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与金圆券方案的出台

发布时间:2023-02-07 10:34   本文被浏览过:

原文载于《民国档案》2020年第三期,注释从略。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吴景平
 
摘要:抗战结束后,蒋介石急于推行取代法币的币制改革,与持审慎态度的行政当局、财经主官之间存在着不同主张的博弈。在宋子文、张群担任行政院长期间,由于财经主官的坚持,各个币制改革方案始终停留在“议”和“论”的阶段。1948年“行宪”之后,蒋介石对币制改革问题上依然存在的审慎主张作选择性忽略,而被蒋介石选定进入核心决策层的翁文灏与王云五,为蒋已作出的币制改革决策补充带有专业色彩的论证,但所起的主要作用是根据蒋的要求完成金圆券方案的文本和确保其程序上合法性。在失去最后的制衡角色后,金圆券方案先后在国民党中政会和行政院会议上得以顺利过关和出台。
 
关键词:蒋介石 金圆券 币制改革 民国史
 
      1948年8月19日,蒋介石以总统名义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抛出《金圆券发行方法》,以取代业已完全破产的法币,同时强行收兑金银外币、登记国人存放国外之外汇资产,并实施严格的限价政策。两天后,蒋介石在致各省政府主席和各市政府密函中提到:“中央此次依据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之规定,于本月十九日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命令及各项办法,业已通令全国,一体实施,此乃改革币制、稳定经济之必要措施,曾经长期缜密之研究,针对当前国计民生之迫切需要,而审慎订定。”时任财政部长的王云五在其回忆录中,提到财政部秘书处保存有“历年国内关于改革币制的资料,合计起来,连部内部外关于改革币制的意见文件,不下七八十种”,但只较详细地谈到了他在1948年7、8月间参与拟订金圆券方案的几种文件稿本,至于金圆券方案酝酿过程与蒋介石的关系,尤其是蒋介石如何看待此次币制改革的,王云五的回忆虽然有数处提及,但语焉不详。另一当事人、时任行政院长的翁文灏生前没有留下翔实的回忆。王世杰在金圆券方案公布前夕的日记中,仅简单写到“我主张蒋先生同意王云五(财政部部长)改革币制与整理财政的计划。此计划现已大定,日内将发表实施”。而金融史和民国史的研究著作述及金圆券政策的酝酿出台时,相关史事构建主要根据回忆资料,甚少提及《金圆券发行方法》之前的各种方案,因而对于蒋所称的“曾经长期缜密之研究”的金圆券方案的决策出台过程,尤其是蒋介石对相关币改方案的态度,无法进行建立在确切史料基础之上的史事构建。
      本文依据两岸藏相关档案史料,以及近年来公布的蒋介石日记,参之于其他史料文献,着重梳理抗战结束后的几个代表性币制改革方案,分析蒋介石与战后历届行政当局、财政主官之间不同主张的博弈,以冀从更开阔的视野深化民国史和金融史研究。
 
      抗日战争后期,通货膨胀十分严重,法币的实际购买力大大下降,黑市汇价失控。有鉴于此,抗战胜利之初国民政府行政当局在货币金融方面确定的方针是“整理钞券,稳定币值及汇率,并健全金融机构”,并正式载入 1945年9月1日公布的《民国三十五年度国家施政方针》中。但在蒋介石看来,应当立即考虑改革币制,并催促有关部门尽快拟订相关方案。1945年9月13日,蒋介石曾向财政部长俞鸿钧下达手令:“今后改革币制发行新币之方案,及其实施之时期,希即密为研究议【订】,从速呈报为要。”一个月后的10月18日,俞鸿钧呈复蒋介石,表示“查改革币制关系国家百年大计,自应周密计划,妥慎准备”,随即提出了“整理币制工作之能否成功”的三项条件:“(一)国内外运输畅通,贸易恢复,物资方面,得到接济,后方与收复区物价,获得一相当而接近之水准;(二)财政情况改善,不再以发行为挹注,俾货币之对内价值得以稳定;(三)国际收支能维持平衡,保持外汇基金不能耗竭,以稳定货币之对外价值。”