堤上大量挖战壕、修掩体、掘交通沟。有的县域大堤上甚至每10米就挖沟1道,有的堤段在土质不佳条件下密集修筑大小掩体20座,有的大堤被挑挖42道交通沟以切断堤面。还有的县域堤段不仅挖战壕、构筑炮台、修筑军用马路及码头,还砍伐或焚毁固定堤坝土壤的树木,甚至挪用防汛的备用石料。这些有碍防泛西堤牢固性的军事工程和措施,存在黄河水量急增时冲垮堤坝、酿成严重水灾的危险。这恰是水利机构极为忧心之处。他们只能向驻军尽可能解释水利工程的牢固性不仅关系民生,对军事同样重要,但结果往往是事关国防不敢挡阻。
花园口掘堤后,经济部就防泛西堤和裹头工程的牢固性问题,在1939年4月7日至1940年3月9日的11个月时间内,10多次向行政院、军委会反映,河防驻军的一些国防性水工措施会使河防随时处于安全隐患之下,一旦溃堤,“不惟灾区增大损失国家元气,军事底定之后堵口工程亦将困难多多”。据统计,1939年度防泛西堤决口38处,此后至抗战胜利,又有大小决口121处,致使黄泛灾区面积不断扩大,民众生活愈发困苦。花园口口门宽度最终达1460米,导致黄河有史以来第七次大改道,战后的黄河堵口也演变为民国时期难度最大、耗费最多的水利工程。
为配合河防驻军借黄泛天堑阻敌的军事计划,黄委会在1941年五六月间,堵塞了太康县一带王盘等处18个河流溃口,逼水回归原来泛区,重点是保持郑州—中牟段的黄泛水量,“满足军事上之急切需要”。黄委会在孙桐萱的河防驻军收复郑州后,又于12月底将第八十一师驻守的最前线中牟城南小潘庄渡口恢复“泛滥状态借以阻敌”。当时发动郑州、中牟、尉氏、新郑4个县2万名民工,疏通小潘庄的一条长4800米的串沟与主流相通,增加串沟流量,造成阻敌形势。1944年4月,防泛西堤周口—淮阳段驻军第十五集团军何柱国部,因新黄河水量过小而颇为焦虑。黄委会采取措施将该段水位抬高2米多,泛水漫流,一片汪洋才使河防驻军的军事需要得到满足。无论是逼水回归泛区,还是增大串沟水量,都是阻滞灾区涸出土地恢复农业生产的反向水利措施,加深了泛区灾民的苦难。河防的军事需要凌驾民生之上可见一斑。
截至抗战胜利,仅河南泛区陆沉水中的农田数便有约960万亩,占泛区原有农田面积的60%,若按平均每亩收成200元匡算,则河南泛区每年仅农产直接减收即达19.2亿元,更遑论其他财产损失。从修堤不堵口的军令盖过堵口不修堤的民生政令开始,到破坏防泛西堤和裹头工程稳固性以保持泛滥黄河持续泛滥一片汪洋,都是军事至上原则的常态化体现。整个泛区在八年的黄泛期间造成千余万民众受灾,80多万人死亡,民生代价极其高昂。
早在黄河掘堤之时,军事当局设想泛滥水势冲垮日军时应能预想到洪水同样能祸及不知情的民众。当时在兰封战役中指挥作战的高级将领李汉魂曾深省:“我们跟日本鬼子打仗为的是什么?还不是让老百姓活得下去。如今黄流千里,苍生何托?”水利界人士无奈地承认,堵塞黄河决口使之回归故道这一民生措施“抑且为军事策略所不许”。后来蒋介石更明令不得施行这一措施,“查黄泛所以阻敌西侵、屏蔽宛洛,而大河北岸数十万国军之后防补给及陪都外围翼侧之安全,胥赖此保障,故依军事第一、胜利第一之原则,不能以民生关系分疏黄泛归槽,减少阻敌力量”。
1943年前后是抗战最艰苦的阶段,河南不仅是抗敌前线,而且遭受着人称“水、旱、蝗、汤”四灾之害,当时已是“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甚至出现了狗吃人、人吃人的惨剧”。1944年4月17日,日军渡过新黄河攻陷中牟县,19日,河防驻军放弃郑州和经营多年的黄河防御工事,汤恩伯部溃逃,囤积在仓库中足供20万人部队一年之用的几千万斤军粮落于敌手。事情发酵的结果就是郑州再次沦陷,民众缴了溃逃的国军枪械。“逼此忠勇良民使缴国军枪械者,伊谁之咎?驯致腾笑世界,为八年抗战中未有之大耻”。“缴枪事件”标志着军事至上原则与地方民生的负关联性达到顶峰。军事至上、黄泛阻敌的策略终结于郑州的再次沦陷,而地方民生的凋敝直至抗战结束依然没有好转。
