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翔为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原文载《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6期,注释从略
在中国历史上,要想得到政权,舍武装斗争难有他途。政权建立后,在军政传统上,历代多重文轻武,标榜文治。孙中山深受传统政治的影响,既组织党人武装夺取政权,又主张建政后文人治国,文主武从。如何由革命达致文治?孙中山早期并无明确可行的规划。1906年秋冬之交,他虽然提出“以主义集合”、建“国民军”、立“军政府”的革命方略,但并未明文规定党对军队的主导关系,只以“便宜行事”一笔带过。1914年7月孙主张:“自革命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在此时期之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这是孙以党治国、以党领军、党主军从较早的笼统式的表述。但因此时国民党既无政权,也无军队,党治暂时只能是一种构想。在宗法流弊甚深、兵为将有、军阀割据、政治失序的纷乱时局中,国民党的革命活动屡遭顿挫。严峻的时局、陈炯明的背叛、党治的构想、俄共十月革命的样板,这一切促使孙更多地思索如何治党、治军。在苏联帮助下,黄埔军校1924年率先引入党军体制。该体制是国民党政权在军队建设上推行党治理念,力图使政治工作与军事工作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从早期的制度设计而言,党代表制、政治部制和特别党部制相互连接、相互支持,用意是提高战力、以党领军和中央集权、文主武从等。1925年平定滇桂军和国民政府成立后,党军体制开始向其他几支军队推广。1926年3月,本应受汪精卫支配的蒋介石,利用手中以浙江籍、黄埔学生为骨干组成的亲信队伍,发起主要针对汪、中共党人和苏联顾问的“三二〇”事件。事件后至8月23日北伐大军肃清湖南境内的敌人之际,蒋充分利用内外局势,变动党军体制,集军事指挥权、政工权和军队党务权于一身。蒋的揽权和独大,有利于北伐战争的快速进展,使得国民党政权迅速从广东一隅,发展至长江流域。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蒋主导下的新的规章条令偏离了党军体制文主武从的轨道。因北伐而设置的总司令部,类似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霸府。总司令部,而非中央党部,日益成为事实上的权力中枢。以军控党、控政的现实政治逻辑,使党军体制的另两大目标即以党领军和中央集权,也与本意发生较大的偏差。本文截取这段特殊的时期——1926年3至8月,主要基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蒋从军事将领和事件的深度卷入者,一变而集党政军权力于一身。蒋在身份变动的同时,竭力变易党军体制。他不仅在政治上、军事上获利甚多,制度上也居于主导地位。故而,这一时期对研究蒋与党军体制的关系,具有非常密切的参考价值。全文着力分析蒋变更党军体制的用意、时机、内容、缘由,借此更好地理解改组后国民党的党力和党治的真实面目,弄清党军之间、文武之间主从关系变动的轨迹。
一、 蒋介石调整党军体制的用意与时机
1924年国民党一大通过的24名中央委员、17名候补中央委员中,仅李烈钧、居正、柏文蔚、谭延闿、石青阳、熊克武、杨希闵、李宗黄8人或出身军人,或拥有军队,或曾统领过军队;5名监察委员和5名候补监察委员中,仅许崇智、刘震寰、樊钟秀3人领军。总括而言,51名中委和监委(含候补)中,11人与军队有或曾经有过密切关系。这是一大以党治国、文主武从原则的人事反映。遵循文主武从这一原则,1925年8月初,在总党代表廖仲恺和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的支持下,加入国民党未久且同南方军队并无渊源的文人陈公博出任军事委员会总政训部主任。8月20日,廖遇刺身亡。9月中旬,汪实际接替了廖总党代表一职。在国民政府统一军政的号令声中,由黄埔军校发端的新型党军体制开始推进至其他几支军队。从法理上讲,军事长官(武人)拥有指挥部队的“能”,党代表(文职)拥有领导部队的“权”,以保证军队忠于党的政治路线,同时也是文主武从在军队中的制度体现。1926年3月19日,军事委员会公布了汪精卫、陈公博主持拟定的党军体制三大中坚法规《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政治训练部组织大纲》和《军法委员会组织大纲》。条例和大纲若推进下去,文主武从、以党领军、中央集权的原则会有法可依,汪、陈在军队中的地位会得到强化。但是,条例的颁布是一回事,实不实施、实施成什么样子,则取决于军事将领。因多种矛盾的交织、刺激与激荡,就在三大中坚法规颁布之际,“三二〇”事件发生。
蒋介石以党军体制“手创者”和部属的身份,将枪口对准军队中党的代表和上司汪精卫,其行为与三大中坚法规和党军的称号相冲突。蒋既要在公开场合为“三月二十日那天的事情”作出合理解释,又要虚情假意地向中央自请处分。事变后,蒋需考虑如何与苏联顾问及中共党人继续合作,阻止中共利用政工人员操控第一军;还要思索怎样和谭延闿、朱培德、李济深等军事实力派长期相处,避免其他军队领导人如法炮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最小的政治成本,修改规章条令,建立起蒋主导下的党军体制,约束中共党人和军事实力派,不失为蒋一箭三雕,同步钳制汪派、中共和军事实力派的上佳之策。但是,党军体制本为1923年苏联和国民党政权合作的重要前提条件。现在,军事强人蒋介石要变动、主导党军体制,苏联的同意与支持至关重要。恰在事件前后,斯大林签署决议,令中央委员、红军总政治部主任布勃诺夫组团赶赴中国。使团可以不经政治局批准,就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处理包括党军体制在内的若干重大问题。“三二〇”事件初起时,使团希望弄清事实,了解党政军之间的关系,调和汪蒋之争。20日至21日下午,“使团决定尽量设法留住蒋介石,并争取恢复他同汪精卫的友谊”。但21日夜,使团得到情报:“20日行动可能继续进行”。使团紧急开会,得出结论:“广州市内力量对比对国民政府不利,省内力量对比对国民政府有利,需要赢得时间,而要赢得时间就要作出让步。”在现实面前,使团由20—21日“拉蒋”“保汪”,很快于22日转为“拉蒋”“抑汪”。使团不得不采取“暂时退却”“作出让步”以“赢得时间”的策略,这对党军体制下一步的命运有重大影响。