呈文明确指出,当前这三方面条件均不具备,“如目下即发行新币,则(一)由于国内运输尚未恢复,收复区法币供应尚未充裕,各地物价水准不一,新币与法币之兑换率极难确定;(二)物价上涨,物资缺乏,亦为重要因素之一,国际运输不畅,物资不能源源接济,虽发新币,对于国民经济仍无裨补;(三)复员期间,国库支出浩繁,而收入一时难望改善,币制改革后,财政方面势将仍以继续增发新币为挹注,结果币值下落,徒损政府威信。综上所陈,目下发行新币,尚非时机。”呈文提出,应为整理币制进行7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1.整理伪币,2.调整汇率,3.放宽外汇供应,4.改善财政状况,5.改善对外贸易,6.参加国际贸易基金,7.订印新币钞票。呈文认为完成上述准备工作至少需要6至9个月时间,新币将在1946年7月间正式发行。财政部提出的《新币纲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新币定名曰“元”,汇率为每5元合美金1元;(二)新币与法币间,应根据当时物价及汇价情形,规定比价,然后照比价将法币陆续收回;(三)上项比价规定一个月后,应将新币汇率加以复核,必要时酌予修正;(四)新货币之本位用金,但不另铸金币,以外汇表示其价值;(五)新币发行权应为中央银行独占,其准备分为:1.金银及其他国际货币基金会员国之货币或存款,2.优良之短期商业票据及货物栈单,3.公债与国库券;(六)纸币发行采弹性制;(七)确立外汇平准基金会,确保新币对外汇价之稳定;(八)中央银行设立汇兑局处理平准基金之运用;(九)新币发行后,政府一切收付、民间一切交易及契约之订立,应统以新币为限。在财政当局看来,“改革币制关系国家百年大计”,绝非可以轻易启动,且战后财政经济领域百废待兴,因而明确向蒋介石表示反对立即实行币制改革,并对启动币制改革提出了较高的门槛,主张进行相当时期认真的准备;而从所拟《新币纲要》的内容来看,可视为日后正式公布金圆券方案的最初稿本。
      蒋介石颇为重视俞鸿钧对于改革币制的呈文,先作了以下亲笔批示:“此事应由文官长专心研究,期无缺点为要。”10月24日,国民政府文官长吴鼎昌在替蒋起草的批示稿中,肯定了俞鸿钧关于币制改革的方案,谈到:“所拟步骤办法颇为平稳,以六个月至九个月为准备期间,亦非过长,似可照准。”蒋介石对吴鼎昌拟稿批了“如拟”,并按照拟稿内容于10月30日向俞鸿钧发出如下电文:“极密。财政部俞部长勋鉴:十月十八日呈悉,所拟改革币制步骤办法可予照准。惟(一)在此过渡期间,如何能渐使法币与新币之比价合乎理想,更如何能使法币与新币之汇率与其比价接近,免致改变时金融上发生巨大之骚动,此理想比价未经叙及,而仅凭当时物价及汇价决定,实极过于单纯,故此项比价,应注意保持中产阶级生活为一理想目标,亟应详细预为研究,逐步期其接近,以便实施。又新币一旦发行,财政上之收支如何改正换算,是否专凭比价,或须略有增减,亦须预为研究,确定办法,社会上各种收付亦然,凡此种种,在此过渡期间,希一一切实研讨,分别议定方案,庶免临时脱节,发生弊端为要。(二)此项新币钞券曾否订印,如尚未订印,应速即印成。(三)新货币发行时,似可印铸少数金币。以上三项统希分别办理具报为要。中○。酉(卅)。府交。”可以认为,当时蒋介石对于财政部的币制方案总体上是赞成的,但提出了若干具体的意见,总的来说是希望方案能够更为周全。
      俞鸿钧收到蒋介石的电文后,又经过约一个月的研究,于12月7日就蒋提出的各点作了答复。关于法币与新币之比价,他认为“应先从逐步调整汇率着手,务使将来发行新币时,法币之汇价,能与物价自然水准相适合”。关于订印新币钞券问题,俞鸿钧称曾与中央银行重加商讨,“并秉承宋院长意见办理中”。关于印铸金币,俞鸿钧则表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包括实行金本位的美国在内都停止流通金币,中国发行新币时,似无必要开铸金币。关于新币发行后财政收支如何改正,俞鸿钧提出,以目前财政状况而言,收入不敷,支出甚巨,则新币发行后财政收支自不能专凭比价换算,“关于本节,正由本部详加研究,拟定计划,再行呈夺。除随时秉承宋院长办理外,谨电陈鉴核”。对于俞鸿钧的此次关于币改的意见,蒋介石只是简单地回复“发行新币意见已悉”。