黄河掘堤成灾后,行政院于掘堤当月两次召开中央黄灾会议,出台救济办法,发布救灾训令,以此指导政府救灾。国民政府主要以传统救灾模式开展灾后救济,安抚民心。
“黄泛阻敌”是由军事机构和前线军官提出的建议,主要是看重黄泛的军事功能。最高当局虽着令经济部、军令部、军政部、政治部会同核议,但没有资料表明组织过水利专家对各决口方案可能形成的洪水灾害进行评估和研判。提交军委会的建议方案有10份之多,对每个方案都进行较完善的灾害评估几乎是不可能的,加之保密的需要和“军事第一、胜利第一”的原则,可以合理推断:最高当局对花园口掘堤引起的灾害认识不足、估计不足、重视不足,从而导致对灾害的应对和救济准备很不充分。
(一)救灾措施的实施
此次政府救灾以急赈、收容、工赈、移垦等传统救灾措施为主,四类救灾措施之间存在内在联系。黄灾惨重,当务之急便是急赈,然赈款杯水车薪,难以周全,因而移送难民往他乡生产生活就成为可选办法,留守难民充当筑堤劳力以工代赈也是军政当局考虑的结果。无法移垦他乡,且工赈劳力富余之下的难民与老弱妇孺群体,设所收容,使幼可教养、壮可生产、老弱有归。急赈、收容、移垦与工赈相互联系,在战时黄灾的政府应对层面起着重要作用。
1938年6月16日,即中央第一次黄灾会议的翌日,行政院批准200万元赈款,交由赈委会统筹黄灾救济。6月22日,即第二次黄灾会议次日,直接受命领导中央黄灾救济工作的赈委会副委员长屈映光奔赴洛阳,专门成立“特派办理黄河水灾安抚赈济事宜办事处”(以下简称“黄灾抚赈处”),“掌理黄河一带水灾兵灾安抚赈济事宜”,并下设总务、宣传、收遣、查放、移殖、卫生6个组。6月27日,屈映光在洛阳以黄灾抚赈处名义,首次召开各界救济黄灾会议,确定工作方针:一是分安抚、急赈、收容、安置;二是分四路出发安抚赈济,黄(泛)水以东以西各一路,黄河南北各一路。随着资金到位、专项管理机构成立、救灾方案出台,中央黄灾救济进入日程。
1.中央急赈、难民收容
最早进入灾区开展中央急赈的救灾官员是行政院参事曹仲植。6月16日,曹仲植携带5万元赈款带领行政院非常时期服务团奔赴河南灾区。曹氏放赈以首次洛阳救灾会议为界,会议前仅在决口处的郑州和中牟两地施赈,会议后在黄(泛)水以东一路的郑州、中牟、尉氏、鄢陵、西华、洧川、太康、淮阳、扶沟、开封沦陷区等黄泛10县放赈。
其中郑州接受中央急赈的数据较为完整。曹仲植放赈首先在郑州东北部的来同砦乡进行,当时现场聚集15000多名灾民排队,他们以一甲一保为单位,分列男、女、儿童三类队形,由保甲长维持秩序,“当场发给大人两元,小孩一元,鱼贯出入,秩序良好”,一天下来,有7000多人领到赈款,8000多人未能如愿。该县共计两次放赈,发放赈款合计48352元,计大口25765人,小口8927人,共34692人。郑州境内黄灾难民有3万余人,基本上人人受赈,平均每人赈款1.4元,按郑州当时面粉市价每斤0.1元计算,理论上平均每人可换得14斤面,勉强维持两周的基本生存。
其次是同为决口地的中牟县,受灾人口达99776人,也是前后两次放赈,共计发放5万元赈款,但在已放赈的114村“尚有灾民四万五千余口未经赈济”。中牟县难民受赈比率在50%左右,低于郑州。其余黄泛县的受赈情况较为含糊,如西华县仅发放4800张赈条,但灾民30多万人。鄢陵县放赈两次,计2万元,90多个受灾村庄中只在30多个村庄放赈。尉氏县有40963户的受灾人口,8月6日才在县城开展急赈。洧川、太康、淮阳、扶沟等地受赈情况不详,开封沦陷区的黄灾救济,是赈委会委托华洋义赈会设法帮助散赈的。