与此同时,谭延闿、朱培德、李济深也从对蒋怒火中烧,转为不愿为汪火中取栗。22日,汪召集谭、朱、李谈话,要求反击蒋。李反以“团结”为重,劝汪蒋“商量解决”。李并强调:第四军和第一军,“以党义为依归,严守联合战线”。李通过报纸的表态,等于公开站在了蒋一边。22日上午,中央政治委员会没有接受汪对蒋不满(诸如未经党代表副署而调动军队)的申诉,反而通过决议:汪患病应予暂时休假;国民党与苏联继续合作;撤回第二师中共党籍的党代表。随即,国民政府为蒋担责,称事件系“政府为防患未然起见,特先将各嫌疑人拿办”。会后,汪精卫表示不再负政治责任。中政会决议明显“袒蒋”“压汪”,“扬武”“抑文”,这对党军体制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事件固然和汪蒋摩擦有关,双方均有责任,但政治委员会不说替汪主持公道,至少也要汪蒋同等处理。结果反而是最高决策机构强迫汪“患病”,指令国民政府为蒋圆场。在各路军队领导人“严守联合战线”“皆表赞成”的压力和胁迫下,原本主要由文职人员组成的政治委员会,默认了蒋的“造反”。在党军体制面临巨大考验时,党的最高决策机构不仅不能有力地维护党代表制,反以军队领导人的意思为意思,集体以中央和国民政府的名义,通过总党代表、国民政府主席“休假”的决议。总政训部主任陈公博为此感慨:“这种制度(指党代表制)就根本发生问题。”党代表制是党军体制的核心要件,这一制度“根本发生问题”,意味着党军体制发生大的问题。如果说事件是蒋挑起的政变上集,那么事件善后一定意义上讲是蒋联合其他几支军队的领导人接续制造的政变下集。鲍罗廷私下把政治委员会比作苏联政治局,苏共高层原以为国民党二大“加强了以汪精卫为首的左派领导人的地位,在国民革命军中确立了国民党的政治军事领导”。“三二〇”事件及其善后证明,苏共高层的推断和鲍罗廷的类比严重不合实际。现实是,汪总党代表无法调动军队,蒋、谭、朱、李四大军长集体以军权,冻结了汪的政权与党权。文主武从的理想目标立足未稳,即被枪炮击倒在地。以党领军、中央集权的另两项目标,按照一大规划,原本是集权于文人为主的党中央——中央执行委员会,但在事件及其善后的连续冲击下,不管是中央执行委员会还是政治委员会,其决议很大程度上已由军队领导人所决定。有感于党军体制在推进中激起的多重矛盾,3月24日,布勃诺夫决定对体制进行“某种刹车”:“避免军队集中管理(设司令部、后勤部和政治部)搞的太快……我们应该在这里同意削弱政委的监督,也就是在国民军(应为国民革命军)中把政委作为国民党党代表保留下来,仅此而已。……要取消政委签署指挥官命令的权力。……上述这一措施不是别的,正是某种刹车。”因布的特殊身份,其对党军体制的整改决定,权威性不言而喻。
蒋毕竟对党军体制既有理性认知,又有赴苏考察的感性体认,更有两年的现实收益。尽管布勃诺夫同意对体制做“某种刹车”,但蒋对事件给党政军带来的负面影响,私底下是忧心忡忡的。3月27日晚,蒋在日记中写道:“军队政治工作无人,党务全体执行委员会无期,政府产生不易,此皆今日重要之问题,应研究者也。”但在他人面前,蒋竭力为己辩护,口风甚硬,尤其是针对破坏党代表制的指责。4月2日下午,蒋如此回答邓演达的质问:“革命党应事事以革命行动出之,如总理主张废除约法,余之主张改正党代表制,如他人为之,则为反革命;而以总理与余行之,则无论何人,应认为应取之态度。以由手创者即有废除之权也。”蒋的言谈,基调是狡辩。他一边有感于“军队政治工作无人”,一边不惜拉上孙为自己分担责任,作为“改正”“废除”党代表制的理由,且打着“革命行动”的旗号。但是,党军体制一经过孙的首肯,二经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批准,三且推行了数年。尽管汪精卫、陈公博两个文人联合中共,借助党军体制,扩充力量,令蒋和其他军队领导人深怀戒备。蒋要立即废除“手创”的党代表制,不顾及政治工作的好坏,这既不冷静,也几近儿戏。况且,汪的力量和第一军里的中共党人已遭敲打或撤离,眼前的威胁暂被清除。其他军队领导人虽然一时和蒋结成利益盟友,但毕竟“除第一军以外都不是蒋介石的”。这些军事实力派与文职人员不同,隐患不容小觑。故而,蒋要达到对汪派、中共、其他军队领导人一石三鸟的目标,需在党政军三个领域一齐发力。在党,蒋急待“以党内的独裁来巩固他的军事独裁”。在政,蒋欲把国民政府变为自己的服务机构。在军,政变后蒋多次罗织党军体制的弊端,并把苏联红军党军体制的变动拿来作为自己变更体制的依据。
1924年引入党军体制起,蒋即持两种态度:一要培育体制,以政治工作激励官兵斗志,并用党的名号谋求利益最大化;二要限定体制——以免党代表凭借党权制约自己的军权。在廖仲恺被刺和汪精卫“休假”后,由自己修改、主导体制,以党的名号推进政治工作,制约群雄,成为蒋单方面的如意算盘。苏联对蒋的借重,为其变易党军体制提供了重要的外部环境。1926年4月3日,蒋对党代表制和政治部制重新做了规划,大意是:暂时保留党代表制,但不许中共党员出任党代表,改以有资历的国民党人担任。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各军党代表进行三民主义的训练。蒋以出征为名,欲“从速改正”政训部条例,并主张以熟悉党务与政治的军官出任总政训部主任。以军人管理总政训部,隐含之意一是拿掉文人陈公博主任之职,二是用自己满意的军官掌控中央政工机构。如此一来,文主武从、以文职人员担任政治部主任的旧例就会被打破,文主武从的原则在制度层面即遭到破坏。事件发生历时近半个月,蒋已从最初欲“废除”党代表制,转为“从速改正”党军体制。这一盘算,显然是利用体制,继续打击中共党人和汪派势力,强化自己和亲信军人对其他几支军队的管束权。苏联1925年取消政治委员制一事,是蒋调整体制的有利论据。1926年4月8日晚,蒋对黄埔师生做关于党代表制的专题讲演。他极力贬低党代表的作用,拿古代军队中的“监军”类比党代表。言辞中,蒋把自己打扮成党代表制的先知先觉,并把党代表制界定为临时举措,把党代表降格为负责部队“行政、卫生”的服务人员。蒋借一些反对党代表制的军官之口,既表达了修正党代表制的意向,又向苏联和中共施加了来自军官层的变更体制的压力。他以苏联任命政治委员需完全是老资格的共产党人为例,作为反对中共党员出任党代表的理由。蒋甚至把“三二〇”事件发生的原因,归结为没有早日防止党军体制运行中的弊病。最后,蒋还要卖个乖给苏联与中共,以便双方再合作,继续获得军火援助:“然而现在我们国民革命军的党代表,是否可以废止,这还要研究。以我观察,今日的结果,并不是党代表制度不良,实在是委任不平和处置不当的毛病多些。”“委任不平”和“处置不当”,为蒋“委任公平”“处置正当”,修正、主控党军体制,预留了伏笔。