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广为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原文载《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1期,注释从略
1946年6月国共内战爆发,作为政府在农村最主要征收项目的公粮,其征收标准为战争爆发前的和平时期制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财粮需求是否可以保证,农民负担状况又如何呢?
1946年1月,华东局财政经济委员会分析该年上半年的财经情况,指出“自去秋大进军以来,地区空前扩大,人口增加,这在财经工作上说来,实已具备了克服困难的客观条件”,但几个月时间,因“军费空前的庞大”,“造成财政上亏空很大”。当年春天,省实业厅厅长薛暮桥进一步告诫说,新收复地区“由于长期受敌伪压榨,不仅不能负担,还需要救济,更需要建设”。他特别提到,战后山东根据地一度用有限的农村财粮去发展城市经济和矿业生产,投入过大但效益不显。上述情形造成的后果是,“在经费方面五个月的开支多于抗战八年的总和,比去年一年多二十倍”。用他的话讲,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将到不能支持的地步”。在此种财粮紧缺的情况下,征收政策如何制定,还要考虑到当时的政治环境。年初马歇尔访华成功调停国共争端,国共两党实现了关内停战,加之1月全国政协的召开,使得国内和平氛围高涨。经过八年战争破坏,为减轻农民负担和休养生息,全国政协会议通过了“免征田赋一年”的决定。山东解放区的干部、群众普遍相信和平时期不应再征田赋。然而,面对财粮困难的现实,山东省政府没有依照政协决议行事,而是继续征收。当征收办法公布后,不仅引起了解放区民众的不满,而且也引发了国民党方面的批评。华东局不得不出面“登报声明停止征收”。“开支庞大,财政上困难”的问题依然无法解决,最终,山东省政府“将田赋名称改为部队复员费”,事实上还是进行了征收。鉴于田赋征收的教训,山东省政府有意识地避免在征收问题上再次引发民众的不满。当时对粮库工作的指示中就特别提到,“和平时期到来之后,群众一致的迫切要求是生息休养,如我们漠视群众的这一心理,不严格制度,减轻群众负担,即不能争取群众人心向我,而遭受群众的厌弃”。但财政困难的现实不仅要求非征不可,而且还要有所增加。5月15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该年公粮征收办法,表面上与1945年征收标准大致相同,但细心比较会发现,往年征收时为照顾自耕农或雇工之生产,在计算负担时均先扣除20%的农本费,但在新办法中这一规定被删掉了。由于自耕农与雇工之生产方式基本涵盖了贫农、中农和富农三个阶层,也即是说,此规定删除后,除地主外,各阶层的实际征收量均被提高了。
为了解决这一困难,山东省政府在尽量紧缩开支的同时,也不得不在增加征收上做工作。除了提前征收下期田赋外,9月5日,山东省政府委员会又做出“提高本年秋季公粮征收率百分之二十”的决定。该月下旬,又宣布追加田赋并动员农民献棉。该年为内战爆发后的头半年,而且,农民秋季收获的粮食是要接到来年夏收,按理年底时农民手中仍应有一定余粮。查阅山东各解放区资料,渤海区和大鲁南地区的农民对征收并没有太多逆反,相较而言,胶东农民的反应显得十分强烈。11月29日,胶东行署主任曹漫之在内部会议中称:“现各地要求减少秋粮征收,各处反映情况甚多”,因征收过多,“牙前(县)老百姓已有光剩地瓜、花生的了”。荣成县反映,有关征收的传言颇多,雨山区某集上群众抱怨“算盘子一响,地级一涨,公粮一纳,圈钱一幢”,甚至传言发生了农户因纳不起公粮而上吊的恶性事件。具体情形也可从年底征收工作总结中看出,胶东粮食局局长金明总结该年秋征称,“负担太重,特别中贫农太重,北海(专署)有上吊的”。行署直辖的威海市反映“中农以下负担重,收后无粮”;南海专署认为,征收办法“对军工烈属与鳏寡孤独照顾不够,负担不起”;北海专署称,征粮方法生硬,“不宣传不教育,给粮就好”;西海专署报告,“有的群众组织暴动,昌乐区昌X孙家把征收员扣起来一天多”,“有的因怕负担,土改不敢要地”。该年胶东征收到底有多重?数据的分析提供了更直观的认识。表1反映的是1945年和1946年胶东区人均征收情况。对比发现,1946年胶东各阶层的征收量均大大提高,尤其是中贫农征收增加最为明显,人均产量200—500斤者与往年相比征收增幅达40%以上。而且,对农民而言,负担并非仅限于此,由于战争的进行,各种非常规的村摊派也比往年增多。1946年底,胶东行署称该年村摊派“往往占政府正税80%,甚至有个别的占到182%”。因此,各种征收相加,农民所剩可支配粮食就大大减少。11月底,胶东行署副主任孙子明明确表示,“今年村中都有饥荒”。