尽管曹仲植计划在黄泛10县放赈,实际只有郑州、中牟、尉氏、鄢陵、西华5县得到不同程度的急赈援助,为此程潜曾向蒋介石诉苦,“黄灾惨重,被淹有郑县中牟等十五县,灾民不下百卅余万。屈副委员长来豫办赈,以一部赈款用于黄河北岸陇海线附近,而水灾区域仅有少数受赈”。
此次中央黄灾急赈,“除已赈者约卅万口外,待赈人数约九十万口”,急赈比率不高。国民政府共计施放急赈款20万元,“以十五万元交曹特派员仲植办理郑县、中牟等十余县被灾急赈事宜,该路已由曹氏在郑县、中牟两地散发急赈五万元,合为二十万元”。30多万人放赈20万元,则平均每人发放不足0.7元,理论上勉强可换维持一周生存的7斤粮食。无论是急赈款的计划数还是实际操作的功效,中央急赈事务都有准备不足之嫌,难民受赈比率及款项偏低。此后,黄泛灾区基本上不再有由行政院牵头的中央救济事务,而多由区划性地方救济机构分片进行。
黄灾难民收容与中央急赈几乎同时开展,行政院命曹仲植去灾区放赈时,特别向河南省赈务会拨款10万元作难民收容之用。9月17日,经行政院第380次院会决议,赈委会又加拨5万元专款办理秋冬黄灾难民事宜。直至1938年底,赈委会总计拨发20万元救济费交由河南省赈务会负责黄灾难民收容。
承办黄灾难民收容事务的是郑州、许昌、漯河、洛阳、渑池、陕县、禹县、郏县、叶县、南阳、汜水、周口12个县的难民招待所,每日供应难民米粥。约3个月的收容时间,河南省赈务会消费购米款5万多元。收容所难民,既有持赈委会赈票就近到所收容的,也有由受灾县域政府统一发函组织难民去收容所的,还有因地方官员张贴布告劝导离村,难民逃难涌入收容所的。
尽管赈委会从1939年1月起每月拨发3万元收容费续办黄灾难民收容工作,甚至还额外拨款4.3万元分别交付国际救济会郑州红卍字会和运配难民郑州总站,收容、救护流亡到郑州的黄灾难民。但国民党中央党务视察委员半年后还是发现麇集郑州的4万难民和聚集在许昌的4000多名难民,因限于经费无法收容,加上医药短缺、夏季疫病流行,难民生存状态难以想象。
2.难民移垦、工赈
移民垦荒是难民救济、民生和经济恢复的具有治本性的救灾措施。其特点是救灾效果好,但初期投入高。相比救灾措施中的急赈、收容等消极性临灾救助,难民移垦这一积极减灾措施在战争状态下受到青睐。无论是基层党务人员呼吁输送黄灾难民到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诸省垦殖荒田,以安永业,还是黄灾救济机构使难民谋永久生活而鼓励开垦,都蕴含垦荒的重要性。
随着收容工作向难民移垦转移,黄灾抚赈处指定了河南邓县、陕西黎坪和黄龙山地区为黄灾难民移垦区,出台了对移垦难民每人补助3个月生活费9元的办法。但有难民回忆,这种补助并没有发挥作用,许多灾民为了活命,没等领到粮款便踏上了外出逃荒的艰辛之路。
原本黄灾抚赈处计划将郑州、中牟、尉氏、鄢陵4县灾民10万人,移送到陕西黄龙山垦区,实际上直至1938年底,只转送了12131人。1939年5月,黄龙山垦区改为国营性质垦区归赈委会直管后,当年安置沦陷区及黄泛区难民5万多人,先后垦荒234948亩。若按每户人口5人估算,则大型垦区的难民户均开荒约为23亩多。
黎坪垦区是除黄龙山垦区外,河南省政府官员赴陕西省商洽的另一重要垦区,它的调查报告最为详细。最终黎坪垦区并未成为黄灾难民的移垦地,反而是面积不大的陕西郿扶垦区成为40户黄灾难民181人的生产生活聚集地,共同耕种1038亩荒地,当时赈委会共拨付4万元助垦费。小型垦区的难民户均开荒约为26亩,户均垦荒的政府投入1000元。
邓县是黄灾难民移垦的另一个主要垦区,是河南省政府专为移垦黄灾难民、依据就近移送原则而专设的省营垦区。主要接收郑州、中牟、尉氏、通许、鄢陵、扶沟、洧川、西华、广武9个黄泛县域难民420户2100人,以及12个难民招待所难民580户2900人,合计难民5000人陆续前往垦殖。赈委会拨付14.5万元垦殖经费,相继垦荒2.2万多亩,总收入达48.9万多元。中型垦区的难民户均开荒约为22亩多,户均垦荒的国家投入补助为145元,其余由省级政府补助。