      可以认为,抗战结束之初,蒋介石虽然重视推进新的币制改革,但还是能够多次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不贸然推出新的币制。
      待到1946年6月即财政部最初拟议的币制改革准备期到期之际,行政院方面关于币制问题的提法是“制定适合内外购买力之外汇比例,以谋币制之重建”,即重点在调控法币汇率,依然没有把实施币制改革提上议程。对此,蒋介石授意由原粮食部参事兼侍从室二处秘书、时任国民政府文官处政务局秘书的陈汉平起草了题为《运用外汇并改革币制以稳定物价复兴经济之建议》的意见书,该意见书提出了“计划工作”“改制工作”和“维持币值工作”等改革币制的三方面步骤,并认为已经具备实施币制改革的基本条件:“如政府以现有外汇头寸支持币制之改革,并补充国家预算之一部分需要,纵无新订对外借款之援助,殆已可独力维持国库两年内之平衡,亦即可维持国内物价两年之安定。在此期间,国家财政与国民经济,应可树立其健全之基础。”蒋介石于7月19日指定国民政府文官处政务局负责人陈方予以审查。8月6日,陈方充分肯定了陈汉平的意见,建议“将全文抄交宋院长参考”,并称目前处于经济最好之时机,“除对币制改革应秘密着手进行以外,尤应将财政收支及复兴产业暨平抑物价工资等项迅速拟具通盘计划,务期自十月份起即能分别实施,俾能把握有利时机,打开难局”。陈方最后提到:“如钧座谓然,请即亲电宋院长,督促研拟方案呈核。”在战后是否具备币制改革基本条件这一问题上,陈汉平的意见书和陈方的审查建议,给出了与财政部长俞鸿钧完全不同的评估;同时可以看到,除了政府财经部门之外,直属于蒋介石本人的智囊团队在决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
      蒋介石对陈方的审读意见非常满意,批示“如拟”。8月12日,蒋介石根据陈方对陈汉平意见书内容的概括和补充建议,直接致电宋子文,要求其积极推进新币制的筹备,电文中称:“查本年各地丰收,迩来到处粮价下落,同时海外运输又渐趋恢复,实属我国经济上最好之时机。”蒋介石具体提出三点:1.调整现行过低汇率,以保育国内之幼稚工业;2.筹备改革币制,以示政府遏止通货膨胀之决心;3.适当输入国外物资,以求控制物价之稳定。要求宋子文从三者的“连贯施行,配合运用”出发,研究和拟定具体方案。蒋介石很清楚,要财政部长俞鸿钧改变对币制改革所持的审慎态度,必须由行政院长宋子文出面推进。据8月6日蒋介石日记记载,宋子文和时任中央银行总裁贝祖诒“来谈金融及外汇率与金价方针,为新币发行之准备,正合余(蒋)意也”。在蒋看来,宋子文主动调整法币汇率,意味着对改革币制持积极态度。但是,随着国共内战全面爆发,国民政府的财政状况日趋严峻,而业已开放的外汇市场与黄金市场失控,法币的汇价猛跌,金价狂涨,宋子文全力维持市场,但仍应对失据,根本无暇推进币制改革。对此蒋介石一直耿耿于怀,正如他在1946年底所总结反省的:“子文主张提高美金汇率,其用意在奖励出口货,并非不可,然而对财政币制不决定整个计划,而先提高外汇率至三千三百元值美金一元之比,因之法币信用益形动摇,不久美钞日涨,币值益低,利率益高,而物价益涨,实为最大之不幸也。”旋即行政院长宋子文和中央银行总裁贝祖诒于1947年2月底辞职,后由张群和张嘉璈分别出任行政院长和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留任财政部长。
 
      张群出任行政院长期间,财经主官和张本人均对实施币制改革持谨慎态度。
      1947年5月18日,中央银行发行局局长席德懋向蒋介石提交了名为《关于改革币制意见》呈文,详细汇报其“遵谕”与财政部长俞鸿钧、中央银行总裁张嘉璈“共同研讨改革我国币制事宜”的意见:
      (一)整理基金,“为谋整理,应先恢复人民对国币信心,而恢复信心,非有大宗基金不可,但欲筹集此项基金,惟有向美国借款,如能磋商顺利,在相当期间借得十亿美元,当可敷整理之用。”
