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在广州处决日本侵华战犯

发布时间:2024-04-23 11:23   本文被浏览过:

       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在广州成立了军事法庭。1946年5月,广州军事法庭对田中久一等战犯正式开庭审判,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严格依照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律条文,战犯都得到了充分的辩解机会。他们都利用这种机会,极力为自己开脱罪责,进行狡辩和抵赖。战犯田中久一强词夺理,拒不认罪。他说既然是战争,就有“正常伤亡,不足为怪”。真是岂有此理,强盗逻辑。当时美军方面的人员出庭作证,控诉田中久一虐杀空军“飞虎队”英雄荷克少校的罪行。英国方面的法庭证人说,田中久一所辖部队占领香港后,在圣斯蒂芬学院将所俘的伤病员钉死在墙上,再用刺刀又刺又捅,致使60多名伤病员惨死,惨不忍睹。中国的公诉人指控田中久一作为侵华日军的高级将领,双手沾满中国军人和老百姓的鲜血,指挥和策划了在华南地区的血腥屠杀战争,已构成了不容否认的罪行,在凿凿证据面前,战犯低下了罪恶的头颅。经过多年的军事法庭审判,终于在1947年3月27日,法庭依法判处田中久一、平野仪一、重藤宪文、迎藤新八、野同助之贤等罪犯的死刑。

       当年的《越华报》在1947年3月27日的新闻中记载:田中久一的罪行包括纵兵屠杀俘虏和非作战人员,强奸抢劫,流放平民,滥施酷刑,故意轰炸不设防的医院等十几项。审判和处决日本战犯的历史资料不易找到。现在健在的广州老市民对处决战犯的场景还留有深深的记忆。田中久一在执行死刑前,曾在多条街道上游街示众,最后在流花桥刑场伏法。执法前,田中久一要求法官将他的遗书以及遗物等寄返在日本的家属。临行时,法官还赠予白酒一杯,香烟一根,喝完抽完,即见阎王。

       广州处决田中久一的这一天,整个广州市都轰动了。人们奔走相告,拍手称快,全城空巷,去刑场目睹侵华刽子手的应得下场。

       由于田中久一曾经在香港做过短时的“总督”,很多香港市民也到广州来亲眼目睹田中久一伏法。同年,其他几名恶贯满盈的战犯平野仪一、重藤宪文、近藤新八、野同助之贤也罪有应得,处以死刑。应香港受害者的强烈要求,日本战犯野同助之贤被押到香港正法。这群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杀人恶魔在正义的法庭面前,找到了他们的人生归宿。

        (来源:《广州文史资料》第六十四辑,广州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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