据统计,黄泛水灾初期,移送各垦区开荒的黄灾难民人数约为5.5万人,与130多万待赈难民相比,移垦比例仅为4.2%。虽然难民移垦通常会有户均垦荒20多亩的生产效应,但户均移垦补助与垦区每亩荒地的政府投入都花费较高,使得难民基数庞大的移垦事业举步维艰,惠及难民群体的社会效应并不明显。
黄灾工赈最早的依托项目是防泛西堤工程。蒋介石1938年6月22日“修筑泛滥西涯南北长堤并加军事设备”令发布,23日程潜命令黄委会在洛阳议定筑堤详细办法,为实施工程作准备。26日,屈映光接准商震转据郑州县长全人麟呈报的工赈计划。
防泛西堤最初仅修筑河南广武至郑州的一段堤防,筑堤工款包括由行政院拨付的20万元工赈款及蒋介石批准军事费项下的10万元。工程于7月26日开工,9月1日完工,39天的工期,完成120万左右土方量,基本上完成既定筑堤计划。此次工赈实施有45000人次得以救济。
早期防泛西堤的修筑仅是工赈实施的一个例子。由于相关史料搜阅的不足,工赈的实施效果无法确定。但据掌握的资料来看,截至1944年郑州最终失守,整个防泛西堤工程花费1亿多元,多数水利工程是以工赈形式开展的。可以说工赈是后续黄灾救济的主要手段。由于黄泛赈灾的从属地位,工赈的开展依赖于河防工程的修建,无论从时间还是地点上都只能使少数灾民有受赈机会。
(二)争取外援
由于黄河掘堤是中日两军激战所致,靠近战场或置于战场之中的黄灾区域的水利善后事宜,国民政府就求助国际联盟(以下简称“国联”)予以援助。掘堤后12天,即6月21日孔祥熙致电中国驻法大使顾维钧向国联提出申请,大意是由于黄河决堤处的修复地段在日军占领区内,中方无法施工,本着国联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希望国联依照与中国签订的技术合作办法,来华援助黄灾善后工程,中方将提供所有资金。
为提请国联援助黄灾水利善后工程,国民政府进行了积极的外交活动。1938年8月1日,国联交通运输委员会在日内瓦召集第二十一届常会,决定将中国的黄灾善后提案提交会议讨论,“本届会议所当讨论者,尤以中国政府所提黄河堤维护办法,暨此项办法应在国联会监察之下予以实施[此]项问题,最关重要”。
鉴于国联常会只讨论技术问题,禁止涉及政治问题,故而国联由捷克、比利时、匈牙利三国代表组织一个小委员会共同研究中国提案。8月2日,三国代表委员会提出“在技术方面可以接受中国提案之各项条件”的报告,后经国联交通运输顾问委员会讨论后,将文字略加修改全体一致通过。8月6日,顾维钧报告国联通过中国提案,决议如下:“(一)应先调查黄河情形,(二)派相当专家数人就地设计办理工程并监察一切,(三)中国政府派有经验工程师及技术人员共同协助。”
虽然国民政府在提请国联来华援助黄河善后工程上费尽周折,但由于国联在对日问题上的软弱立场,没有资料显示其实施了来华水利援助的既定方案。
除黄灾水利善后的外援诉求外,赈委会官员还委托非政府组织的国际人士在沦陷区帮助放赈。华洋义赈会的宋溪章、饶家驹神父在6月30日向赈委会发电,希望随时告知水灾情况,以便向社会呼吁。屈映光当即复电希望得到义赈会的帮助,“贵会系国际性质组织,望推友邦人士携带赈款”,设法防堵赈济。在卫生防疫方面,卫生署署长颜福庆命令下属,请华中万国红十字会转告陕豫两省邻近被灾各地的外籍教会医院免费收治患病难民。
无论是向国联的技术援助诉求,还是委托国际人士的赈灾帮助,甚或是请求外籍公共医疗资源对难民的救助,因各种缘由,在整个实际黄灾救济过程中发挥作用不大。
(三)资金筹募
国民政府应对黄河掘堤水灾的资金来源,一是国库拨款,二是国家财政信用的融资,三是公共政治动员下的海内外社会融资。
