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手写回忆录记载审判日本战犯细

发布时间:2014-06-23 13:47   本文被浏览过:

一本手写回忆录记载审判日本战犯细
(原载现代快报)
 

                                                       丁志安先生回忆录
 
法庭书记官原是布店小伙计,写行一手好字成为石美瑜下属
       在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记者看到了这本纸张发黄的回忆录。粗略翻一遍,写作时间是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回忆录开头,作者丁志安先作自我介绍。
       出人意料的是,这位得要法庭的书记官,原先意然是一家布店的小伙计。
丁志安1941年出生在淮安,1927年进入淮安城内华康布店当学徒。在这家布店一干就是12年,生活简单而稳定。全面抗战爆发后,日军进入淮安,华康布店被迫关闭。为了谋生,丁志安来到淮安乡下亲戚家所在的村子,摆起了布摊子。后来他又经人介绍,先后在几家私人布店打工。
1945年冬天,丁志安所在的布店再次关门歇业。为了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他辗转来到当时的江苏省会镇江。
1946年3月,经同乡人介绍,写得一手好字的丁志安进入苏州高等法院做雇员。当时正值国民政府进行司法改革,各地的司法机构纷纷从政府中剥离出来,很缺丁志安这样有过工作经验的人才。所以,在结束苏州高等法院的工作后没多久,他又被人介绍到宝山县司法处担任书记官。
1949年9月,经同乡人介绍,丁志安来到“南京战犯法庭”担任书记官,成为庭长石美瑜的下属。

南京战犯法庭先黄埔路的国防部办公 后迁到珠江路马标
       丁志安笔下的“南京战犯法庭”,全称是“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东京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黄联、美国、英国、法国等11年国家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审判日本战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始审判战犯的同时,1946年春,国民党政府也成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中国战区的战犯进行审判。
       据丁志安记载;当时“推国防部次长秦德纯为主任委员,每两星期在南京开会一次。于所战领区域南京、北京(当时北平)、上海、徐州、太原、广州、济南等十一处(还有两处想不起来)设立战犯法庭,由各所在地军事机关管理。审判长限用司法人员,由各地高等法院庭长兼任战犯法庭庭长(南京战犯法庭成立之时,首都高等法院尚未成立,所以由江苏高等法院庭长石美瑜兼任)”。
       南京的战犯军事法庭成立后,从各处调集人才。1946年9月,法庭的两个书记官突然离开,急需人顶替,丁志安就这样被介绍来了。
据丁志安记载:“我于9月19日到南京报到,是军委一阶书记官,地点在国防部大门口的三楼上”,后来“办公室迁到珠江路马标内”。丁志安所说的国防部,位于今天的黄埔路3号。
       从1946年9月到194年春,丁志安在军事法庭工作了两年半。“1947年的冬天各地法庭所处理战犯案件陆续结束撤销,唯上海尚有未结案件,于是保留南京一处,派一部分人到上海办公,处理上海未结案件,1948年冬天南京各机关多数逃去,原在南京人员也并入上海,1949年春在上海撤销。”

担任高桥坦案和冈村宁次案书记官
        要据史料记载,南京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承办了多起高组别的战犯。其酒井隆、谷寿夫、矶谷廉介、高桥坦等为日军高级将领;松本洁、三岛光义是直接杀害中国人民的宪兵;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则是在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的两位恶魔。
       在南京军事法庭审理的这些案件中,罪大恶极者是谷寿夫。谷寿夫是日军华中派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指挥的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也是南京大屠杀主犯。日本投降后,松井石根与谷寿夫被盟军俘虏,关押在东京巢鸭监狱。松井石根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1946年春,南京军事法庭刚刚成立后,谷寿夫作为二级战印被引渡到南京,关押在国防部看守所。1947年2月谷寿夫案开审。谷寿夫后被处以死刑,于4月26日在雨花台执行枪决。
       椐丁志安记载,当时“开庭地点在珠江路小营战犯拘留所楼上,大的案件借励志社的大礼堂,如谷寿夫、高桥坦、矶谷廉介等案件,都是在那里审判的。”其中,“高桥坦的案子是我记录的”,除了高桥坦案件,丁志安还曾参与过这些案件:随同审判官林克俊去无锡调查鹤丸光吉战犯案件;跟随审判官叶在增前往浙江嘉善调查松本洁战犯案件;跟姑且审美官李元庆前往无锡调查小西正明和三岛光义战犯案件。而他参与的最重大的一起案件,则是1948年8月23日,前往上海参与冈村宁次案件审理,出庭记录。

