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春,广东治安维持委员会彭东原为要充实组织的人力,曾派其亲信秘书梁荣荪前赴香港,找到了陈炯明任广东督军时代当过广东省长陈席亻于的主任秘书,及广东省民政厅厅长、陈炯明宗弟陈觉民来广州出任伪职。陈觉民自1921年陈炯明在广东失败后,即逃居香港。因他性贪,官囊积了不少孽钱,在港又和居港的过气官僚金章等炒卖投机,生活还过得去。但官僚本性,不甘蛰伏,彭东原的使者梁荣荪到港一邀,他便即来广州。经过彭东原转介于日方特务机关长矢崎后,便出任了广东治安维持会委员兼民政处长的伪职。
另一说则谓彭东原在广州未沦陷时,在香港已和陈觉民秘密商酌过几次。陈觉民并支持过彭东原一些活动经费。彭之所以派梁荣荪赴港相邀,是故意抬高陈的身价而已。
陈觉民的出任伪职,是1939年3月16日,广东治安维持会第18次和同月30日第20次会议决定的。形式虽然是这样,事实上是由日本特务机关长矢崎面示当日的治安维持会副委员长吕春荣,及委员商衍鋆等定要照办的,所以与其说委员会议决定通过,毋宁说是奉行日本主子的命令。
陈觉民当了维持会委员兼民政处长后,十分卖力,向彭东原和日方特务机关献策定计,显示才能。首先向彭建议,把有一些武力的广州自警团收回直接掌握,并提出理由,以自警团是属于民众团体性质,前由治安处管理,乃是一时权宜,应仍归还民政处接管。彭东原与吕春荣(时吕兼治安处长)早有心病,各思组织自己武装力量。陈觉民所提出的,正合彭意,乃由彭用委员长名义向维持会提出,将广东自警团改归民政处管辖。因提案是彭亲自提出,吕春荣未即提出理由反对,该案遂通过了。但吕春荣实不甘示弱,散会后曾对彭东原表示广州治安多靠自警团维持,民政处如接管了自警团后,广州最好另设一个市的治安处(吕兼的是广东省的治安处长),由陈觉民兼任处长。言外之意可知,但这只是口头说说。迨接到彭东原用维持会名义饬令治安处将自警团移交民政处接管的训令不久(似在同年4月),即以广州各区警察,正在先后恢复,治安处有保卫市民之责,正需要自警团协助,应俟全市警察完全恢复,组织健全,然后移交,以免治安上发生困难为理由呈覆维持会。彭东原知难勉强,陈觉民也以自己毕竟来迟一步,他本来就是老奸巨猾,看情度势,也没有再争持下去了。随后陈觉民又替彭东原和日方想出允许私人办学校或私塾的办法,设置日语讲习室,普遍训练广州各伪机关职员学讲日语,筹设“人民生计银行”,扩编并训练警察人员等所谓复兴广东计划,均获得彭东原的赞同和日方的嘉许。
(来源:《广州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四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