上述情况显示,相对抗战时期中贫农较轻的负担,内战初年有些地方已经造成了包括中贫农在内农民的强烈不满,甚至是反抗。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征收工作反映的严重情况,胶东区党委相当重视。如11月区委听闻荣成县有因纳粮上吊者后,立即要求荣成县委彻查。再如,11月26日,省粮食局副局长冯平公开批评部分征收人员持有单纯的“仁政”观点,坚持认为公粮并不过重,胶东行署很快进行反思,提出不同看法。11月29日行署专门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减轻农民负担。曹漫之在会上明确讲:“打仗是为了人民,如果人民无力负担,仗就干脆不能打。”会议决定,党政军精简节约,紧缩开支,将节省出的粮食发还农民,以缓解农民生活之困难。会议当天就确定了发还方案,发还对象以中贫农为主,产粮少者多发,产粮多者少发,加上对鳏寡孤独的照顾,发还总量共计约6000万斤,行署会议称这一比重已达到了该年征粮总量的20%。胶东行署在财粮紧张的情况下,以发还粮的方式缓解了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这在体现解放区政府关心民众疾苦的同时,也反映了即便在内战初期中共在部分地区已经面临在农村资源汲取上的困难。此后两年山东地区战争更为激烈,财粮需求也相应骤增,如何把握征收强度,平衡政府用粮与农民吃粮间的矛盾,这一难题已经悄然摆在中共面前。
进入1947年,国民党军将战火全面烧向山东。继年初鲁南大战和2月莱芜战役后,国民党军于3月间对山东展开重点进攻,大战接连不断,4月蒙山、临蒙阻击战及泰安战役,5月孟良崮战役,7月南麻、临朐战役,10月胶河战役,11月莱阳战役。这些大战动辄数万乃至数十万军队参战,加之大量支前民工,财粮需求量必然高于往年。
(二)大鲁南的财粮压力和征收
进入4月,国民党军大举进犯沂蒙地区,华野活动受限,被压缩在蒙阴、沂源、沂中及沂南等地,特别是这些地区的山间要道成了各主力、民兵、民夫、后勤、伤员以及军工烈属的集结地。据报告,这几个县所存之粮很快就被用光,外粮亦无法尽快转运进来,党政军民几乎把当地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以沂源县为例,1947年该县总人口约十七八万。从2月莱芜战役至5月孟良崮战役期间,华野主力和后勤机关大部驻扎此地。此外,还有2个行署、4个专署和14个县政府的后方留守人员。据不完全统计,移驻沂源境内的有20万人,超过沂源县人口数。县委要求“砸锅卖铁支援前线”,除按低标准留下农民口粮外,其余都用“借”的方式给了部队。当时财粮的紧张,也可从与之临近的沂中、莱芜等地的情形看出,据事后报告,孟良崮战役前,沂中地区“反复借粮数次,借粮数超过应征公粮五六倍,结果造成群众断粮、军民交困的情况”。孟良崮战役后,华东局书记饶漱石也坦承,“内线作战消灭敌人是好的,但长期在一个地区作战,人力物力总是要枯竭的,莱芜、沂蒙便是如此”。资源枯竭并非仅局限于财粮,不被注意的柴草问题,在当时也成为困扰中共和农民的难题。该年2月公粮预征中就已经附带征收了柴草。但由于部队过于集中,调运困难,仍造成了局部地区柴草的严重短缺。3月初,省支前委员会和粮食局称:“根据最近各地反映,烧柴、马草因需要过大,存底已薄,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发生恐慌,尤其是马草供给更成困难,如不及早做好准备,将来更难解决。”先以烧柴为例,供应紧张的问题并没有因提前被注意而得到扭转。4月初,有公开报道直言,“目前某些地方已发生严重的柴荒”,“某些部队机关已烧过公草三四倍,以致发生了杀果树,烧牛草等现象”。
事实上,近代华北农村的燃料本来就不足,农民仅靠农作物秸秆或拾柴尚不能完全解决自家燃料问题,甚至不得不买柴。资料显示,20世纪20年代,为满足最低限度的燃料需求,鲁中和鲁东的20多个地区每年各自输入东北木材达100万元以上。因此,在农民自家烧柴都不宽松的情况下,难以应对大军云集对柴草的大规模需求。当时沂源县农民无法解决烧柴问题,便只得砍树。沂蒙山区本应不缺乏树木,但当时确实已不敷使用。如西河村将祖坟老林中明代的风水树都砍了给部队做柴烧。除此之外,甚至拆住房的木棒和盖草,历山区唐家溜一个村就拆了十几间房子。7月华东局向中央报告也反映,因部队烧柴缺乏,“有拆屋当烧柴”等情况的发生。马草也同样匮乏,马匹的饲养即成问题。情况严重者如孟良崮战役期间,沂源县悦庄无法喂养部队的40匹军马,农户霰义胜把刚盖的三间新房上的草全部扒下来,洗净泥巴,送去喂马。除了“拆新屋”外,沂蒙地委在向上级报告中反映,一些地区甚至“割麦苗,把马放春地”。沂蒙地委也深知此行为对于军民关系影响之严重,请求上级尽快调剂马草,否则“今后只有割麦子,结果是很危险的”。在当时报道和后来史书中,上述砍树、拆屋等情形均被作为农民舍小家顾大家,积极支前的表现,但这给当地农民造成沉重的负担是毋庸置疑的。