其他各军没有响应蒋“从速改正”党军体制的言论,反而大幅接纳中共党人从事政治工作,示好苏联,谋取军援,增大军力。4月5日,程潜对顾问说:“第一军得到了一批步枪,很快就要收到第二批。第二军、第三、四军也都想得到些枪支。” “甚至李福林也第一次对我们的同志予以注意。他拜访了罗加乔夫,为自己的顾问卢涅夫举行了宴会。”“三二〇事件之后顾问们在第四军的处境明显地改善了,因为李济深将军曾给各师长下达了一道相应的秘密命令。”另几支军队的不配合,使蒋立即修改、操控党军体制的企图无法一下子实现。此外,陈公博不仅没有循蒋意主动辞职,反而不断提名党代表人选,这是对蒋意的回击。4月9日,即蒋在军校指斥党代表制的翌日,“总党代表汪精卫、政治训练部主任陈公博”,向中执会提交“请任石陶钧同志为第二军教导师党代表案”,中执会“照准”通过。可是,到了4月中旬,冯玉祥部失败,蒋地位愈显重要。这为蒋主导党军体制提供了良机。4月15日,斯大林一面严电驻华大使加拉罕:“不希望广州军队在广州外进行军事远征”,“一旦迫切需要在广州以外进行军事远征,这种行动只有取得中央同意方可进行”。一面“鉴于国民军在北方遭到失败,我们进一步加强广州军队的工作就具有特殊的意义。……广州政府对教官和物质支援的要求应尽量予以满足”。16日,中执会与国民政府联席会议推选谭延闿、蒋介石分任政治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主席。21日夜,蒋在宴请退出第一军的共产党籍的党代表及军官的酒席中,再次表达了调整党代表制的意向。
4月27日,是蒋思考党军体制走向的又一节点。这天上午蒋与李济深会面后,大生感慨:“(李)不明革命意义,仍有割据与封建之旧脑筋。”“人心疲玩,恶习太深,封建思想不破,革命总难成功。……奈何轻心掉之耶?”蒋的感叹表明:自居接班人的他,主导的革命要“成功”,必须打破实力派“割据”“封建”的“恶习”和“旧脑筋”。蒋政治斗争的重心,已有从汪派和中共,向以李为代表的军事实力派兼一时的盟友转移之势。要破除军队领导人割据的野心,无非两种手段,一是代价昂贵、成败未卜的武力翦除,二是事半功倍且冠冕堂皇的“党义”,即用党军体制钳制对手。令蒋难料的是,斯大林和托洛茨基等人的政治较量,为自己主宰党军体制增加了来自斯大林的尚方宝剑。苏共中央政治局4月29日作出决议,认为国共关系破裂“是完全不能允许的”。同日,鲍罗廷回到广州。斯大林“加强广州军队”的指令和布勃诺夫“刹车”党军体制的决定,让已经处于不利局势的鲍罗廷如此说道:“军队中军事政治工作的前景缩小了,有关的顾问的作用降低了;农运工作者有着头等的重要意义,我们现在应当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他们身上。”鲍的话语暗示,苏联已经认可蒋支配“军队中军事政治工作”。5月6日,苏共中央政治局对蒋再让一步,同意派遣“一个规模不大的远征军去保卫通往广东的要道湖南省”。该日下午,苏联大批军火运抵黄埔,斯大林采取了支持蒋北伐的策略。5月21日,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通过北伐决议。共产国际远东局如此评论:“这次北伐使蒋介石发动的政变以及作为这一政变内容的整个军事独裁倾向神圣化了。” 5月整理党务案后,党政军大权落入蒋手。只因北伐需要利用苏联和中共,蒋对军队中主要承担政治工作的中共党人留了合作余地。且以李济深等为代表的军事实力派“割据”“封建”的“恶习太深”,他们既觊觎蒋的地位,又有军事实力发起冲击,令蒋“殊为可虑”。蒋希望以合法手段修订规章条令,以自己掌舵的党军体制限定、束缚其他军事实力派。问题是,蒋刚刚迎头痛击了汪精卫、陈公博负责的党军体制,随即祭出自己主控的党军体制。尽管蒋有军事实力作为推进党军体制的凭借,但一向对体制阳奉阴违、自我变通的各支军队的领导人,此时既能联合蒋,拆汪的台,又拿什么担保彼时这些人不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蒋?这些人又如何能对蒋心服口服?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接受蒋操控的党军体制?
二、 蒋介石大力变动党军体制
北伐方案通过后,蒋以服务战争为理由,对党军体制进行大的调整。其方略是:先从事务较少、职权较轻的特别党部入手;在此基础上,亲自修订政治部条例,把持政治部;设置军人部,以军人部长取代总党代表。规章条例的更改,清晰反映了党军之间和文武之间主从关系的变动轨迹。
(一)特别党部由总政训部节制转归组织部
军队党务,原归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挂名管理,实由各军具体负责。在3月19日的条例、大纲中,规定党代表工作应以军队特别党部为中心;军队党务具体事宜,由总政训部党务处管理。组织部准备“将一切军队及军事机关之特别党部管理权,移交政治训练部之党务处”。“三二〇”事件后,“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特别党部,抗议军队党务事宜由政治训练部管理”,“惟各特别党部接到通知后,即纷纷表示怀疑”。依照3月19日的条例和大纲,汪精卫陈公博可以通过党代表和政训部,支配各支军队的特别党部,以此加强对各军的渗透。“三二〇”事件一起,汪、陈的计划不仅遭到各军“纷纷表示怀疑”,更引起黄埔军校的“抗议”。各军对陈公博负责的总政训部,回之以质疑与阻挡。4月27日,国民党中常会决议由组织部、总政训部会同核议以上提案。正因为各方军事力量不配合总政训部的工作,二届二中全会决议:将划归总政训部管理的军队党部,转属国民党中央,并通知总政训部修改党务条款。
为何要将军队党部重新归国民党中央管辖?答案在6月1日揭晓。这天,中常会通过蒋为组织部长一案。依照二中全会和中常会决议,组织部长蒋介石有权经管各支军队的特别党部。而无论党员数量还是党的力量,军队党部都是国民党的重头之一。蒋借组织部长的职位,以军队党部为桥梁,既可向其他几支军队渗透力量,更可进一步以军队党务为突破口,进而抓住其他党务系统,使整个党为己所用。陈公博并不甘愿自己的职权被蒋步步蚕食,他对蒋的行为做了抵制。6月4日,陈公博拟定军队党务修正条款。除了名义上特别党部隶属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的修订款继续强调特别党部“应受党代表之指挥及政治训练部之指导”,“特别党部之党务应呈报政治训练部转呈中央党部审核”,“政治训练部秉承中央之意旨,办理特别党部一切指导计划等工作,并传达中央党部之命令于特别党部”。按照陈的计议,特别党部不与军事将领和组织部发生隶属关系。陈的拟议被大会照准通过。11日,陈再函请中常会“关于国民革命军特别党部组织条例从速批示以利进行”,中常会“决议交组织部审查,于下星期二提出会议”。