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广州沦陷后,大汉奸陈耀祖粉墨登场。为标榜保护广州市民和侨属财产利益,由伪广东省务会议通过:将前由伪警务处管理的广州市市民逃避回乡或业主在港澳无人管理之房屋、家俬,分别以管理、出租、修缮、代收租金等名目,成立所谓“广州市民产管理委员会”。究其实是巧立名目,霸占民房,吞没租金,勒索房客以自肥的做法。当时决议:由陈耀祖及伪民政厅长王英儒、伪警务处长李道轩、伪外交特派员周应湘等为常务委员,负责筹备成立。接收各街道自警团管理的市民房屋(主要是永汉路、惠爱路、一德路、海珠南路、长堤、大平南路、上下九路等繁盛街道的房屋户业)。委派李庆荣为总干事,黄孝宽为总务处主任,潘其乐为调查主任,沈之乾为审计主任,占踞越华路76号2楼为办公地址。计总务处职员(包括文书、会计等)7人,审计处审核员5人,调查处调查员12人。于1940年2月开始“办公”。先行派出各调查员向各条繁盛马路如一德路、海珠南路一带进行调查。这些地区系商业集中地点,该处铺位业主多数逃往香港,或回乡居住,以致很久无人收租。调查人员向各商人危辞恐吓,要他们补缴所欠租金。但各商号亦有背景,即由小庐同志社中人从中调停,在金轮酒家宴请王英儒、李庆荣、沈立乾、潘其乐等四人(潘、沈系介绍人,故得参与),商量决定一次过交付军票3万元,将以前欠租一笔勾销,以后再行分别评定租值,由评定之日起租,交付“民产管委会”代收、保管,以俟业主回市后交回,但要扣除手续费30%及代修缮费,代缴房捐、警费等。查该处商人不下三数百人,均摊每户为数亦不甚大,故各商号不能不缴交出来。
他们搜刮市民的财产很多,所谓租金将来“交回业主”,是骗人的。他们无孔不入地到处搜刮。例如西关恩宁路口金声戏院原为朱九思堂大屋,业主是朱某(名字已忘,多数人叫他为“乞儿七”)。当时金声电影院由特务机关日本华南情报处密侦头子叶大虾所办,系以特务机关名义主持,没有交租,积压租金达十八个月之久。当时广州的戏院,只有新华戏院、金声戏院、海珠戏院三数间,故利润极大。后经朱某再三请求,特务机关为了玩弄所谓“中日亲善”的假面目,答允一次过交回租金1500元军票。“民产管理委员会”得知此事,立刻在伪省府开会,查明朱某的业权问题。当时广州业主大多数逃往港澳,留下的也将田契、屋契运到港澳存贮,所以朱某不能立刻将屋契缴验。该会便以此为借口,说朱某不是真正业主,该积欠租金,就交由“民产管委会”代管,嗣后每月租金,应交到“民产管委会”代收,这样又刮了一笔款子。
民产管理这个刮钱办法,在彭东原的“维持会”时期早已实行,系由伪警务处第三科办理的。由于这是搜刮人民财产的办法之一,遂成为伪民政厅与伪警务处之争,为伪省长陈耀祖所悉,遂将其抓到手上,这是成立伪民产管理委员会的原因。当时这委员会职责,伪民政厅和伪警务处各占其半,但其实大权操在王英儒手上。其后李庆荣因为能够为他们的主子抓了一笔大款子,便委派他到博罗当县长去了。
1963年6月22日
(来源:《广州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三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