首先是国库拨款中的年度事业费、专项经费以及军费开支等用于国家善后救灾,这与传统救灾模式下的资金来源区别不大。中央救灾准备金是区别于传统救灾模式下的资金来源。先是国家财政需预提准备金总额5000万元,然后再规定什么样的灾情才能动用中央救灾准备金,此次中央黄灾救济事务动用了中央救灾准备金总额的4%,即200万元。黄灾惨重只有国家拨款才能应对灾情,而政府救灾也只能动用中央救灾准备金。
其次是国家财政信用的融资,主要指1938年7月1日发行的1亿元赈济公债。尽管陈诚在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是消极救灾方式,但确是积极的蕴含现代救灾理念的政府行为。利用国家财政信用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弥补战时救济事业资金不足,并以法律文件形式约束国家的财政信用,存在着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利益风险。为缓解难民移垦经费不足,1939年行政院发行救济公债1000万元,准备以200万元救济技术难民,300万元救济普通难民,100万元救济难童,400万元为移垦经费。黄灾难民中技术难民可能较少,但其他三项的赈济经费完全适用黄灾救济。
最后是公共政治动员下的社会融资。不同于传统救灾模式下善人义举的慈善行为,这种社会融资辐射社会各阶层,包括工人、农民、商人、民间社会团体、公务事业机构、自由职业者等,是由基层政权管理机构引导组织捐款的。
国民党中常会号召开展的“黄灾救济捐款一日运动”在全国的声势比较浩大,制订了《举行黄灾救济捐款一日运动办法》,发表了《中国国民党为举行黄灾救济捐款一日运动告党员民众书》,动员大家替国分忧,救济难民亦为抗战建国表现。为宣传募捐效果起见,国民党中央党部率先捐款10万元。黄灾救济捐款一日运动,半年时间内陆续收到捐款217073.52元,统一由赈委会支配管理。另外还有些海外捐款,如宋美龄转拨菲律宾妇女慰劳会的捐款2万元,专门用以救治黄泛县域尉氏县传染病以及急赈事务。
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力落后,抗灾防灾能力较弱,因战争肆虐各项基础设施更为薄弱的国家,兼顾军事与救灾的确不易。黄河掘堤泛滥,一方面造成大量民众死难,对区域经济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又对中原抗战格局产生极大正面影响。如何救济灾民?怎样继续抗战?都是国民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
黄河掘堤是中国军队身处劣势一方不得已的选择,战术上是成功的,消灭了一些日军,更为重要的是在战略上实现了迟滞日军西进,推迟日军进攻武汉的时间,形成隔新黄河与敌对峙的中原抗战新格局,进而借黄泛天堑阻敌6年,有利于区域抗战大局。
从现有的史料看,国民政府对花园口掘堤引起的灾害预判、评估严重不足,对灾后的应对和救济准备很不充分,加之对黄泛阻敌的后续实施和灾害应对同样重视不足,黄泛阻敌付出了持续的高昂的民生代价。掘堤时洪水肆虐,百余万民众受灾,数千人溺亡;泛区形成,豫皖苏三省40余县1000余万人受灾,累计89万多人直接或间接死于灾害;泛水夺淮入江,造成相关的黄河水系、淮河水系、长江水系紊乱达8年之久。灾害的发生与持续,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次生灾害更是连绵不断,使我们到今天仍然需要思考:如何评价这个造成极大灾难的军事行为?