 
1945年9月9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左)向国民党陆军总司令何应钦递交投降书

冈村宁次被宣布无罪释放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作为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的冈村宁次,以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长官的名义,协助处理代管占领区遣返日本在华军民等事宜。1945年9月9日,冈村宁次作为日军投降代表签字人,出席南京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典礼。10月26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下令停止冈村宁次的一切外交活动,自此,他过起了被软禁的生活。
  此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冈村宁次和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人一起列入战犯名单,冈村宁次本人也“自忖不仅被判战犯,且死刑也在所难免”。不过,冈村宁次案件的最后结局,却出人意料。
  1948年8月23日,上海的军事法庭在吴淞路原商会礼堂内对冈村宁次进行首次公审。首次公审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冈村宁次案一拖再拖。国民党高层授意要判冈村宁次无罪,审判长石美瑜坚决反对,并请辞庭长职务。然而,他的请辞没有被批准。
  1949年1月26日,军事法庭对冈村宁次进行第二次公审。在此次公审之前,石美瑜接到国防部密电,要求宣判冈村宁次无罪。石美瑜无奈执行。冈村宁次无罪的宣判,引起一片哗然。
  1949年1月30日,冈村宁次搭乘运输遣返战犯的美国“约翰·W·维克斯”号轮,从上海吴淞港启航回国。这位罪恶深重的侵华战犯,就此离开了中国,从此逍遥法外。1950年,他被蒋介石聘为革命实践研究院高级教官,继续进行反共活动。

高桥坦死于南京狱中
  高桥坦曾在日本参谋本部任职,后担任日本驻华公使馆武官,1942年7月任南方军副总参谋长,1944年10月任华北方面军参谋长,中将军衔。他一直是日军侵略华北的积极推动者和执行者,早在担任驻华公使武官期间,他就曾和酒井隆一起阴谋策划《何梅协定》,意图全面实施分离华北。
  日本宣布投降后,1945年10月10日,高桥坦和华北日军最高指挥官根本博中将、华北方面军副参谋长渡边渡少将等20人,一起参加了在北平故宫太和殿广场举行的华北战区受降仪式。后来,高桥坦被列为战犯,移送到南京,后死于南京狱中。与高桥坦一起参加投降仪式的根本博,因为在投降后协助蒋介石打内战而逃过了战犯起诉。
 
网友wushusheng 对 “一本手写回忆录记载审判日本战犯细”不同意见:
●《现代快报》说:1946年3月,经同乡人介绍,写得一手好字的丁志安进入苏州高等法院做雇员。当时,正值国民政府进行司法改革,各地的司法机构纷纷从政府中剥离出来,很缺丁志安这样有过工作经验的人才。所以,在结束苏州高等法院的工作后没多久,他又被人介绍到宝山县司法处担任书记官。1946年9月,经同乡人介绍,丁志安来到“南京战犯法庭”担任书记官,成为庭长石美瑜的下属。
请问:一.“书记官”是官员编制,须考试并经司法部批准公布,怎么就“经同乡人介绍”当上了官。
           二.1946年3月经同乡人介绍,进入苏州高等法院做雇员。也就干了二、三个月,怎么就成了“有过工作经验的人才”,又被人介绍到宝山县司法处担任书记官?不能理解。
  • 《现代快报》说:1948年8月23日,上海的军事法庭在吴淞路原商会礼堂内对冈村宁次进行首次公审。
     事实是:上海的军事法庭是假塘沽路市参议会的大礼堂作为临时法庭。
  • 《现代快报》说:首次公审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冈村宁次案一拖再拖。国民党高层授意
           要判冈村宁次无罪,审判长石美瑜坚决反对,并请辞庭长职务。然而,他的请辞没有被批准。......1949年1月26日,军事法庭对冈村宁次进行第二次公审。在此次公审之前,石美瑜接到国防部密电,要求宣判冈村宁次无罪。石美瑜无奈执行。
           史实是:1948年8月23日,对冈村宁次进行首次公审后,延之1949年1月26日对冈村宁次进行判决,审判冈村宁次仅两次而已。首次公审当时并未判决,也不可能判决,因为要等待东京国际法庭审判甲级战犯的结果,以便参照。所以所谓“国民党高层授意要判冈村宁次无罪,审判长石美瑜坚决反对”云云乃臆造之句。审判冈村宁次过程五个月零三天,第二次审判,也是最后判决冈村宁次无罪,其主要原因是麦克阿瑟的庇护和蒋政权反共的需要。当时麦克阿瑟总部法律组长卡本特根称:“这事(指判冈村宁次无罪)由麦帅本人决定,系出于人道及政治原因,如日战犯落入中共手中,可能对渠等处置不当或为宣传......”
           1949年1月26日冈村宁次被判无罪,1月28日清晨宪兵第九团奉命把冈村宁次和其它日本战犯253名,从江湾高境庙战犯监狱提出登上麦克阿瑟派来的专轮遣送回日本。这边刚宣布,那边专轮就来,其中奥妙不言自明。
  • 《现代快报》说:1949年1月30日,冈村宁次搭乘运输遣返战犯的美国“约翰.W.维 克斯”号轮,从上海吴淞港启航回国。
    事实是:冈村宁次搭乘麦克阿瑟派来的专轮“约翰.维克斯”号,(没有什么不中不西的洋泾浜似的“约翰.W.维克斯”号)被接回日本。
     
     

分享到:
抗战史上的今天

展览讯息