      (二)发行新币,强调“目前更换新币,自为全国人民所渴望,但此举有关国计民生至巨,必须综合各种应备条件,郑重考虑,俟认为尽善,然后以公平及合理方式着手进行”,并提出三大方面的“改行新币要点”:甲、拟订新币对外汇率之各项依据,包括国际贸易进出口平衡等7点;乙、新旧币之调换,包括现行之旧币应一律限期调换新币等5点;丙、新币得与外币互相尽量自由兑换,但仍应继续加以管理。
      (三)强调“改革币制为万不得已之举,且尚为整个经济问题之一部,故在改革之际必须力行下列条件”:1.平衡国库收支,2.恢复交通,3.增加生产,4.加强对外贸易,5.吸收侨汇及外人投资。
      意见书最后提出,为通盘筹划及向美借款便利起见,宜延聘美国金融专家会同有关机构妥密设计,共同推进,庶中美双方互有联系,而国计民生可交受其益。
      这份意见书吸收了宋子文行政院长任内财政部关于币制改革的审慎主张,代表了张群担任行政院长初期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的基本态度。意见书虽然没有提出准备币制改革所需的具体期限,但强调了“改革币制为万不得已之举”,指出作为改革币制先决条件的相关领域实际状况都差强人意,尤其是提出新筹措10亿美金借款作为币制整理基金和延聘美国金融专家来华两大条件,绝非短期内所能解决。
      蒋介石并不满意署有席德懋名章的意见书,要求财政部拿出态度更明确也更具体的方案。两个月后,财政部提出了《改革币制之先决条件》和《改革币制各种方法之比较》等文件。其中《改革币制之先决条件》先是表示了对于不依赖外援实施币制改革的看法,称“改革币制无充分外援,未尝不可举办,但必须(一)举国上下痛下决心,缩紧肚带,过最艰苦之生活,(二)充分把握时机,不可再犹豫因循,具应有之先决条件”,指出了四方面要求:1.减少财政岁亏;2.收缩银行信用;3.增加外汇供给;4.改善生产及分配办法,安定都市物价。而《改革币制各种方法之比较》,则比较了发行硬币、利用外汇以稳定物价、发行新币三种办法,其中发行硬币,如发行金币需要黄金570余万盎斯,准备金2亿4千万美元;如发行银币,需白银3亿盎斯,准备金2亿4千万美元;如实行无限制外汇本位,那么第一年便需要美金 6亿或7亿元。“总观各种办法之中,发行新币以调换旧币之方法,不能收稳定物价之效。如有充足准备,发行硬币,与法币相互兑换,最能恢复人民对于法币之信念。但硬货不易得,铸币最少亦须六个月之时间,为其缺点。如能借到四亿伍千万元美汇,则以利用此项外汇,输进物资,售于市面,藉以弥补财政岁亏,最为稳妥,如能运用得当,而财政岁亏又不再增加,则四亿余元美币之货物,即可弥补岁亏一年,物价自可稳定。实则即使采用硬币之方案,在硬币铸造尚未完成时,亦应采用此法,以为过渡。”显然,财政部此时所持的意见,是反对简单以新的不兑现纸币调换法币,而发行硬币与利用外汇,也都耗费巨大,且需要巨额外汇准备,真要实施币制改革,难度甚大。说到底,如果不依靠外援,币制改革将难以取得成功。当时中美之间正就战后美国援华法案进行交涉,国民政府内部审慎派在币制改革问题上提出以获得巨额美援为前提条件,试图以此来说服蒋介石,抵制各种贸然主张。
      事实上,国民党高层对币制改革持积极甚至急进主张的不乏其人。如蒋介石曾通过陈果夫收到了一份力陈“立即实行改革币制以挽救解决危机”的意见书,起草人为三青团中央监察会监察、国大代表臧启芳。该意见书详列14点,其第一点明确提出:“改革币制为我政府所必办之事,应研究者仅为时间问题,如谓在军事未结束以前不可办,则半年一年之后,物价情形如何,殊难逆料,影响所及,或不免使军事更为延长;反之,若立即实行改革币制,但能作到,必可使经济复兴,人心安定,转而可以促使军事提前结束。”其余各点主要为:新币制采用金汇兑本位制,发行金元纸币;国际兑换准备金,以外债借款充之;金元纸币与美金兑换比率以2对1,即金元2元换美金1元;新金元发行后,法币可改为辅币,交换比率为金元1元作法币2万元;发行黄金公债作为平衡财政收支之用,避免金元出现通货膨胀;黄金公债以日本赔款为担保,以吸收回笼法币为目的,照黄金现价七折或六折发行,还本时则公债1两即兑与黄金1两;黄金公债所收入之法币一概销毁,按2万元法币折合1元金元存储,作为平衡财政收支之用;立法院成立委员会专事监督新币与黄金公债之发行。该意见书最后强调,金元发行有监督机构,一切公开,绝不至于再发生通货膨胀之流弊,可使物价不发生骤变,公教人员可按其原薪发给新币,生活自无困难;国际贸易上外汇可以不加限制,黄金亦可自由买卖。陈果夫鼎力推荐的这份意见书最为打动蒋介石的,应当是对“立即实行改革币制”的取向,从其实际内容来看,明确提出新发纸币应为“金元”,与美金实行联系汇率等,则在日后的金圆券方案定稿中有体现。至于发行黄金公债、立法院设立发行监督机构等制约性意见,则被搁置一边。