国民政府对黄河掘堤后的应对具有国防凌驾于民生的特点。但灾情惨重,各方呼吁救灾,迫使国民政府着手进行,但成效不大。中央急赈拨款20万元,仅救济了130万难民中的30万人,移垦难民约5.5万人,多数难民早期没有得到救助。故而绝大多数黄泛难民要么流亡异乡自谋生路,要么留守故土挣扎于死亡线上。
新黄河形成后,灾难的持续、次生灾害的发生,在艰难的抗战时局中鲜能受到当局的关注,只能作为黄泛阻敌的附属事务由河防军事机构主导、地方政府临机处置,从而造成黄灾救济低效且不能有效持续的不利局面。尤其是黄泛区域既为灾区,也是战区,国民政府未能重视当地经济秩序的恢复,善后措施中,维持人口稳定、保存生产能力的生产性救助很少,灾区出现了生存条件、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社会生产的多重崩溃:“一是仅靠樵割茅草为生,生计极端窘困;二是房屋冲垮或湮没于黄沙中,无处栖身;三是治安恶劣,不能安居;四是缺乏牲畜农具及种子,耕作不能自给;五是地界湮没,地权难以确定;六是荒湿地区,疫疠极易流行。”黄泛区最终成为“其艰难困苦非亲历其境者,不能想像其万一”的人间惨境。
黄泛阻敌与泛区民生之间的关系,是本文关注的重点。防泛西堤等国防水利工程的修筑为工赈提供依托,两者之间呈现正关联关系。除此之外,黄泛阻敌与地方民生之间表现为显著的负关联性:从以水代兵、掘堤阻敌看,洪水祸及民众生命财产;从掘堤之后的黄泛阻敌的军工水利措施看,若能兼顾民生则兼顾之,不能兼顾则不顾,若二者的措施目的相反,则民生让位于军事需要;从救济措施看,新黄河防线的巨额投入与杯水车薪的救灾花费形成鲜明对比,救助也更多的是临时性而非生产性的。
黄泛阻敌和焦土抗战有一定的相似性,与地方民生存在着天然的负关联性。泛滥黄河发挥威力将会导致民生性河流防洪的失措,防洪措施得力又会影响黄泛水障军事功能的发挥。“军事第一、胜利第一”原则本无可厚非,然过度强调军事至上,忽视甚至漠视民生,加深了阻敌和救灾二者之间的负关联性,也割裂了抗敌与民生的内在一致性。最终结果不但加剧民生灾难,也使得黄泛阻敌策略难以坚持到底。
从最初黄河掘堤的有效阻敌,到凭黄泛天堑与敌对峙的相持,再到新黄河防线最终被攻破,黄泛阻敌与地方民生的负关联性越来越深。作为抗战期间最大规模的自损阻敌行为,其合理性难以否认,但给民生带来的负面作用是惨痛而深远的,死难者众多,黄灾影响长期不能消除,给地方环境更是造成了几十年难以弥补的创伤。
限于作者学识,本文主要就黄河掘堤阻敌及其与地方民生的关系进行了简单讨论,希望得到军事史、社会史、灾难史、环境史等各方学者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