对于陈公博的修订款,6月15日,组织部秘书陈果夫以中央党权捍卫者自居,报告了审查陈公博所拟军队特别党部条例的结果:“原则上各特别党部系直隶中央执行委员会,但事实上系由政治训练部为承转机关,与中央尚无明显之关系,故宜改善。”陈果夫的提案要点是,军队特别党部不仅组织人事上要隶属与国民党中央有“明显之关系”的组织部,具体行政事务也须由总政训部过渡至组织部。除了陈果夫的行动,谭延闿的第二军也在此时公开叫板陈公博。6月22日,该军特别党部呈文中常会,反对陈公博的修订款。因总政训部18日已决定改组为总政治部,故而中常会“未讨论”第二军特别党部的提案。至此,陈公博关于军队特别党部的修正款不仅胎死腹中,而且其主持的总政训部也即将收场。依据陈果夫方案,总政训部工作重心之一的军队党务,不再隶属政工最高机构。陈公博牵头的总政训部职能大为削减,存在价值立降。从这里也能看到,蒋为取缔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代之以总司令部政治部而采行的迂回策略。7月17日,张静江暂代主席的中常会,通过了已升任组织部长的陈果夫提出的军队特别党部条例。据此,军委会特别党部被“改组为总司令部特别党部”,中央组织部并具备了审查黄埔军校特别党部条例的职权。其他几支军队的特别党部,统归中央组织部管理。在蒋的运作下,组织部表面具备了对所有军队党部的一定发言权,党对军队在一定领域似乎有了决断力。只是,其他军队的特别党部直到1925年国民政府成立后,方陆续组建。在各军领导人的干涉下,党部事务和其他政治工作事宜一样,一向归各军自己掌管。蒋以中央组织部管理军队特别党部的谋划能否达成,主要取决于各路军队领导人配合与否。军队特别党部已从规章条令上控制在手,蒋下一步要整顿的就是政治工作的具体承办方总政训部。
(二)政工权从总党代表辖制转隶总司令
围绕权力纷争,政治部制也在不断修订变动之中。6月8日上午,蒋查阅政训部组织大纲。随即,蒋与鲍罗廷商谈总政训部应归中央宣传部,或另立军事部管理。蒋、鲍达成协议,决定把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改组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下文简称总政治部)。其理由,与东征时期设置总指挥部政治部如出一辙,都是强化前线政治工作。总政治部取代总政训部,这是蒋对党军体制全面调整的又一要着。为能够支配未来的总政治部,蒋亲自监管修订总政治部组织大纲。1925年的东征军总政治部虽然掌握前线部队政治工作的实权,但名义上仍是总政训部的派出职能部门,总政训部对总党代表汪精卫负责。而1926年6月的总政治部,名义及地位上都是最高政工机构。但是,该最高政工机构却转隶军人掌控的总司令部,对总司令负责。这违背了1924年引入党军体制,以党权制衡军权、以文制武、中央集权(集权于中央执行委员会而不是最高军事机构)的初衷。其结果,不仅政治部制由此发生质的变化,国民党政权的中枢权力机构也正在从党的中央向军的中央——总司令部转移。对比一下1926年3月、7月分别公布的《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组织大纲》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组织大纲》,可以发现许多信息。将两个大纲主要差别之处,排列为表格,能够更直观地体会蒋调整政治部制的目的所在:
与3月公布的《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组织大纲》比较,7月公布的《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组织大纲》里的总政治部,地位下降,职权收缩。这在每个环节都可以得到印证:其一,地位降低,这主要表现在隶属关系和副署权两个方面。总政训部是军委会下属机构,军委主席为总党代表,指导该部处理日常工作。总政训部对直辖机关发布命令,除军委主席署名,部主任也需副署。这说明总政训部对军委会也有一定的制衡权。而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组织大纲》中,总政治部隶属于总司令部,受总司令指挥监督。这意味着,总政治部已经变为总司令部的附属幕僚机构,政工权开始从属于军事指挥权。总政训部受国民党最高机构中央执行委员会及政治委员会指导,而总政治部承总司令“意旨”行事。总政治部不再受党的最高机构集体“指导”,改归军人部、宣传部两部“指导”,并向总司令个人负责。这无异于把总政治部等同于两部的下属机构,总政治部失去了一级部委的属性。其二,权限缩小,从一切党务和政治工作缩减为以宣传工作为主。总政训部的直辖机关,包括军队、军校等部门的党代表。3月公布的《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组织大纲》形成双重负责的特征,即总政训部主任对总党代表负责,而各军队等部门的党代表又受总政训部主任节制。依据3月大纲,总政训部主任的职权非常重大。而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组织大纲》中,总政治部无权对党代表发号施令,只能督率各军队等部门的政治部宣传委员会,处理宣传教育事宜。其三,人事调动随意化,总政治部没有支配权。政工人员在《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组织大纲》中享有相当的独立性,党务人员及其他政工人员只受政工机构的指导。未得总政训部许可,政工人员不得委以其他职务、离职或调往他处工作。这从条令上对政工人员构筑了一层保护网。而在7月公布的《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组织大纲》中,总政治部对于各级政工人员可以随时嘉勉或处罚。按照规定,总政治部必须将工作情况或其他报告,报告总司令部或军人部。这就使得总政治部对政工人员的处理与保护,时时受到总司令或军人部长的严密监管,政工人员的独立性大为减弱。