如鲁中某县3个区,为了供应过境军队的急需,农民将牛草“尽量拿出”,春耕时则出现牛草缺乏的问题。孟良崮战役后,省支前委员会对高庄村调查,发现该村烧柴、牲口饲料均已枯竭,农民为牲口发愁。过去支前积极分子抗属王清阁说:“没得支援了,自己都饿着肚子了。”而且,从当时向上级反映的内部报告看,这些问题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与公开报道相差甚远。如当时沂蒙地委反映“群众对我相当不满,觉得‘没有天下了’,说‘八路军不要老百姓了’等等”,甚至因此出现“群众逃跑,躲避”等问题。无论群众还是村干,一般是说“没有东西了,出来应付不了,挨打挨骂”。为此,沂蒙地委不得不向上级提出,在大军云集,粮草殆尽的情况下,如此就地取粮,“长此下去,势必使群众脱离”。由此可知,该年上半年大鲁南的部分农村几乎陷入财粮枯竭的境地。不过,正如沂蒙地委向上级汇报的那样,作为上级的鲁中行署乃至华东局和山东省政府对此问题已极为清楚,并尽力为减轻农民负担做出种种努力。针对脱产人员过于集中、驻地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6月8日,鲁中支前司令部明令:部队只有在“预先准备粮食不足,而又一时调运不到”时才能就地食粮,而且必须“以区为单位,进行统一布置筹划”,“尽可能不要驻哪庄吃哪庄,以造成群众负担轻重不均的偏向”。对于驻地马草紧张的问题,鲁中行署在对各地有草户进行预借的同时,要求“各分区进行有计划的调剂,把偏僻村庄的草尽量地搬运到需到的地方上去”。当然,减缓这些地区农民负担最有效的办法是转移军队。该年7月,历经半年苦战的华东野战军分兵,跳出大鲁南。值得注意的是,据华野司令员陈毅后来讲,华野分兵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为了缓解该地的财粮压力。他指出,当时部队集中,“吃用很大,不能支持好久,以后不得不分散,因为吃光了,山东虽然富庶,也吃不消”。在华野撤离大鲁南后,国民党军主力也随之撤离,该地战勤压力骤减,农民负担相对减轻。
(三)渤海区的财粮压力和征收
因时局紧张和财粮短缺,山东省政府大幅提高了该年公粮征收量。对比上一年全省87万担的征收量,该年征收达到了160万担,“总负担额加重了将近一倍”。具体到渤海区,该年预计征收量为6亿斤,相较去年2.9亿斤,超出1倍多。在征收总量大幅提高的同时,具体落实到各阶层的负担比重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这是因为公粮以农户人均土地多少累进征收,抗战时期,负担多集中在占地较多的地主和富农身上。然而,1946年土改的进行,使得农村各阶层土地占有量发生明显变化。根据1947年初各地调查,农村各阶层人均土地已大体趋于平均,多在2—4亩之间。在公粮征收上,上年人均4亩以上累进率开始达到20%,人均10亩以上累进率才达最高值35%(见表2)。如今人均占地4亩以上的农户已经不多,继续按照原有累进率,政府将很难征收到原有公粮数,更遑论征收量翻番了。基于上述原因,1947年春,山东省政府重新修订公粮征收累进率。对此,省粮食局也讲到“三十五年度征收办法颁布在‘五四’土改指示之前,到三十六年度土改复查初期,山东由不平衡的土地关系基本上已起了变化,因之负担率也随之改变”。4月下旬山东省政府公布该年征粮办法,由表2可知,与上年相比,人均2—4.7亩之间,累进率大幅提升。该年夏征时,省粮食局就特别指出,“今年的负担,重点在中农阶层”。实际上,此时各阶级的土地已经趋于平均,人均2—4亩者已不仅是中农,地主、富农和贫农人均土地量也多处于这一区间。也即是说,此时农村已经普遍“中农化”了,相应地,公粮的征收也要“中农化”。
除了征收任务提高和纳粮主体改变外,上年和平土改和地形、土质等与征收看似无关之问题,客观上也增加了该年公粮的征收强度。根据中央有关土改的“五四指示”精神,1946年山东解放区的土改,主要是动员和鼓励占地多者以献田的方式,而非斗争方式拿出土地。既然是献田,而非强迫,故献田者为了自身利益,所献出的土地多是远地或贫瘠地。其中,与麦地相比,非麦地因收益相对较差,成为献地的主要部分。这在当时政府、得地者以及献地者看来并没有不妥。然而,上述土地转移方式在1947年夏季公粮征收时显现弊端。这是因为贫雇农所得到的非麦地,是春季播种、秋季收获,在夏季公粮征收时并没有收获物。但是,政府计算公粮是以农户全部土地一年收获量计算,并没有具体区分农户夏秋收获物的比例。故贫雇农虽然分得了土地,但这些土地夏季没有收获物,夏征时则需要提前支付这些土地的负担,而且因土地增多,累进率也随之提高,无形中负担增加更多。如7月初,渤海行署机关报反映临邑县的情形,“据调查,翻身群众所获土地一般麦地少,形成麦粮负担相对较重”。尽管渤海行署在夏征前就已意识到此问题,并作出相应的补充指示,允许麦地较少的农户“根据麦地成数征收”,“若麦季毫无麦粮收益,可缓至秋季一起征收”。