      蒋介石试图推动行政当局在币制改革问题上持更积极的态度,但行政院长张群却赞成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审慎态度。1947年7月7日,国民政府文官处向行政院检发国民参政会第四届三次大会建议政府改革币制一案,张群即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意见回复称:“查整理币制,关系重大,自应审慎规划,周详准备,俟时机成熟,方可实施,本部对此问题正不断研议中,原建议改革币制办法,可存备参考。”在此前后,蒋介石曾多次与张群谈及财经乃至币制问题,如“与岳军商谈时局与改革方针,彼不能以革命精神打破此险恶之环境乎”;“正午与岳军等研究财政与金融及收支问题”;“岳军、公权等来谈改变外汇率办法,决定变更也”;“五时召见岳军、公权会商币制与金融问题”;“与岳军谈财政、金融及外交问题”,等等。但正如后来蒋介石所总结的,对于币制改革,张群与宋子文、张嘉璈和俞鸿钧“皆畏缩不决,未敢执行”。在出任行政院长的一年左右时间里,张群始终没有把筹备币制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对此蒋介石非常失望。事实上,到了1947年下半年,随着内战的继续扩大,国民党军队的攻势受挫,军费开支失控,国库收支和国际贸易都无法达到平衡,根本不可能维持拟发行新币的对外汇价。可见,虽然宋子文已经下台,但实施币制改革的基本条件越来越难以得到保证,新内阁相关部门持消极审慎态度,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然而,蒋介石并没有因行政部门的审慎立场而停止推行币制改革的步伐。1948年1月初,蒋介石便曾设想完成“总预算与币制改革案之决定”。1948年3月中旬,蒋介石召见中央银行总裁张嘉璈,商议币制改革事宜。蒋强调“经济险恶,物价飞涨,以通货涨不能压阻为最可虑”,“决改币制,准将招商局、中纺公司等国有财产归中央银行,抵为发行新币基金之用”。在蒋的强力介入下,行政院召开国务会议,“通过招商局、中纺公司等财产皆交中央银行,充作法币基金之用”。美国援华法案生效之后,蒋介石于4月7日再度与张嘉璈谈稳定物价与改革币制之次第程序,认为“此次利用美援物资之收入,正可以平衡外汇与收支,先稳定物价而后改革币制也”。这一时期蒋介石之所以急于推进币制改革,一是因为通货膨胀呈失控之态,其中尤以米价狂涨为甚;二是美国对华经济援助法案通过,蒋认为可以凭借数亿美元的外援,满足此前各项币制改革方案都提及的必要条件,币制改革终于有望实现。
 
      1948年5月“行宪”之后,蒋介石出任中华民国总统,曾担任过资源委员会委员长、经济部长和行政院副院长的翁文灏出面组阁。经蒋介石同意,翁文灏请来了原经济部长王云五担任财政部长,原财政部长俞鸿钧出任中央银行总裁。随后,蒋介石多次与他们密商金圆券方案,在币制改革基本理念方面达成共识,即限额发行不兑现纸币,调换法币,收换民间所存金银外币,移存各金融机构外汇,同时严格限制物价和工资水准,以政治强力来维持新发行的金圆券币值的稳定。在金圆券方案最后确定的过程中,涉及多份文件,以下主要分析蒋介石与行政院长翁文灏之间几份往来函电。
      1948年6月25日,翁文灏致电在西安的蒋介石,紧急报告市场波动状况:
      西安总统蒋钧鉴:今日上海黄金美钞暴涨,其他物价随之上升,人心不安,谣传极多,俞总裁因事在京,已催其即晚返沪,认真设法补救。职翁文灏叩。巳有酉机印。
      收到翁文灏来电后,蒋介石即回复“中约日内回京”,并于1948年6月下旬至8月上旬,与翁文灏、王云五及俞鸿钧频繁商议新币制方案:
      6月29日上午,蒋介石“对鸿钧指示其对币制改革与平抑物价之要旨与方法”;当日下午,“召见翁院长王财长商议改革币制及平定物价之根本办法”。
      7月1日,蒋介石“召见翁、王、俞协商币制与平价方针及办法,甚切也。”决定在“经济管制手续之准备”方面,包括“甲:戒严;乙、非法卖买金钞者罚则之颁布及其机构;丙、交易所与投机黑名单之调查与准备。”
      7月3日:“对于改革币制与管制物价已有大体之办法,惟在实行与准备如何耳。”“改革币制与统制物价之次第问题”。
      7月5日:“正午约吴国桢来谈上海物价与经济及币制问题。”
      7月8日:“昨日下午与翁院长王财政部长等商讨改革币制与管制物价方针甚详,决定迅速实施,如能乘中原战局稳定之机进行,自可格外顺利也。……翁院长来谈,俞鸿钧不赞成经济与币制改革计划,人事为难,余慰勉之。”
      7月9日:“与席德懋谈中国银行外汇存数,再三研究发行新币,此非其时也。”“约翁院长等商外汇,与美国海军接济华北。”
      7月10日:“上海物价又起涨风,石米几至二千五百万以上之价,其他物品亦随之暴涨,对于革改币制与经济紧急措施尚未能统一意见,故尚未能实施也。”
      7月12日:“与翁院长商谈改革币制与管制经济之具体办法。”
      7月13日:“研究改革币制与经济紧急措施方案,似可实行,但时期须加以研究,以此事体大,不能不慎重其事。”
      7月14日:“下午研究经济政策与财政问题,与俞鸿钧讨论发行新币问题,彼已不坚持反对主张,惟能延迟时间则尽量延迟,以待九十月间之发行,则先得我心也。”
      7月15日:“审阅俞鸿钧对金融与美援运用办法,平凡已极。……审阅陈汉平对改革币制及财政计划完,颇有见地也。”
      7月16日:“与翁院长谈经济问题与实施时期,主张延展至九十月之间,期与明年美国新政府援华新案交配接也。”
      7月29日:“近日军事、党务与经济皆濒于危急崩溃缘际,其重要各务之整顿改革问题皆凑在一身,诚有不知从何处下手之感。而经济管制与币制之改革实行方法与时期之迟早更为难决。最好能延展至旧历中秋节后实施,乃可减少秋节一次风险,如此只要度过旧历年关一次之险,或能接续至明春四五月之间世界形势发展时而免崩溃乎。本日对于剿匪方略之改正与币制改革经济管制之措置皆能有一大体之想定,此乃半年来未能处理核定大问题。……俞鸿钧来见,面商改革币制方案,晚课后翁、王、俞等来商币制问题。”
      7月31日:“约翁院长等商定币制与经济办法及开始日期,俞鸿钧亦皆同意,只准备充足,当可如期实施。”“下月军事会议之准备以及币制改革与经济管制,皆已有大体之决定。”“改革币制与管制经济实施方案之决定。”
      8月5日:“币制改革与经济管制日期。”
      8月7日:“改革币制之日期决定。”
      8月8日:“晚课后约翁谈经济币制事。”
      8月9日:“昨夜决定改革币制与管制经济日期,余注重于辅币之兑现,以增加新币之信用,或可延长新币之命运也,以现有各种硬辅币,其价值五千万元以上,而由日本收回之铜质[币]尚不在内也。”
从以上蒋介石所记,可以看出在1948年6月下旬至8月上旬,蒋介石力推的以金圆券取代法币的主张,终于在行政院以及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主官层面达成了共识,以《金圆券发行方法》为核心的《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定稿和正式出台进入了倒计时。

      在此期间,翁文灏还及时向蒋介石报告获取美援的新进展情况。如1948年 8月1日,翁文灏以国民政府美援运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身份,与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俞鸿钧联名向蒋介石报告输华美援物资的情况,其中食米、油料、棉花、食油等四期物资合21500万美元,另外正与美方接洽总额为6000万美元的对华协助建设专款。8月10日,翁文灏另致“极密”电给在牯岭的蒋介石,报告根据蒋介石“面谕”与美方接洽借款的最新情况:
      查依照美援双边协定,吾国对美国供应所缺乏之物资,如钨、锑、锡等矿产品,如能长期供售,商订借款,对于吾国裨益较大。顷接贝淞孙[荪]电告,美政府允吾国商订长期购买钨、锑、锡等矿产品合约,我方如能承允,并有洽成借款之可能等语。经切实估计,吾国矿品生产出口可能达到之数量,如借款分十年偿还,应可借三亿美元,如分七年偿还,应可借二亿美元,须俟与美方协商方能决定。在此国家外汇枯竭之时,极需得此借款,庶可巩固币信,稳定金融,似宜即为向美提出长期供售矿品及借款计划,可否由职即电顾大使正式提商,并由贝淞孙[荪]协助进行之处,谨祈电示为祷。职翁文灏叩。未灰机印。
      蒋介石对于美援物资输华情况的报告仅予以圈阅和同意吴鼎昌提议的“拟复悉”,但收到翁文灏关于对美矿产品借款的密电后,十分重视,当即批复:“关于向美商订矿产品借款事,可即进行。中正。”按美国政府最终通过的《1948年援华法案》总额为4亿美元,其中可由中方直接支配的“特别赠与”部分仅为 12500 万美元,其余部分为“经济援助”,这与此前币改方案中10亿美元准备基金相差甚远。在蒋介石看来,翁文灏主张的直接有助于“巩固币信,稳定金融”的对美矿产品借款交涉,无疑对即将出台的金圆券方案是巨大利好。
      1948年8月11日,翁文灏和王云五联名致函时在牯岭的蒋介石:
      总统钧鉴:敬陈者,关于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之发布,文灏等连日加紧筹备,谨特决定事项呈明如左:
      (一)关于金圆券者 所有已印成之金圆券,自即日起由中央银行分发各地,预计本月十五日以前各重要都市均可到达。
      (二)关于辅币者 中央造币厂寄存重庆之镍质二十分辅币二千五百余万枚,十分辅币二千三百余万枚,共重二百六十余吨,其币值等于战前银币七百余万元,已令中央银行以专轮赶运至京沪,预计本月十九日以前可以到达,同时先就重庆中央银行所存二十分及十分镍币各提出十吨左右,交由飞机运至京沪,预计本月十六日以前可以到达。
      (三)关于实行日期者 拟于本月十九日(星期四)公布紧急处分令,同时命令各银行停业三日,于本月二十三日(星期一)复业,彼时金圆券及硬辅币均已到达重要都市,可以开始收兑旧币。
      (四)关于各地督导者 上海方面以俞总裁任督导大员,而助以蒋经国、徐柏园二君;广州方面,以宋主席为督导大员,助以霍宝树君;天津方面,以张副院长为督导大员,助以财政部现任钱币司司长王抚洲君。
文灏等熟加考虑,窃认为在公布紧急处分令以前,必须分别向中央政治会议及行政院会议提出讨论,前者须待钧座主持,后者于会议前倘承钧座对政院各同人有所指示,均于政策之推行至为便利,因是极盼钧座于本月
      十七日命驾返京,暂留三四日再赴牯岭休息。
      文灏等为大局计,不能不作此不情之请,务祈鉴察附允,并先电示,无论屏营待命。谨颂钧绥。
      翁文灏 王云五(印)八月十一日
      这份呈文所列四点中,前三点均属于金圆券发行本身,可见在《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中《金圆券发行方法》所处的核心及主导地位;至于上海、天津、广州三大区督导人选,应是事先已经蒋本人认可,但在公布之前亦须正式得到蒋介石的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呈文提醒蒋介石《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颁发之前应分别经中政会和行政院会议通过,并且蒋应尽快赶回南京直接掌控和落实相关事态。
      随函并附有题为《改革币制暨安定经济紧急措施纲要》的文件。这份标注“极密”的《纲要》长达12页,共22条,包含了8月19日公布的《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等文件的主要内容。蒋介石对该文稿作了多处圈阅标记,以及部分文字的增删,在此基础上,形成分别提交国民党中政会和行政院会议的稿本。