从以上几个方面,很能理解蒋的内心想法:蒋已任总司令,并又内定为军人部长。按照《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组织大纲》,政治部主任必须仰承蒋的旨意,受蒋的指导。整理党务案后,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只能由资深国民党人担任。总政治部同时受宣传部指导,目的是纠正宣传领域中的异端现象,实则是阻止马列主义的宣传。总政治部主任必须由军人担任,不露声色地免去了文人陈公博总政训部主任之职,这是蒋禁止汪派力量进入军队的重要一步。蒋改以邓演达为总政治部主任,意图是通过调整政治部制,断绝汪精卫系统借助党权和政工权力挑战其军事权威的可能性。为总政训部送终,处理善后事宜的,恰恰是日后成为汪精卫两员大将的陈公博和顾孟余。另一人则是蒋寄予厚望的邓演达。6月18日,中政会委派陈、邓、顾三人,为改组总政训部的议案起草人。三人拟定6条总政训部改组方案,报请中常会。品味6条方案,可以感知陈公博的抵制与无奈。既然大方向是总政训部必须改组,陈则寄望改组后的总政训部,与蒋能有一定距离。方案提议另设中央军事部接管总政训部。其意是,中央军事部为政工最高权力机关。而总司令部政治部并非最高政工权力机关,它只是政工最高执行机构,执行国民党中央军事部的决议。总政训部暂由总司令部政治部接收,以后移交中央军事部接管。军事部委员由中执会主席、中政会主席、军委主席会同指派。这6条方案,名义上是对蒋的妥协,却又暗含着对蒋操纵总政训部的抗拒与回击。蒋是不会接受总司令部政治部为中央军事部的执行机关的。其目的,是使总政治部成为总司令部的执行机关,执行蒋的意旨。果不其然,中常会决议:中央增设军人部,计划军队中政治训练及其他事宜。而军人部的内定部长,则是蒋介石。这就等于,蒋把陈公博总政训部主任的衣钵接了过来,成了总政治部的太上皇。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组织大纲》公布前,总政治部开始重组工作人员,接管总政训部的职责。6月21—24日,邓演达主持召开会议,解决北伐军政治工作上一些原则的和具体的问题,主要目的是在一切行动都要以总司令部的指令为依据的新形势下,建立一套与新体制相适应的、系统的政治工作的原则和规章制度。6月23日,蒋主持总政治部战时工作会议,要求一切宣传事务都受总政治部检查监督。这次会议是国民党政权第一次全军政工会议。蒋总司令本人,而非代中常会主席张静江主持会议,从名与实两个方面表明了军权对政工权的掌控。25日,邓向中常会报告“会议情形”,中常会核准邓的提议,授权“总司令部以全权监督与支配宣传、印刷、运输等机关之职责”。中常会这一决议,实际是国民党中央为蒋服务,替蒋担责。这是继三二〇事件中政会替蒋圆场之后,党的中央机构再次为蒋跟班。这是国民党政权的权力中枢机构,由党中央向总司令部倾斜的结果与体现。它也充分说明了,在党治名号未变的情况下,党、军之间的主从关系正在从党军体制引入之初的党主军从转向军主党从。依照会议决议,军队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而各级政治部必须受制于各级军事长官。转弯抹角地,军队党代表也和政治部主任一样,受制于各级军事将领。因“三二〇”事件而大受冲击的党代表制,其有限的职权继续被军权所削弱,党代表的副署与监察权名存实亡,党代表制的存在已成问题。
(三)军人部设置与蒋部长取代汪总党代表
“三二〇”事件结束至军人部成立前,总党代表由陈公博代理。各级党代表的任命状,依然是汪精卫、陈公博联合署名。如6月1日,总党代表汪精卫、政治训练部主任陈公博,请任黄绍竑为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副党代表。6月18日,中常会接受总党代表汪精卫、政治训练部主任陈公博请任刘文岛为第八军党代表的提案。总政训部结束不过十几天,7月2日,《军人部组织大纲》和蒋出任军人部部长两项提案,均公决通过。军人部职权主要包括:“任免及管辖国民革命军及军事机关之党代表”;“执行中央执行委员会及政治委员会关于军事之政策及决议”;“指导及组织军队及军事机关之特别党部党务”;“指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计划军队中之政治文化工作”;“计划训练党代表及政治工作人员。”各军党代表起初由总政训部提出,呈请中央委派。军人部成立后,“对于各军党代表,一律由该部任命,以前政治训练部委出及呈请中央委派者,亦须由该部加委。”蒋为何不自揽总党代表,而要另设军人部?其一,可能与汪自动出走国外有关。汪的职务并未因出国而被撤掉,只是离职。其二,总党代表是实施党军体制的关键标志。自引入党代表制起,即由党内资历甚深的文人担任,如廖仲恺、汪精卫。如果依然设置总党代表,武人蒋介石在党内的资历不能如汪、廖一般服众。党代表的副署权,蒋早已想收入囊中,以免再有人以党的旗号,挑战其军权。
蒋既然决定要控制住各级党代表、政治部和特别党部,在总党代表名称不合适的情况下,不能不增设一个新名号。经过综合考虑,军人部应运而生。尽管军人部长名义上要执行党中央的政策及决议,设置军人部,实则是对文主武从的党代表制的重大修正。因武人出任军人部长,享有对党代表、政治部、特别党部的“任免”、“管辖”、“指导”权。蒋以总司令的身份兼军人部长,又是总政治部的太上皇,军权、党权、政工权三者合一。这不过是为军权凌驾于军队的党权、政工权之上添加了一件遮羞布。7月6日,蒋出席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临时全体会议,被推为中常会主席。自此,国民党政权党政军最高领导职务已分别由第一军和第二军首任军长蒋介石、谭延闿担任。谭虽是文人出身,但一直出任湘军最高负责人。第一、二军的首任军长成为继孙中山、汪精卫之后的党政军领袖,恰恰是国民党政权从改组时的文主武从,变调为“三二〇”事件后武主文从的一面明晃晃的镜子。明镜示范,两人的政坛升迁,又成为更多军政人物取法的对象。回想1925年3月孙中山去世时,多数党人认为最有资格竞争接班人的一是胡汉民,二是汪精卫。两人均是文人,凭借为党服务数十年的资历,赢得了党人的认可。国民政府成立仅一年,党内资历就被军功和军事实力所取代。又过数月,到1927年,各地因北伐而设的政治会议、政治分会纷纷登场,军人借党的旗号,割地称尊,权重一时。胡、汪二人对军主党从、军人擅权跋扈、军事实力派武斗的政治现实,备感无奈、失落与愤怒。