然而,有证据表明,这一指示并没有被真正执行。如该年渤海夏征任务为2亿斤,若麦地少者可少交或缓交,该年夏征完成量应低于任务量,但据9月统计,该年夏季实征2.2亿斤。这说明农户因麦粮不足,少交或缓交的情形并不普遍。这从事后调查中也能得到证实,有资料显示,“雇贫农之负担比例达到百分之一百,或一百多,甚至百分之二百,据说有的负担比百分之二百还要多,这个情形是相当普遍,雇贫农叫苦连天”。据1948年惠民县于韩庄调查,上年“在征收麦粮时,雇贫连分到的白地(没有收获物的土地——引者注)也一块负担麦粮,致使很多户剩不下麦子”。据阳信县调查,“有些贫农只是麦季公粮一项就压的他们半死不活了,马家、王坡家庄都能找出几个这种受难的贫农来……使他们不得不借粮或籴粮来缴纳。无怪老百姓说‘就数咱穷人命苦’,‘翻身把麦种子都赔上了’,‘再也别翻身了’,‘八路军比汉奸队强的也不多’”。这两县是渤海行署机关所在地,情况尚且如此,更不要说较为偏远的地区了。
此外,地形、土质问题也增加了该年农民夏征的负担压力,具体到渤海区则是土地盐碱问题。渤海区地形平坦,适宜小麦的种植。但同时,该区也是黄淮海平原盐碱地的主要组成部分,一些地区土壤盐碱,制约了小麦的种植。简言之,土壤盐碱是受气候、地形和水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原处于地下的盐分汇集到农作物所需土壤层所致。山东为何独以渤海区盐碱化突出?这与该地特有的地形有关。该地以平原为主,地势平缓,使得地面和地下径流滞缓,盐分不易被水流带走,地下水因蒸发向上运动占优势时,蒸发积盐作用大于降水淋盐作用,土壤就会发生盐碱化。特别是平原中地势低洼地区水盐最易汇集,易于盐碱化。此外,该区黄河两岸大堤的背河浸润洼地常年受黄河水侧渗补给,排水不畅,盐渍化也非常严重。除了内陆平原的盐碱化外,靠近渤海的滨海地带,因海潮浸渍洼地,海水沿河倒灌,海水顶托地下水等,也形成大面积的盐碱地。根据作物生长对土壤要求,这些盐碱地区不宜种植小麦,多是种植耐盐碱能力较高的棉花和高粱。如渤海一专署的吴桥和黄骅两县,因受盐碱化影响,1949年前吴桥县“农业以棉花为主,播种面积一般占耕地面积的50%左右”。黄骅县“全县盐碱地42.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6%”,“在一些瘠薄易旱地块,则只种植抗碱、耐旱涝的高粱”。对该年夏征不利的是,高粱、棉花均属秋熟作物,也即是说,在夏季公粮征收时,因土地盐碱未种植小麦的地区也要背负麦粮的负担。如表3所示,位于黄河沿岸土地盐碱的高苑县,小麦种植比例极低,种植最多的是棉花和高粱。在该年夏征中,该县为了完成任务,开展“倾家荡产,支援前线的立功运动”,结果“许多贫苦农民扫光了囤”。河西村贫农王大娘在“多征立功”的号召下,“连借给别人缴,带自己缴,把全年麦子都缴光”了。“沈家贫农沈大娘为了‘快缴公粮’,把自己穿的褂子都卖掉了”。又如,吴桥县东集区“因地坏种棉,种麦少”,致使该区夏征额高达84%。一专署大流街村174户村民中有81户不种植小麦,“也必须按征粮办法缴纳麦粮”。
受上述因素影响,该年渤海地区夏季公粮负担格外加重。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渤海区特有之问题,征收总量的提高和征收办法的改定由山东省政府决定,上年以“献田”为主的和平土改也为山东解放区统一行为,尽管盐碱地为渤海区特例,但胶东、大鲁南一些丘陵山地因缺乏灌溉和土质等原因,同样不宜种植小麦,政府也大多要求按任务量征收。如胶东滨北专署反映,五莲区不根据麦子的收获实际情况,一律征收30%,使个别群众花钱买麦缴粮,怨声载道。又如胶县墨河区群众为此不要地了,把契约都要交出来。渤海区为完成任务,征收过程中强征不断,如渤海区粮食局副局长王有山就明确提出,“借粮交粮,籴粮交粮,完不成任务就是没有战争观念”。不过,问题很快被上级发现。8月中旬,以邓子恢、舒同为首的华东局工作委员会到达渤海指导工作,“发现普遍的强迫命令,苛杂骚扰,群众负担极重,对我仇恨甚大”。在10月华东工委召开的渤海区高级干部会议上,邓子恢公开讲:“人民负担非常之重,这样搞下去,必然会造成人民的怨声载道,离心离德。”舒同甚至不忘以苏区的教训警戒,“我们中央苏区最后不能坚持而被迫万里长征,除了路线错误之外,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财政的枯竭,人力物力财力的枯竭,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基于此种认识,华东区工委立即将工作重心转到减免农民负担的问题上来。然而,此时渤海行署财粮格外紧张。作为山东解放区的大后方,从上半年开始,鲁中、鲁南大量后方工作人员以及难民陆续转移至该地。加之,8月中旬华东工委和华野后勤也转入该地,使该地脱产人数激增。