      收到上述翁文灏、王云五呈文后,蒋介石于1948年 8月13日自牯岭复电:“翁院长:○密。并转云五兄:十一日手书甚慰。中决于十九日以前回京,请即如计准备一切为盼。中正手启。未元机牯。”当天蒋介石在日记中记有相关内容:“币制改革决于下旬之实施。……下午审阅改革币制案令稿毕。”
      关于即将讨论通过《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国民党中政会会议,蒋介石还是比较重视的,在会议的前一日即8月18日的晚上,专门“约翁院长商谈明日对政治会议改革币制管制经济方案之提案,至十一时后方毕”。关于此次中政会会议的具体情况,蒋介石在日记中的记载十分简略:“下午三时到政治会议,提出改革币制与管制经济之临时命令,讨论至六时,乃作最后决定,修正几点,通过。”但蒋记下了这一刻感慨:“此为三年来一贯之政策与惟一之主张,因子文、岳军、公权、鸿钧等皆畏缩不决,未敢执行,而今日以事急势迫,不得不有此一举。然咏霓与云五能毅然实施,亦可谓奋勇难得矣。”第二天的《中央日报》相关报道的篇幅也很短:“昨(十九)日下午举行之本党中政会临时会议,与以往不同,社会贤达王云五亦‘客串’到会列席。”“中政会讨论新经济改革方案之议事日程,包在一大蓝布包袱里,六时廿分会散。”
      然而,金圆券方案实施才两个多月,金圆券发行额和物价均告失控,不得不在国民党中政会会议上讨论《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修改条款,与会的中政会委员萧铮提到了8月19日会议讨论通过《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情况:“上次经济紧急措施方案提出后,在政治委员会匆匆忙忙几个钟点内通过了。关于金圆券的四项办法,根本没有详细讨论,而问题就发生这四项办法上。现在过去的事情也不必追究了,今后有什么补充办法,一定要由政治委员会先行讨论,就是连续开几天会也没有问题。今天拿出去的政策,还是国民党的政策,应该在政治委员会内讨论,不能说:政治委员会人数多,不易保守秘密,只是匆忙的提出过关,最多文字上的斟酌,重要政策不能更动。”但是,此时无论蒋介石对《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修改条款是否出于无奈,历史留给金圆券以及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时间,都已经来日无多了。
      综上所述,如果把金圆券方案作为国民党中央政权推行的最后一次币制改革,那么这次改革的筹备酝酿自抗战胜利之初便开始了,前后历时三年,先后经历了宋子文、张群和翁文灏三任行政院长,俞鸿钧、王云五两任财政部长以及贝祖诒、张嘉璈和俞鸿钧三任中央银行总裁,在蒋介石持续不断地督促下,行政和财经当局以及其他方面提出过不下数十个币改方案,以本文梳理过的那些方案而言,均可谓主持和执笔者殚心竭虑之作,各个稿本各有其依据和合理性,蒋介石虽然始终倾向于积极乃至急进,但总体上还是能够接受宋子文、张群任内财经主官的审慎意见,币制改革始终停留在“议”和“论”的阶段,虽然蒋的内心对审慎主张及其代表人物多有不满。待到“行宪”之后,虽然俞鸿钧、张嘉璈等审慎派仍在一定的职位上,并且依然有机会可以向蒋进言,但实际上他们的审慎主张已被蒋选择性忽略;而被蒋介石选定进入金圆券方案核心决策层的翁文灏与王云五,对于币制改革的轻重缓急并无自己固守的定见,他们虽然也为蒋介石业已作出的币制改革决策补充过带有专业色彩的论证,但所起的主要作用是根据蒋的要求完成相关方案的文本和确保其程序上合法性。在失去了最后的制衡角色后,金圆券方案在国民党中政会和行政院会议上得以顺利过关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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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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