1926年7月7日,国民政府公布总司令部组织大纲,规定总司令兼军委会主席。“于是党权政权军权皆集中于总司令一身,蒋所在地,就是国民党中央所在地,国民政府所在地;蒋就是国民党,蒋就是国民政府,威福之甚,过于中山为大元帅时。”中共中央的这一论断,虽有对蒋擅权的抱怨,但也点出了国民党政权的真正中枢,正在从党的中央向军的中央(甚至蒋个人的中央)转化,国民党政权军事化的色彩和个人专制的倾向大为加强。战时蒋的个人集权,既有统一军令的正面价值,也使武人的地位日趋巩固,党沦为武人的服务机构。7月9日,军人部长蒋介石誓师北伐,他告诫将士:“党代表与政治工作人员,尤应有精神上之辅助团结。政治工作为革命精神之所寄,不得轻视。此为革命军真正命脉之一,慎勿等闲视之。” “此次出师成败,不是中正个人的,是党的;北伐成功,是党员的成功,不是中正个人的成功”,“不要当中正为总司令,要以本党一个同志相看待”。13日,中常会遵照蒋意,追认张静愚为总司令部航空处兼海军处党代表、缪斌为总预备队党代表。总党代表与总政治部主任失去了提请任命党代表的权力,党代表制被蒋支配在手。但是,在军队党权和军权之间做抉择时,蒋无疑以军权为重。作为总司令的蒋,要统帅北伐大军出征,并没有过多的时间处理机关事务。蒋赴前方后,其此前比较看重的军人部,竟无人列席中央常务会议,“所有中央党务会议情形殊多隔膜”。8月28日,中常会为此通过了陈果夫的提案,准许军人部秘书代理部长出席。因前方战事紧张多变,蒋难以特别关照军人部。一些新归附军队的党代表,照样由该军军事将领提请中央核办任命。第九军军长彭仲文8月28日向中央党部提名安健为该军党代表。31日,中常会“照准修正第九军党代表应改作‘副党代表’,决议交中央军人部核复”。不仅只能“照准”通过军事实力派的提名,军人部甚至连经费也得不到保障:“军人部请拨《军人周刊》费”,中常会决议:“由中央秘书处转国民政府财政部核办。”
以上情况表明,无论是蒋本人,还是新归附的各军将领,都没有把军人部摆在突出的位置。在总司令部和军人部之间,在各军军长和各军党代表之间,依然是军左右党,党只是名义上的尊者。在军事将领的眼里,不仅军人部,甚至中执会、中常会、中政会、国民政府,都成为战时军队领导人的服务部门和橡皮图章。
(四)8月党代表条例与蒋的如意算盘
北伐开始以后,李宗仁的第七军、唐生智的第八军,势力迅速壮大。尤其是唐,取蒋代之的念头随着军力的增长而增长。8月14日,蒋在湖南叮嘱、告诫第七、第八两军的将领和士兵不要像从前一样,“没有党”,“没有主义”,“盲从上官命令”,“无所依归”;批评官兵“从前那种封建的、宗法的、特殊阶级的思想”;规劝官兵“完全变换”“旧动作、旧习惯”;劝导两军官兵上自总司令、总指挥、军长,下至士兵,都要“服从主义服从党”。蒋话里话外既含明显的打拉之道,也有对政治工作的重视之意:其一是对士兵的规劝,劝诫士兵以党权和党军体制为“依归”,不要“盲从”自己的官长。其二是对军官的规劝、警告和敲打,让他们认清形势,服从中央。其三是希望借助政治工作,在三民主义的旗帜下,把第七、第八两军团结在一起。只是,蒋如此言说时,是否想到了数月前,自己以手中的军队“完全打破”汪精卫主导的党军体制、大损党代表的声威?为强化对各军的掌控,8月19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符合蒋介石心意的《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条例再次重申,北伐各军设党代表。因军人部已经成立,以蒋为部长的军人部,拥有任免各级党代表的权力。8月颁布的《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充分体现了蒋的意旨:以蒋控制的军人部为渗透的桥头堡,向各军名正言顺地派遣党代表,加大对其他军队的监控。设置党代表的目的不仅是监督带兵官,还承担着宣传、娱乐、后勤等事务。党代表不能独享副署权,军事人员也可以用副署权来遏制党代表:“凡军队及军事机关长官所发命令,党代表须副署之,凡党代表对于下级党代表所发命令,同级长官,亦应为同样之副署。”党代表与军事长官的关系,由以前党对军的牵制,变为现在的党、军之间的相互牵制。而军对党的牵制,实则是军操纵着党。这一条例,深刻反映了蒋调整党军体制的用意。
前述新归附的第九军军长提名军党代表一事,说明军人部有时只是“照准”机关,但军人部的设置也并非虚有其表。同样在8月,因第二军在后方成立部队没有得到蒋的批准,第二军后方政治部不能成立,中共党人包惠僧的工作不得不另作安排。陈延年要包自己找谭延闿谈。谭声称“蒋介石是唯一的首领”,要包找蒋商量。这说明,在蒋控制住军人部、政治部和特别党部之后,蒋的军事权限开始跨出第一军。蒋对其他几支军队的政治工作,具备了一部分的人事权和指导权。蒋不仅包揽军权、政权和党权,6月又担任总司令,“前后方军事皆归指挥”。倘其大力推进《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谭延闿、朱培德、李济深、李宗仁、唐生智等人将感受到蒋挥舞党权的大棒杀将过来的咄咄逼人的气势。因与文人汪总党代表不同,军人部长蒋拥有实力出众的第一军。蒋如以军权为后盾,推进其所控驭的党军体制,就会对其他军事实力派构成相当大的压力。蒋自1925年起,就有向各路军队输出黄埔军校毕业的政治工作人员之意。蒋的如意算盘,那时就被谭延闿、朱培德、李济深(李之前是许崇智)、李福林等将领联合打破。无疑,1926年8月的《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也会招致蒋以外的各方军事实力派的共同抵制。此外,8月条例对中共党人也构成相当大的挤压。此时的蒋,还需借助苏联物力和财力从事北伐。在鲍罗廷等人的运作下,蒋修订的8月条例还未来得及贯彻,即于10月再被修改。
三、 蒋介石得以变易党军体制的缘由
变幻莫测的军事事变,往往成为历史演变的报时钟。它以急促的声调,宣告过去岁月的终结;同时,又从这里拉开新场景的巨大帷幕。“三二〇”事件,正是属于改变党军体制运行路线,变更汪蒋政治地位与命运,影响党军之间、文武之间主从关系的关键节点之一。纵向看,现实与历史相互交融,现实是历史的延续,历史是现实的镜子。横向看,“现在世界上某个地区发生的事件不再可能像过去那样对其他地区不发生影响,20世纪的历史名副其实是全世界的历史。”蒋介石能够调整党军体制,正是国内国外短中长时段多种因素横向纵向相互交织的结果。
(一)斯大林支持蒋介石
在国民党政权一次东征胜利、党军体制还未来得及推广之时,苏联红军却于1925年3月推行军事长官一长制,为指挥员配备一名政治副职。红军虽实行一长制,但以党领军、党主军从的本质丝毫未受影响。苏联军队推进一长制及其效果,是“三二〇”事件后布勃诺夫决定“刹车”国民党军队党军体制的原因之一。1925年起,苏联领导人越来越持下述看法:中国国民革命的决定因素是军事力量,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群众运动只能起辅助作用。1926年初,苏联和共产国际对华政策经受了严峻考验,冯玉祥的国民军遭受重大打击,苏联依托国民军发动首都革命的计划宣告破灭,转而重新对南方的国民革命寄予更大希望,苏共高层对华政策歧见加深。苏联的国际处境,特别是因中国事务而出现的英苏关系的紧张,引起斯大林的严重不安,他不得不对中国政策作出修正,面向国民党及其在华南军事力量的方针,又上升到了首位。以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为首的新反对派在许多内外政策上反对斯大林多数派,中国问题成了双方论战的对象。