据9月华东区工委统计,当时渤海区脱产人数为4105万人。以该地800万人口计,脱产比例高达5%,这使渤海区也面临上半年大鲁南所遭遇的困难。更为严重的是,因大鲁南受战争摧残,此时补给华野西兵团的任务,完全落在了渤海区身上,故当时渤海行署的财粮开支浩大。据此后总结,粮食供应“每日不下百万斤”。至11月时,甚至连印钞纸都已用光,即便想增发纸币也不可能。此时,陈毅为解决西兵团供给问题,从前线返回渤海区,他了解到的情况是:我到渤海后,了解此地经济情形,维持至今年底即差40亿元,连同明年上半年开支共需240亿元,而渤海可能之收入仅约50亿元,尚差190亿元无法解决。并且,这个预算对东兵团的任何供给都不在内,只包括西兵团之炮弹电料及单衣一套,至于另一套单衣和菜金杂支费,尚待邯郸局以至中央工委设法解决。
鉴于农民负担异常沉重,以往靠征收解决政府财粮问题的办法已行不通。不仅如此,华东区工委为减轻农民负担,在没有更多财粮来源的情况下,毅然作出“减除公粮三分之一”的决定,即秋粮征收量由原计划的3.8亿斤减少至2.5亿斤。同样,该年胶东(不包括滨北区)秋征也减征近1.2亿斤,减幅在21%左右。加上受战争因素等影响,该年山东解放区秋季公粮多推迟至1948年一二月间(旧历春节前)才行征收,故秋征对于下半年农民吃粮并未产生实质影响。对于政府本身财粮困难,华东区工委以“精简编制”,降低“供给标准”和“清查物资”的方式解决,在“三查三整”的整党运动配合下,收效极大。据1948年初省支前委员会副主任刘瑞龙介绍,渤海区不仅“亏空全部弥补,还有余力供给野战军”。
1947年底,中共在山东已经扭转了军事上的被动,转入战略反攻,在1948年上半年接连收复胶济线重镇周村、潍县等地。然而,与军事上凯歌高奏不同的是,1948年春夏间,山东全省普遍灾荒,农村财粮整体上趋于枯竭。面对此种情形,华东局和山东省政府又如何应对?
(一)春荒救灾
农村和政府均已陷入财粮危机,成为摆在华东局和山东省政府面前尤为棘手的问题。显然,向农民借粮已成为不可能之事,曾山明确讲:“上年缺粮时还可向群众借”,然而,“今天人民还少二三个月粮,你再借,群众就要向你拼命了”。相反,面对此种情形,基于长期形成的群众观念,华东局首先采取的是向灾区拨粮救济。2月底,华东局确定“生产救灾”作为该年政府的中心工作,明确提出“不饿死一个人”的口号,全力救灾。以灾情严重的大鲁南地区为例,仅1月至3月,华东局就向该地调剂粮食达3400万斤,发放救济款370亿元(北海币),并减免灾区田赋。经政府救济和组织生产,至麦收前,尽管山东解放区农民生活极为艰难,但绝大部分安然度过春荒难关。当然,政府把财粮全力用于救灾,不可避免地加剧“山东空前的财政困难”。“当时估计,全省上半年财政赤字最少要超过400亿以上。”对于自身困难,华东局借鉴上年渤海区经验,以清理物资、降低生活标准和整编后方机关的方式加以解决。年初山东80万脱产人员,至9月饶漱石向中央报告时已降至60多万,减少近1/4。并通过取消中灶,降低伙食标准和个人津贴,进一步减少开支。此外,华东局在清理物资方面也取得明显效果,“缴公物资达北票500亿元”。采取上述措施的结果是,“上半年六个月对部队四大器材及对各机关的供给几乎全部停发,均由各部节余解决”。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山东上半年财政实际亏空仅100亿元,比年初预计减少了3/4。
(二)夏荒征收
对于种麦较少的问题,尽管政府在上年年底就已意识到,并积极鼓励农民补种早熟作物,“多种瓜菜等粮食代用品,多种早熟庄稼”,但受现实影响,实际效果似乎并不明显。如该年5月胶东昌南县南孟区调查,春荒时节,许多农户由于缺乏种子,再加顾虑种在距家较远的庄稼地里被人偷去,自己吃不着,故早熟瓜菜粮种的不多,曹戈庄每户仅平均12分地,而“麦后荠荠菜老了,树被顽军杀光,连树叶都没有,麦子种的比往年又少,长的又不好”。如此,夏荒即成为必然。再如沂北县,“根据各区报告及县里干部到几个区的调查了解,沂北由于春荒基础,麦荒仍是严重,有些区麦收后麦粮打下,故能解决问题。但有些区由于麦种过少,饥荒绝粮现象仍然存在。”麦荒到来,“青菜不多,豆角、方瓜下不来,树头菜已老,即便吃糠也是不多,时值青黄不接”。农户认为,“在家没盼头了,不如早出外逃荒,免得晚了走不动了,所以群众纷纷酝酿到外地逃荒,徐家洼一带几个村子走了十数户(内军属数户),全区未有统计,韩旺区已走了200余户逃荒户,一家有走一半的,有的光留下劳动力”。
