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一件文物,学一段历史。在我博物馆里藏有一张唱片,是上世纪三十年代,金山先生演唱的电影《夜半歌声》的主题曲《热血》。我对金山先生最初的记忆源于电影《风暴》,他在影片中扮演施洋大律师。
施洋烈士,原名吉超,号万里,字伯高,后改名洋,他出生于1889年6月13日,湖北竹山县一个家境困窘的“书香世家”,11岁入私塾,1907年考入郧阳农业学堂,1912年回乡创办国民学校,1915年考入湖北私立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科,1919年春领得律师证书,在武汉开始了律师生涯,支持“五四运动”。1920年春与恽代英等共同创办《武汉星期评论》,针砭时弊,揭露黑暗,批判反动军阀统治。1921年,他和林彪的堂哥林育南领导了武汉人力车夫罢工斗争,并取得完全胜利。1922年被聘为京汉铁路江岸工人俱乐部、粤汉铁路湘鄂工人俱乐部和湖北省工团委联合会、粤汉铁路总工会等法律顾问,为平民大众伸张法律的正义。同年6月,经林育南、项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9月23日,施洋受汉口律师工会之推举为代表,赴上海参加全国司法会议,在大会上,施洋提出“为人民争自由之重要议案数则”,受到了大家一致好评,引起了孙中山先生的关注,受邀参加了上海各界纪念双十节的庆祝活动。
成为劳工律师前的施洋
由于施洋先生能积极为劳动者谋利益,劳动界视为视之为明星,倚之如保姆,反动统治者则忌惮万分,欲杀之而后快。1923年初,中国共产党领导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史称“二七”大罢工。罢工中,施洋律师为工人辩护,撰写法律文书和檄文抨击反动派。1923年2月7日,反动军阀枪杀工人领袖领林祥谦,抓捕律师施洋。
从2月7日被捕到15日牺牲的八天里,施洋在牢中共写了七篇日记,通过施洋留下的文字,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革命者乐观的人生态度。他在最后2月13日的日记中写道:人人都说监狱苦,我坐监狱反觉乐,不要钱的饭给我吃个肚儿圆,不要钱的衣给我穿过鼓堆堆。牺牲时,施洋烈士高呼“劳工万岁”,年仅34岁。
律师在任何社会都是一个收入颇丰的职业,施洋律师也不例外,然而他却一贫如洗,甚至还有负债,因为施洋律师为工人阶级耗尽了所有家财,也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他牺牲后,自己唯一的女儿也因贫困流落街头。
施洋等“二七”大罢工中的烈士牺牲后,中国共产党发表挽文说:“自由是我们被压迫人民的共同的需要,军阀是我们被压迫人民共同的仇人,你们——解放中华民族的先驱,为争我们共同的需要,被我们共同的仇人残杀了。我们后死者的责任,不尽是一哭你们就算了事,在追悼你们的今天,我们且要继续你们的壮烈的行动:从此就一致起来,打倒我们共同的仇人——军阀,争得我们共同的需要——自由!”。
1923年3月7日,施洋烈士遗孀刘继烈在北京的《晨报》上发表哀告全国同胞书为夫鸣冤。文中说:是此并非亡夫之死,实国家之死,国魂之死。亡夫死自不足惜,国家死,国魂死,凡属国民,无论同情亡夫与否,谁不应群起呼号,共同而救济乎。据当时北京的《晨报》报道,张学良出资100元资助出版《纪念施洋林祥谦》纪念册。
施洋是中共最早期牺牲的几位党员之一,为纪念施洋,他生前挚友林育南出版《施伯高传》,在引言中引用明代诗人于谦的《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施洋不幸牺牲后,其父悲伤过度而死,其弟施季弟也于1928年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刽子手忘记了其胞兄施洋也曾是国民党的先烈,因为施洋曾得孙中山先生的器重,也加入过国民党。施洋烈士生前曾说过:“斗争总是要流血的,这没什么可怕。不过这些人为什么流血,要一代一代地讲下去,让下一代都能继承烈士遗志,争取革命的最后胜利。”在那个哀鸿遍野的年代,施洋大律师本着对劳苦大众的同情,由一介书生转变成为劳工先锋,工人领袖。
1952年,新中国正式追认施洋为革命烈士,董必武为施洋烈士题诗: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贻臭万千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十周年,1958年北京电影制片厂决定拍摄电影《风暴》,由著名艺术家金山先生担任编剧、导演、并出演男二号施洋。金山先生用艺术功力生动地塑造了施洋烈士的荧幕形象。影片中施洋为工友黄德发辩护及被捕的两场戏,堪称经典之作。特别是施洋被捕这场戏,仅十五秒钟,有三句台词,却被金山先生演绎成为中国电影艺术史上展现英雄人物形象的登峰造极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