布勃诺夫使团明知“三二〇”事件不仅针对汪,整个行动也“是针对俄国顾问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但为笼络蒋,使团顺势而下,“撤掉季山嘉和罗加乔夫同志的职务”。使团之所以“作出让步”,是为了“取得某种均势”,“赢得时间”,“直到找到替代人为止”。围绕“三二〇”事件,苏共最高层之间的争执日趋激烈。又因北方国民军失败,斯大林别无选择地下令:“不惜任何代价恢复在广州的立足点。”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有损苏联和斯大林的威望。在克里姆林宫,争夺列宁继承人的斗争已达到顶点。如果在这一时刻被不光彩地踢出中国,将会严重损害苏共的形象,使极力推崇国共统一战线的斯大林陷入窘境。只要苏联和国民党的联盟重新建立,无论多么脆弱,形势就可能朝着有利的方向转化。因此,1926年4月底返回广州的鲍罗廷,不得不屈尊至张静江住处与蒋商讨军国大事。5月初,汪蒋之争已一月有余,在斯大林让步策略的主导下,以蒋留下、汪离去告一段落。6月,在斯大林支持蒋北伐、蒋也表示双方继续合作的大背景下,鲍对蒋变动和主控党军体制的意愿给予了配合。鲍罗廷的这一态度,直至10月北伐进至湖北,唐生智势力蓬勃发展,并积极向苏联顾问表示亲近之意时,才从配合转向对蒋的限制。1926年10月至1927年4月,鲍指导修订规章条令,力图用总政治部主任邓演达制衡蒋。蒋1926年3—8月对党军体制的修正,背后虽有机诈权谋和刀光剑影,但尚无血腥气息。到1927年4月中旬,蒋已没有这份雕琢文字的耐心,而是直接诉诸武力,以“清党”这一赤裸裸的暴力模式,用子弹整顿党军体制。
(二)党军之间力量对比失衡
兴中会时,组织初建,党军意识远未形成,故“不能不以联络”旧式会党为“入手方法”。同盟会时期,也没有明文规定党与所运动的、所借重的军队之间的相互关系。“便宜行事”,过早留下了党事和军事之间的隐患。辛亥革命后,国民党的向心力遇到大问题。改组前,国民党“在国内毫不具基本组织”,党事和军事之间的关系从早期的隐患直接转化成:“党亦崩坏,军人多强梁跋扈,政客多变节投机。”困境中,孙中山于1921年开始把目光投向苏联的党军体制。他不仅注意对所部将士进行精神训话,还批准粤军全体官兵加入国民党。岂料陈炯明竟然指令这支党员构成的粤军炮击观音山,围攻总统府。廖仲恺这样概括党事和军事之间的乱象与无序:“广州政治起伏之经过有三度。……三次失败,皆因军人持权,党员无力,故党之主张无力。”“三次失败”,尤其是陈炯明的粤军背叛说明:三民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官兵心目中没有起到多大作用;党组织对军队的监督与掌控,远不及高级将领凭借宗法私人关系编织的权力网络更有实效。 “军人持权”既是军人嚣张的反映,也是“党员无力”的产物,更是意识形态和党权空洞的结果。即使经过改组,孙到1924年3月仍然坚信“政治的原动力便在军人”。这点与列宁有根本的不同:列宁极端注重思想凝聚,推崇党权、党力,一切以党为中心、为原动力。军队只是促进党完成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党的建设水到渠成的产物。孙中山则忽视党建,偏重军事,生硬地把党事和军事扭结在一起。国民党以军事活动为中心,党的主要任务不是党建,而是服务于军事。整体上看,党遭怠慢、军党之间不正常的关系,直至1925年6月平定滇桂军前依然没有多大改观。1924年7月下旬,广州其他几支部队的将领公开质疑黄埔军校设置党部:“若果你们学校里成立一个党部,你们的学校一定不能办好的。”将领们为何如此言说?无非是党没有什么让军人看得起的成绩。连大元帅府都是滇桂军支持的产物,军队领导人又怎么看得上没有多少实力的党?“党的权力”又怎么可能“实现于军事政治各方面”?不仅将领鄙夷党,滇桂军士兵也莫不如此,“妈你屁,广东老子打来的”的蛮横语,时时处处都可以听到。官兵的这些言行,何尝有半点对党的敬重?
平定滇桂军后,党军体制开始被其他几支军队所认可。形势令谭延闿、朱培德、许崇智等军队领导人不能不有所顾忌,“表示要忠于党,忠于国民革命运动”。各军改用国民革命军旗号,表态将军权交给军委会。这些军事将领表面改用新旗帜,实则部队的私属性依旧浓烈。他们除了对加强中央集权有抵触情绪,对党军体制和政工人员更有防备之心。加之自孙中山病逝起,党内权力之争、路线之争愈演愈烈。胡汉民、汪精卫、廖仲恺等最高层文人的内斗,使刚刚有所显现的文主武从的理想目标,又有渐行渐远的趋向。汪蒋二人,一个有中央名号,却无军队;一个军事实力最强,有极强的继承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无解的是,汪蒋都要构建自己掌控下的党军体制。更复杂的是,谭延闿、朱培德、李济深、李福林等军队领导人拥兵自重,对党军体制心口不一。这些刚引入党军体制的军队,即违背政治部主任由党代表任命的规章条令,改由部队首长指定政工负责人。这充分说明:对中央党权的挑战、对总党代表和总政训部主任职权的侵夺、对文主武从原则的篡改、对党军体制的修正,不仅仅来自蒋,更来自其他军事将领。这也正是“三二〇”事件善后过程中,蒋能得到其他军队领导人支持的重要原因。自1924年一大改组和黄埔军校创建,至1926年北伐,在联俄容共、战争征伐的格局下,国民党的建设和军事建设都有大的发展。但比较而言,军事力量的壮大速度超过了党建的时速。党、军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匹配,加速了军权日益成为国民党政权的政治中心,党军之间的天平越来越倾向于军。这种党军主导关系的变动,既是蒋能够修正党军体制的要因,又在蒋修订的党军体制的规章条令中表现得分外清晰。
(三)蒋介石利用了宗法派系的旧套路
黄埔军校初建时,蒋一度对“宗法社会”的陋习深恶痛绝,甚至将其上升到可以导致亡国的严重程度。1925年,蒋批评“中国社会是宗法封建社会”,“这种部落思想,本党是很反对的”。宗法社会的人际关系,以某个核心人物为中心,主要以血缘纽带相联系,又可由血缘及于裙带,及于亲信,及于门生,衍生出若干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门阀宗派。人与人在交往中,总要染上点亲情、乡情色彩才觉稳妥。这种情感色彩既造就了国人不少美德,也因过于重人情、亲情和人身依附,而带来裙带风气、荫庇心态、宗派倾向等不良习性。宗法社会的人身依附方式包括同乡、亲朋好友、师生、学友等关系。蒋曾号召以三民主义联络全国革命力量,革除宗法派系这一积弊:“不要分彼此界限,大家都是为三民主义而来愿意牺牲一切的。”但1926年二大后,蒋汪摩擦渐烈,党内又没有正常的、平和的、通过召开中央全会化解冲突的方式。“三二〇”事件前,蒋一度打算放弃与汪之间的争斗,却又考虑到手中有军队,最终决定铤而走险、放手一搏。宗法派系的旧俗,对蒋的所作所为提供了相当大的便利。“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既是宗法社会对师生关系的概括,也是对师生之间人身依附的某种要求。蒋的校长身份和浙江籍贯,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组织学生、拉拢学生、笼络浙江籍官兵的莫大效用。第一军的前身是黄埔教导团,很多士兵不仅由陈果夫招自浙江,甚至取自蒋的出生地奉化。蒋发动政变的主力之一第一军第五团,团长蒋鼎文来自浙江诸暨。宗法习俗把师生、同学关系视为“准父子关系”“兄弟关系”。上门生帖、拜把兄弟,是确立这些关系的重要形式,蒋对此相当熟悉。作为校长的蒋,与许多黄埔学生之间,同样有这种“准父子关系”。