春荒后接连夏荒,农民尚无法从灾荒中恢复过来,夏征自然又会遭遇严重困难。对此,华东局已有预判,在3月生产救荒时就曾强调:“今年夏征的负担必须减低。”从征收总量看,由表4可知,1948年胶东在人口、土地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夏征较上年度减少7000万斤,约1/3。渤海在土地增加的情况下,夏征也减少约6400万斤,减少1/4多。大鲁南尽管人口、土地和征收量均有增长,但人口增长幅度为70%,土地增长幅度为52%,夏征额增长幅度仅为18%。可以看出,该年中共也是努力为保障农民生活而尽力减少夏征。从具体各阶层负担比重观之,该年山东解放区大部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土改,基本实现了土地的平均,地主富农不再占有较多土地,甚至个别地区土改后“贫雇农地多,中农次之,富农地少,地主最少”,出现土地占有的“倒宝塔”现象。因此,抗战以来针对地主富农土地过多所执行的累进征收方式已经失去意义;人均土地数相近,也失去了累进的可能。基于此,该年山东省政府实行了更为简便的按亩纳粮的征收方式。具体办法是以户为单位,每中亩全年征收公粮30斤。这一征收标准是高还是低呢?据该年夏征统计,渤海区人均土地3中亩以上,胶东、大鲁南人均土地2亩2分。同年6月华东局秘书处的统计大致相同,渤海人均3.2中亩;胶东人均2.77中亩;鲁中和鲁南人均分别为1.65中亩和1.54中亩。以渤海区人均3中亩为例,假定该农户家中5口人,全家即有土地15中亩。根据1946年、1947年与1948年公粮征收办法,可计算出该户3年公粮负担量。由表5可知,该户在1948年所纳公粮最少,较之1946年减少14%,较之1947年减少49%。假若以胶东或大鲁南人均占地分析,因人均土地低于3中亩,享有免征5分或7分地的照顾,其1948年征收额相比渤海区还要低。
如前所述,该年山东夏收不理想,农民依然遭受夏荒威胁。7月中旬,华东局甚至向中央请示,鉴于“各地灾情仍较严重”,希望放弃执行中央继续土改与整党的命令,仍以“生产救灾或生产备荒为中心任务。故尽管华东局已经大幅削减夏征任务量,但在实际征收中仍不可避免地出现往年征收中所发生的与农民间的冲突。实际上,即便是政府人员,对征收也多持不理解之态度。5月底,山东省政府机关报发表的动员征粮社论中,指出干部中存在着“错误”思想:“有些同志认为,大军已部分南下,地区已经扩大,所以今年公粮应该大大减轻,甚至不征。或认为征公粮与生产救灾矛盾,甚至有个别同志号召群众自动吃公粮,分公粮的严重错误行为。个别幼稚的同志竟把征收公粮认为不合群众利益,把征收公粮的同志看作没有‘群众观点’。”可以肯定地说,党政人员将征粮视为无“群众观念”的认识,绝非“个别幼稚的同志”,此种观念在各地普遍存在。如胶东区党委在夏征动员时,各地委员对夏征颇有怨言,许多人反映“负担虽然减轻了,但灾情也很重,为什么征这么多的粮”。潍南县征收员也提出,“今年严重的灾荒,群众缺衣少食,我们还向群众征粮,似乎对不起群众,无法向群众进行教育解释”。胶高县征收干部认为,“老百姓遭了一春罪,吃了一春菜”,“看到群众因无有麦草,囤里无有粮,即发愁,觉得今春我们给老百姓东西(如救济粮、工赈粮、贷款等),但现在有些老百姓还是很困难,我们再伸手向群众要,觉得很难的”。从该年胶东滨北七县夏征工作总结可知,在征收中均出现农户欠交、不交的问题,但为了完成任务,也采用了押人或打人等逼迫方式。其中,诸城县夏征总结反映的农户欠交情形最为普遍。该县城北区欠户最多,“前马连河子共70户,尾欠41户;大宋仁200户,欠101户;后马连河子180户,欠50户;上沟河214户,欠83户;后古庄111户,欠30多户;崖头130户,欠71户;胡家楼160户,欠60户;西郭家埠140户,欠100多户,只交齐三四十户;角村300余户,欠50余户”。为征齐尾欠,前马连河子村召集尾欠户会议,“干部轮流吃饭,不叫群众吃饭,最后有2户没办法就说俺卖锅卖柜也拿上就是了”。莒北县贾悦区“灾情很重”,为追缴尾欠,“押人12余名”。胶南县林许区押12人,并以押人作为完成任务的经验在本区传播。
农民在熬过春夏粮食严重短缺之苦后,迎来秋收。前述上年秋季麦种偏低,大量土地荒芜,不过,这些荒地在该年春季政府组织的生产救灾中大部分种植了作物。据华东局秘书处6月间统计,年初山东解放区荒地多达200余万亩,经春季生产救灾,减少了近140万亩。夏季继续灭荒,7月间,灭荒数已达到150万亩。受气温等条件限制,这些春夏间被消灭的荒地,除了种植早熟瓜菜外,多为秋熟作物,事实上,即便种植早熟瓜菜,也可在收获后接茬种植晚秋成熟作物。如此,无形增加了该年秋熟作物的种植量。又因夏秋水旱灾害较少,该年秋季收成大好。11月27日,饶漱石向中央汇报“今年华东秋收一般约七八成,为四年来最好年景”。第二年省实业厅分析,“1948年秋季收成,除部分灾区外,一般均在七成至八成,个别地区达到九成年景。胶东一般地区1948年秋季收成较1947年增产1/3到1/2,接近1946年的生产水平。渤海一般均在七成至八成年景,鲁中南约六成至七成年景,少数县份达八成年景,较1947年增产二成至三成不等。”粮食丰产,加之上半年制定的公粮征收标准不高,相对缓解了农民春夏缺粮的困境。不过,战争仍然在继续,相较胶东与渤海两区,大鲁南作为济南战役的作战地和此后淮海战役与渡江战役的邻近地,仍然承担着较大压力。
(一)济南战役时的预征
资料显示,山东省政府于8月即下发预征指示,限月底完成。此时“高粱才上场,谷子还未收”,农民手中粮食有限,据鲁中南第五专署反映,经请示后,预征工作延缓至9月。9月15日,省支前委员会再次分派预征任务,要求第四专署最低预征秋粮3000万斤,此数为该地秋征总量(秋公粮加下期田赋)的1/2;二专署预征2000万斤,为秋征总量一半;五专署预征1000万斤,为秋征总量的2/3;三个专署共计预征6000万斤。对农民较好的是,此时秋季作物已开始收获,如9月22日第四专署白彦县县委书记陶有亮汇报,该地秋季高粱、早豆均已收割完毕。这部分缓解了交粮压力,但由于部队过境紧急,预征作为突击任务,还是给当地农民带来不小困难。第四专署反映泗水和济北两县麦粮全部吃光,“尤其是济北,部队过路,他们一点麦粮没有,部队非吃不可,有的直接向老百姓要、扒,有的找区部”。对于该问题,区、县政府均无力解决。这从该地给部队提供的加工粮品质上也可看出些许问题,当时加工粮存在的一个“普遍性的严重问题”是“质量低,杂物多”。如第四专署的邹县“小麦、面粉内普遍有砂,约占百分之五上下,同时面粉既黑又粗,且杂有麸皮,小米内的谷子也很多,约占百分之十上下”。另据报告,该县加工粮中总共“有几万斤至几十万斤的砂子、谷子和糠”。第四专署的凫山县和第七专署的宁阳县“供应面中还有掺石灰的”。究其原因,除了任务紧迫,征收人员工作不细致外,也能反映部分农民对于预征的态度。
(二)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时的秋征与借粮
华野设想的济南战役,在攻下济南城的同时,歼灭大量由陇海路北上的国民党援军。故华野预计济南战役的作战时间,短则20天1个月,长则3个月。所以,为保障战役的粮食供应,省支委向大鲁南下发的预征粮任务,计划供应时间为3个月,也即粮食要持续供应到12月中旬。由于济南战役仅用时8天,故济南战役已经完结和尚未完结的预征均转入淮海战役的用粮之中。据此后不完全统计,9、10两月大鲁南共预征秋粮8000余万斤。当然,对于大鲁南2.7亿斤的粮食供应,8000余万斤的预征粮为数太少。不过,进入11月,按惯例进行的秋征开始,秋粮的征收成为粮食筹集的最主要方式。如渤海区12月间1.1亿斤的筹粮,完全可以从该地4亿斤秋季公粮征收中支出。然而,这对于大鲁南仍有一定难度,这是因为该地秋征总量也仅为2.6亿斤,也即是说,大鲁南全部秋征粮仍低于该地对淮海战役所供应的粮食量。这使得该地一些需粮紧张的地区不得不进行借粮。如峄县粮食局称“在全力支援伟大淮海战役中,44天完成了上级所给200万斤借粮任务”。沂蒙等地也进行了借粮。据一些地区的调查和内部会议讨论可知,当时借粮强度非常之高。鲁中南邳县运南区是新收复区,除了按亩摊派,每亩征收10斤(麦、秋粮各半),可预借到35万斤外,另通过查封方式,不管地富贫雇,“只要发现大批存粮”,就由政府收取,供前线部队使用。据统计,以此方式所收之粮竟然与按亩摊派预借数相当,也为35万斤。该县为完成任务,“县到村硬压任务,不择手段,打押现象很多”,“致有的村出现三光(柴粮用光,壮丁出光)”。接夏粮前,淮海战役并非最后之征收,该战役结束不久,山东省政府就酝酿为即将进行的渡江战役筹集粮食。1949年1月19日,正式下发预借指示,分析“现存公粮距离实际需要约差二亿斤以上”,要求“为了保证部队休整及出击期间的军粮”,争取在2月底前预借公粮2.2亿斤。由表6可知,渤海和大鲁南继续成为借粮最多的地区。渤海区上年秋季公粮共征收4亿斤,此次预借粮为秋征量的25%。大鲁南秋征公粮2.6亿斤,此次预借为秋征量的23%。胶东秋征3亿斤,此次预借为秋征量的16.6%。
此时已为春荒时节,农民余粮不多,特别是大鲁南地区经淮海战役筹粮,余粮更少,各地方政府多感到借粮困难。鲁中南二地委在动员借粮时,承认存在着诸多困难:“群众刚交过了公粮田赋,过去的借粮尚未还清,部分地区收成不好,且完成任务时间短促”。沂蒙专署反映,“各县接到任务后,区村干部思想发愁,有的认为公粮还没彻底结束,又向群众借粮,没法向群众说;有的认为以前借还没归还,再向群众借粮,群众有怨言;有的认为春荒严重,群众没的吃,没法向群众要;有的认为自报公议群众不能报,又不准摊派,怎么会能完成任务”。
(三)春荒与再救济
胶东自1948年下半年即远离战场,在山东境内该地供应前线的财粮最少。但即便如此,1949年3月间也同样出现农民缺粮和大量逃荒现象。如3月初,蓬莱县“发现农民有讨饭的,三月四日那一天,就有十余户烈军荣工属到区里去要救济粮,后来就越来越多”。昆嵛县管山区反映,“据三月上半月统计,全区27个行政村逃荒的占全区总户数的9%,绝粮户占总数15.5%,灾情已很严重”。中共扎根农村,对农村情形极为了解,而且出于一切为贫雇农的“阶级观念”,对农民生活也总是尽力关照。旧历年前,鲁中南行署对军、烈、荣、工属中缺少粮食又无法解决者,提供了300万斤粮食救济。当意识到初春农民普遍吃粮困难后,救济工作也随即展开。