宗法社会的旧观念,使得在政治生活中需要有一个中心人物,其他成员如同服从家长一样崇拜、服从这个领袖。而当派系林立时,由于对各自领袖的服从,就会造成政治上缺乏统一的凝聚力,派系之间势必为各自的权力而相互争斗。原本可以形成的分权制衡,往往演变为派系之间的斗争。这种结局在统治者不能树立起绝对威权的情况下特别明显。不幸的是,党军体制正是在宗法派系积习深厚、党力远不够坚挺、孙中山去世、汪精卫权威难立时,面临推广的艰巨任务。各支军队私属性甚重、“家族主义”盛行。宗法社会重视血缘和亲情,在这种渲染人情的社会中,人对法律规章的认同是勉强的、第二位的。当法与人情冲突时,有时不得不让位于人情,这就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大打折扣。汪欲借助党军体制短时期达到以党领军、文主武从、中央集权的目标。这样做的结果,激化了最高层文武之间的争斗。争斗的后果,不仅验证更是强化了民初以来武力独尊的政治运行逻辑。
四、 结语
民国建立后,立法与行政机构向外国学习,制订了大量的法律与行政规范,形成了一整套书面的制度。但是,在中国权力运作的实际过程中起真正作用的,仍是千百年遗传下来的带有浓郁宗法社会习俗的“习惯法”。中国因人而异、随意性极强的人治传统,极大地阻碍了现代行政机构中形式理性原则的确立。但是,时代毕竟进入了20世纪20年代。在拜把子、找靠山流行的时政酱缸中,孙中山“同志仍须努力”的遗教也常挂在党员的嘴边,总理纪念周对形塑党人的政治认知也多少发挥着一定的正面作用。国民党改组后,党治的局面已经不可逆转地启动,尽管这一启动踉踉跄跄、步履蹒跚。或许正因为此,在改组后形成的“完全以党治”“党统至上”的理想氛围里,凭借军事实力挑战党内理想的政治规则,容易被党人贴上军阀的标签。羽翼尚未丰满的蒋,不得不一边倚仗刀枪剑戟,一边高擎党权的大旗,千方百计地把自己打扮成党军体制的设计者,从修正变易党军体制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蒋之所以这样做,既有牟利的私心,也有为党为国为军的公意。相比于谭延闿、朱培德、李济深、李福林、程潜、李宗仁、唐生智等其他几位军长而言,蒋不仅带头实践党军体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蒋从1924年引入党军体制起,其心目中理想的党军体制便是由自己主导。蒋不能容忍廖仲恺、汪精卫等总党代表借党权之名干预其军权、挖其墙脚。与蒋类似,各军事实力派,尤其是李宗仁、唐生智等人对蒋主导的党军体制一向戒心甚重。蒋、李、唐等人的这种“舍我其谁”的抱负,决定了国民党军队的党军体制迟早要偏离党主军从、以文制武的正常轨道。国民党政权和军队之间,有三个层次的关系,即纸面上、口头上、现实中。党军体制在1924年引入之初,理论上,政治工作是党在军队中的工作,党与政治工作部门是决策与执行的关系,这是保证党对武装力量进行领导的重要环节。现实中,党虽然没有确立起对军的主宰地位,但在党的理念中和口头上,在党军体制的规章条令里,却是党主军从、以文制武。
“三二〇”事件后至8月《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颁布,蒋以手中掌握的军事力量作为后盾,不断修订规章条令。党军体制名义上继续存在,但纸面上以党领军的党军关系,已经变为武主文从。或因党内和军内竞争对手相当强大,蒋这段时间嘴上承袭了改组以来“完全以党治”的宣传口径。蒋本人多次呼吁“我们无论哪一个军人”,“统统要服从主义服从党”,其目的,与其说是服从三民主义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不如说是想用自己主控的党军体制约束和制服政治对手。或与此相关,蒋介石在大陆执政20余年,其手下的政工机构始终无法真正渗透到晋系、桂系等其他实力派的军队之中。党、军之间三个层次的关系,口头上,依然堂而皇之地宣称党权至大。但在纸面上,经过蒋介石1926年3—8月的大动手脚,1924年引入党军体制时以党领军、中央集权、文主武从的规划,在规章条令中已经变为武主文从、以军控党、以军控政。把党军体制的变易仅仅归结于蒋的“毁党”“毁军”,则难脱价值判断的意味。其弊端,一是过分夸大了蒋个人的破坏能力。这种历史观,实则是英雄造历史的另一版本。二是忽视社会结构和中长时段对历史的作用力。实际上,党军体制的变动,既与党力和军力的大小相互关联,还与社会结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新型党军关系在历时数千年的宗法社会积习面前,阻力重重。宗法派系的旧俗严重阻碍党军体制的建设。不仅蒋以家长形式笼络部属,谭、朱、李等军事将领也莫不如此。在宗法派系的积习和枪杆子的共同作用下,即使有了党治的规划,武力主导下的政治兴衰的逻辑一旦形成,政治本身也日渐成为军事权力的附属物。1926年9月,远东局对国民党政权制度的变动深有体会:“蒋介石取得这一胜利后在全国范围内确立的制度同以前的制度有很大差别,暴露出‘三二〇事件’的真正实质。”这一“胜利”和“真正实质”,就是以军控党和以军控政。自“三二〇”事件起,国民党政权的统治,无论中央还是地方,越来越依赖于军队。这种党治为表、军治为实的统治路数,是君主制终结后国民党政治斗争妥协的产物。它使上层政治人物有了一个共同认可的虚君——党权。甲方以党权限制乙方,乙方回敬以党权申讨甲方。双方口诛笔伐、刀枪相向,却又都诉诸捍卫党权的猎猎大旗。政治斗争随着时代的演替而牌坊化,这既说明党对政治斗争的价值所在,最终也重伤党员对党的理想与信念。以后的历史证明:党军体制的变易,刺激着武人对军事和军队的注重,对社会基础和党的轻视,给党政军的未来命运布上了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