以灾情严重的大鲁南为例,1月间,鲁中南五地委发现该地农民严重缺粮后,即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相应救灾措施。2月20日,鲁中南行署明确“灾区应以生产救灾为中心”,区党委组织工作队,“亲到兰陵,凫山等灾重地区帮助工作”。3月13日,区党委“又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每天用电话联系,掌握各地灾情,及时具体指导各地生产救灾工作”。事实上,经历上年春夏严重灾荒后,山东解放区政府对于救灾工作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应对方案,1949年救灾工作相对更易开展。据7月小麦收获后的报道,“鲁中南二百万灾民……已基本上胜利的度过了严重的灾荒”。
由上述考察不难发现,三年内战中,因战争的持续和脱产人员的增加,中共山东解放区一直处于财粮高度紧张状态。为此,山东省政府不得不经常增加对农村的征收,或追加、或预征、或预借,这就不可避免地使部分地区财粮枯竭,农民缺粮、逃荒、饿死和自杀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与以往政权征收情况,包括与抗战期间根据地征收情况相比,内战时期山东解放区农民的负担极其沉重,长时间持续下去势必会重蹈苏区失败的覆辙。但与苏维埃时期不同的是,三年来,无论财粮及军需紧张到何种程度,中共始终能够注意到农民的实际承受度,当征收力度太大导致农村陷入危机时,总能发现并能够及时地调整政策,或减免或救济,以恢复农民的信心。纵观内战三年,中共山东解放区政权的征收政策明显地存在加征与减免(救济)两个方面,在满足战争对财粮需求的同时,不得不照顾民生。在这里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面对既不能停止战争,又不能过度伤害农民这一两难境况,中共是靠怎样的机制或方法避免了苏区时期所犯的错误呢?
从苏区,到抗战根据地,再到解放区,中共政权不同于其他政权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特征,就是它前所未有地将政权建立到了村子,基本上消灭了杜赞奇所谓自古以来就存在于国家和农民之间的各种“保护型经纪”和“营利型经纪”,并将村里的贫苦农民骨干培养成自己的代理人(即干部和民兵)。因而,它形成了对农村人力物力资源从上到下极其强大的控制力。这样一种“集权式”的组织和动员体制,极其有利于战争的需要,但与此同时,它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很容易竭泽而渔的严重危险。中央苏区当年战争失败,除了苏区当时回旋余地过窄以外,临时中央过度征发,且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严重危机,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必须指出,在三年内战期间,山东解放区各级政权也曾经不止一次地重复当年临时中央的思维方式,过多地从战争需要和军事危机的角度出发,下达了过多过高的征发指标。其强大的征发机制很容易地便将指标落实下去,从而造成对农村资源的过度汲取,致使一些地区的农民陷入严重的生存危机之中。但是,有两个重要因素起了作用。一是中共解放区政权,如华东局和山东省政府,都直接工作、生活在农村和农民当中,与农民有着密切的往来,因而很容易发现过度征发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进而及时改变政策,展开各种救助措施。二是苏维埃革命失败所带来的教训给中共中央和各中央局领导人的印象深刻,因此抗战八年中中共各级政权关于阶级意识和群众观点的教育,对多数中高级干部来说影响深远。任何可能过度伤害农民的情况,都比较容易引起他们的警惕。关于这一点,无论是从山东解放区各区县历次征收工作的内部讨论,还是从相关部门的总结汇报,均能发现其影响的痕迹。一旦涉及征发任务的具体安排时,解放区党政干部总是难免会围绕着究竟应该更多地强调群众观点,还是应该更多地强调战争观点发生争论。当然,山东解放区能够将三年战争坚持下来,还有其他因素。应该提到的一点是,这时的国共战争已大不同于中央苏区时期。与中央苏区时期相比,中共在三年内战时期所控制的区域和人口增加太多。哪怕只是一个山东解放区,其面积就是中央苏区的35倍,人口为中央苏区的近10倍,国民党兵力根本无法像当年对中央苏区那样形成有效“围剿”。因此,战争虽然激烈、频繁、持续时间长,也只是分时段分地区在进行,故山东各解放区间仍可进行一定的物资互济。加之山东境内历次战役短则几天,长则十几天,单次作战的持续时间并不长,这也相对提高了交战地区农村对战争的适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